靈魂深處的樂思

本書是為任何一個對音樂感興趣的人寫的,書中闡述了各個時期西方音樂與觀念的互動作用,其中被選人的觀念達三十個之多。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仔細閱讀和參考了大量的相關資料,比較之間,認為能夠引入本書中的這些觀念,既要與西方社會的主導旨趣達成廣泛的共識,又要突出它們在西方音樂歷史中的價值。沒有哪個音樂風格與觀念沒有關係,沒有哪個觀念與社會和時代大背景隔離開來。過去音樂學界把對西方音樂藝術的研究呈現為一種美學的觀察,或者對作曲法術語的解說,如今這種情況似乎將要成為傳統。我們需要繼承美學的思考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可以直截了當地呈現音樂之美,可以把事情簡單化,不過,現在我們更需要對音樂與觀念的關係做深入的研究。

內容簡介

人不得不放下已有的成就,或者放棄已經走過的老路,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求得新的東西。人類文明不斷需要新的東西填補,直至永遠。
音樂是哲學最高層次的補償,是歷史沉默的補償,也是人類快樂的補償。本書從“觀念”而非慣常所講的“知識”和“技術”入手來解析西方音樂,昭示西方文明背景中音樂與文化的聯繫方式。作者呂建強多年來在清華大學教授音樂課,深受歡迎,每次旁聽的學生都多得擠到了門外。全書分六個部分,作者從音樂與文化的互動出發,講述了古典時期、中世紀、文藝復興、巴洛克時期、古典主義、現代主義的音樂。

作者簡介

呂建強,1993年畢業於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系;1993年起,執教於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廣受學生歡迎,多次獲得清華大學“清華之友——優秀青年教師獎”;2003年,在俄羅斯聖彼得堡音樂學院做訪問學者。主要學術研究方向:20世紀中國歌曲發展史,西方傳統與現代音樂等。曾發表《樂星圖譜中的宮調理論》、《沈括<夢溪筆談>中的宮調理論》、《流行歌曲之最<國際歌>及相關問題》等論文,編著《清華學子音樂趣談》。 創作《女媧補天》,曾獲1999年首屆中國風格鋼琴作品獎。

作者簡介

呂建強,1993年畢業於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系;1993年起,執教於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廣受學生歡迎,多次獲得清華大學“清華之友——優秀青年教師獎”;2003年,在俄羅斯聖彼得堡音樂學院做訪問學者。主要學術研究方向:20世紀中國歌曲發展史,西方傳統與現代音樂等。曾發表《樂星圖譜中的宮調理論》、《沈括<夢溪筆談>中的宮調理論》、《流行歌曲之最<國際歌>及相關問題》等論文,編著《清華學子音樂趣談》。 創作《女媧補天》,曾獲1999年首屆中國風格鋼琴作品獎。

目錄


第一章 古典時期音樂
第一節 古希臘時期音樂(公元前5世紀)
一、音樂與神話的觀念
二、音樂與和諧的觀念
三、音樂與人文觀念及其他
第二節 古羅馬時期音樂(公元2世紀)
一、音樂與文學的觀念
二、音樂與整體的觀念
三、音樂與大眾的觀念
第二章 中世紀的音樂
第一節 基督教音樂(公元6世紀至11世紀)
一、拜占庭音樂與權威主義
二、僧侶音樂與禁慾主義
第二節 吟唱藝術(11世紀至13世紀)
一、世俗音樂與封建主義
二、哥特音樂與綜合主義
第三章 文藝復興時期音樂
第一節 佛羅倫斯文藝復興音樂(14世紀至15世紀)
一、義大利音樂與自然主義
二、佛羅倫斯音樂與個人主義
第二節 羅馬文藝復興音樂(16世紀)
一、聖歌合唱與理想主義
二、羅馬音樂與人文主義
第四章 巴洛克時期音樂
第一節 16世紀的巴洛克音樂
一、巴洛克音樂與威尼斯的享樂主義
二、巴洛克音樂與西班牙的神秘主義
第二節 17世紀的巴洛克音樂風格
一、巴洛克音樂與法國的專制主義
二、巴洛克音樂與荷蘭的家庭主義
三、巴洛克音樂與英國的理性主義
第五章 古典主義音樂
第一節 18世紀的古典主義音樂
一、洛可可音樂與貴族主義
二、啟蒙運動音樂與樂觀主義
三、狂飆運動音樂與崇高主義
第二節 古典主義音樂與浪漫主義音樂(19世紀)
一、古典主義音樂與尚古主義
二、浪漫主義音樂與個人主義
三、浪漫主義音樂與民族主義
第六章 現代主義音樂
第一節 現代主義音樂(19世紀末至20世紀上半葉)
一、現代主義音樂與英雄主義
二、現代主義音樂與印象主義
三、現代主義音樂與相對主義
第二節 現代實驗音樂(20世紀下半葉)
一、現代實驗音樂與新神話觀念
二、現代實驗音樂與新浪漫觀念
結束語

