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社會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編制全縣基礎產業、支柱產業專項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編制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的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編制全縣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編制重要農產品、消費品、物資平衡、儲備計畫;編制我縣國民經濟動員計畫和預案。
2、負責匯總和分析生產、商貿、財政、金融等部門以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國際、國內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提出運用財政、金融、價格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3、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資金投向,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重要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貨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撥款建設項目計畫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審批或申報大中型及限額以上基本建設項目;安排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照分工實施對重點項目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縣重點項目招投標工作。
4、研究提出我縣內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分析國內外市場供求狀況,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縣級訂貨、儲備、輪換和政府投放;組織制定全縣第二產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市場體系建立。
5、研究提出我縣可持續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提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縣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建議;審批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重要項目;研究提出區域經擠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制定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庫區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
6、做好科學技術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
7、研究提出我縣貫徹國家財政金融工作方針的政策建議和運用計畫、投資、財政、信貸、稅收,價格、外匯、國外貸款、國家儲備等重要經濟手段,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資規定的建議。
8、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規劃;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制定全縣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9、研究提出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編制利用外資、向境外投資和招商引資計畫;按照有關規定審批、申報利用外資項目;審批境外投資項目;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組織實施我縣重要農副產品進口計畫;負責國內經濟合作工作;組織重大招商活動,編制直接或間接招商項目,協調招商項目建設過程中相關問題;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考核;利用政務服務中心載體,為外來投資者提供一站式優質服務。
10、研究制定全縣計畫、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規、規章的起草、審核和協調工作;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
11、負責對物價局、經濟信息中心的管理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高若愚:主持委全面工作。
李俊卿:主持發改委系統黨委工作,分管機關黨建、黨務、老幹部、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李振華: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機關效能建設、結對共建、精準扶貧、計生、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文明創建、雙擁、綜治、信訪、維穩等工作。
王家貴:分管辦公室、綜合股(國防經濟動員辦)、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幹部人事、機關財務、物資採購、工程建設,負責以工代賑、綠色發展、生態建設、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網上問政、信息等工作。
唐久發:分管工交服務股、農村經濟股,負責工業、農業、城建、貿易服務業項目以及公車改革、招商引資等工作。
傅 裕: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股、重點項目工作辦公室、能源局,負責專項建設基金、循環經濟、鐵路項目前期籌備、節能等工作。
雷 軍:分管價格監督檢查股、價格成本調查監審股、價格認證中心,協助分管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負責物價業務行政審批、監督檢查、收費管理、價格公共服務、價格監測、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舉報等工作。
周 薇:分管社會發展股,負責項目稽查工作。
劉 麗:負責辦公室和機關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