書摘

第一章 古典時期音樂
古希臘羅馬時期的音樂也稱古典時期音樂。它們以“合唱”的方式基定著古典主義音樂的發展:一種旋律是古希臘人認為“世界因為有了人才變得有意義”,肯定“人是一切價值的尺度”,以及提出建設“人自己的世界、人理想的世界”;另一種旋律是古羅馬人在接受“人是一切價值的尺度”觀念的同時,追求現實主義和功利主義,高揚“一切為人服務”,使天空和大地彼此依屬。
第一節 古希臘時期音樂(公元前5世紀)
古希臘音樂藝術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公元前5世紀之前的二百多年。這期間希臘文字開始形成,由流於口頭傳說的神話時代開始結束,它像其他的古代文化一樣,在神話感知中開始發現音樂的力量,稱古風時代。第二階段為從公元前5世紀開始的一百多年,亦稱古典時代。這期間古希臘人遵循“規範、比例和均衡”的原則,在音樂藝術上獲得了輝煌的成就,它象徵著古希臘音樂藝術在人類古代歷史上曾經達到過的文明高度。
一、音樂與神話的觀念
人類文化開端於一種遠為錯綜複雜的心智狀態,幾乎所有的自然科學和人間藝術都經過一個神話階段,比如鍊金術先於化學、占星術先於天文學、符號形式先於繪畫、自然樂音先於音樂等等。因此,科學也好、藝術也好,它們最初是通過實踐,以及靠引人新的思維、新的方法,超越原先的一些觀念。這種情況有點類似黎明前,陽光把大地從黑暗中分離出來的一樣。
希臘人最古老的意識形態是神話,它是先民們觀察或理解自然現象的一種解釋。正如卡西爾所說:“在神話想像中,總是暗含有一種自信的活動。沒有對它的對象的實在性的相信,神話就會失去它的根基。”神話最初的出現是跟語言的關係非常密切的,最早用希臘文字記載的神話是赫西俄德的《神譜》和荷馬的《荷馬史詩》。神話與語言同根於人的思維之中,如果說語言只是人類表達思想的一種工具,那么文字的出現則意味著人類文明的一次飛躍。
縱觀古希臘神話,大致包括宇宙進化與生命起源兩類:一類把宇宙進化景況想像成天地等神祗的降生過程。在這類神話傳說中,宇宙最初是一片混沌,卡俄斯為混沌之神;然後,混沌中出現了大地和天空,該亞為大地之神,烏拉諾斯為天神;最後,大地神和天空神結合,於是生出了日、月、黎明、星辰等神祗。另一類把生命起源歸功於神的創造。這類神話傳說人是普羅米修斯用隱藏著火神種子的泥土捏塑而成的,繆斯播種人間藝術,阿佛洛狄忒成全人間愛情,雅典娜給人間以智慧,阿波羅給人間以陽光,阿爾忒彌斯給人間以月光,等等。誠然,古希臘神話觀念有兩個特點:一個是宇宙原始是“一元”,然後分化出大地和天空、日、月、黎明、星辰等;一個是人和種模糊的體驗,但是它為後來古典文化結構(即“人性、神性、自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值得指出的是,假如站在漫長道路的某一終點回過頭來看,其實整個古典主義的發展就是圍繞在“人性、神性、自然”的協調中展開的。比如從生命與死亡的衝突中尋找命運的主題,從人與自然關係中尋求和諧的主題,從神性中尋找信仰的主題,總之,神話為此提供了最古老的線索。
在“人與自然”的二元對立中,神話的產生意味著人從自然中走出來,但人又需要用神話繼續跟自然溝通。從這個角度來講,人與自然的溝通以及保持和諧的形式可以是多樣的,可以是“聽”的,也可以是“看”的,可以是“舞”的,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形式。因此,古希臘時期的音樂有兩種傾向:一種是模仿自然的傾向,即和諧觀念支配下音樂模仿自然的聲音,以表示人跟大自然保持親和的願望。希臘神話傳說中音樂是神創造的,人們藉此和大自然達成和諧,寄託了人們心中的願望。另一種是發現自然的音樂。古希臘時期,人們根據“數”的比例去創造音樂,出現了用數學方法揭示音樂規律的畢達哥拉斯數學派音樂理論,由於“數”可以被人所掌握,於是回歸自然的音樂變被動為主動了。
古希臘藝術的前提是神話。提起音樂,人們最先碰到的是“關於音樂起源”的問題。在人類文化進入文明之前,藝術起源是很難用邏輯分析的,比如,音樂最初是誰發明的?誰是最早的實踐者?古希臘神話把某種發明或創造歸功於神的名下,稱讚阿波羅、安菲翁、奧菲歐等神祗是音樂的最早發明者和實踐者。
在神話充實的時代,一種具有魔力和感召心靈的神奇力量時時激勵著人們,音樂就像傳說神話一樣,在他們的觀念中揮而不去。古希臘人把音樂起源歸功於神的創造,也將崇尚的美德歸功於音樂。在古典時代,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繼續沿著這一思路,把音樂作為陶冶人的情操以及培養人的道德、建立社會秩序的典範。在“人和神”同源的神話里,音樂被認為是神和人的共同創造,音樂附和人的思想,起到人與自然達成和諧的中介作用,把溫馨與和諧撒播人間。模擬自然聲音反映了人渴求處於宜人為人的大自然懷抱中,求得和諧的現實,實現人與音樂相通、與神相和,達到與大自然和睦相處的作用。如此,古代音樂兼有“和諧”的理論要素與“神奇”的藝術要素。古代音樂跟神話有著近親關係,或者說,古代音樂起碼有某種因素是隨著神話思維的進化過程而慢慢生長起來的。在希臘神話里,音樂一詞有著相當寬泛的詞義。繆斯在古人的觀念中是一位創造者,把音樂稱為Music或Musik則來源於Muse(繆斯)一詞,它涵括了諸位女神庇護之下的各種藝術以及天文和歷史。
人類的早期音樂經過了神話這個階段,在自然界的啟發下,人開始學會模仿自然界的聲音,學會用音樂跟自然打交道,最終在實踐中慢慢培養起創造音樂的才能。
二、音樂與和諧的觀念
畢達哥拉斯和他的追隨者所組成的學派,形成於公元前6大自然原始也是“一元”,由於人創造出神話,人開始從自然中分離出來,於是形成了“人”與“自然”的“二元”世界。
神話是人創造的,它描述神的行為或事跡都是從人的生活和人的事跡中提取而來的,神話中,神人的形象被灌注的是人的情感、意識,是人的類型化、理想化的升華,所不同的是,神話中神人形象已經被放大。另外,神話起到人跟大自然達成和諧的中介作用,既是人類的願望之一,也是人類的一種集體思維方式。神話的產生一方面與先民們不了解事與物的真相有關(諸如白晝與黑夜的交替、四季現象的循環變化、電閃雷鳴等),或者說為了尋求一種解釋,於是創造出神話,並且通過神話的方式來實現。在古希臘神話中,關於“人與自然”的情景,雖然反映那時希臘人還屬於一種心智感應的狀態,只是一世紀末。他們都是數學家、天文學家和物理學家,他們發現了不同音程之間的比率,為其後音樂理論奠定了理性基礎,將永遠載入史冊。
“數”是萬物之本、和諧之源,此乃希臘自然派哲學家畢達哥拉斯的基本觀點。他認為“萬物都是數”,如宇宙的天體行星運轉、大自然的四季循環變化等,一切都存在著數的原則,自然中一切和諧的聲音,也都源於數的關係。在音樂遵循“數”的原則上,畢達哥拉斯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把一根琴弦與只有一半長度的琴弦上所發出的聲音作比較,它們之間的音程是八度,數學比值是1:2;同樣,把琴弦分成三等分與分成二等分的琴弦所發出的音高作比較,它們之間的音程是五度,數學比值是2:3;把分成三等分的琴弦與分成四等分的琴弦所發出的音高作比較,它們之間的音程是四度,數學比值是3:4,等等。因此,數學比值1:2等於八度,2:3等於五度,3:4等於四度,8:9就是全音。對於畢達哥拉斯學派來說,音樂與秩序、音樂與比例是同義關係,即:音樂是建立在可以被論證的理性基礎之上的。
在古典時期,古希臘人主要推崇四音列,其中是不是因為8:9這個計算出來的六個全音略大於八度音的緣故,我們就很難知道了。
音樂原先的藝術性只是圍繞表現神話的目的。數,既然可以被人了解或掌握,由此發生了變化,由被動轉向主動,通向了表現神聖的現實世界。換句話說,畢達哥拉斯派把音樂表現神話的彼岸世界轉變為表現數之和諧的此岸世界。過去音樂只是隨著神話去模仿自然之聲,現在可以隨人的願望達到預期的目的,常言說“音樂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就是出自該派之口。此後,柏拉圖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思想,說:“音樂教育的最後目的在於達到對美的愛。”由此可見,畢達哥拉斯派的“數”的和諧說,直接影響了柏拉圖等人的音樂思想。
從一些資料中我們發現,古希臘人所說的音樂在很多情況下是與文學聯繫在一起的。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音樂缺乏自身的獨立,關於音樂與詞語的關係,柏拉圖曾這樣說過:“音樂性的成分所造成的詩的魅力是巨大的,如果去掉了詩的音樂色彩,把它變成了平淡無奇的散文,我想你是知道,詩人的語言將變成什麼樣子。”古希臘時期音樂與文學的結合,一直在影響著西方傳統音樂的發展,就像音樂作品中常常出現例如
“抒情的”、“悲愴的”、“如歌的”、“歡樂的”等等類似文學的提示一樣,這種情況則在古希臘時期已經興起。然而,“音樂”一詞意味著一種成熟的、獨立的藝術形式是在近代才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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