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素論的代表
並不是所有的二因素論者都把遺傳和環境看作同等重要,有的會對某一方面更偏重些。例如格塞爾在成熟和學習這兩個因素中,更強調成熟的作用。他以其著名的雙生子爬樓梯實驗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他讓雙生子中的一個從生後48周起每天爬十分鐘樓梯,連續六周,而讓另一個從生後53周起作這樣的爬樓梯訓練。後者在兩周以後爬樓梯的水平就趕上了前者。格塞爾認為,這一實驗充分說明成熟有更重要的作用。
二因素論的代表有德國的斯特恩。他在《早期兒童心理學》一書中提出“合併原則”。他說:“心理的發展並非單純地天賦本能的逐漸顯現,也非單純地對外界影響的接受或反映,實為內在的品質及外在的環境合併發展的結果”。吳偉士(R.S.Woodworth)提出“相乘說”,認為人的心理發展等於遺傳和環境的乘積。他說:“遺傳和環境的關係,不似相加的關係,而較似相乘的關係。個人的發展依賴於他的遺傳與環境兩方面,就象矩形的面積依賴於高也依賴於長一樣。”同樣,決定心理的發展也不能說遺傳和環境哪個更重要。
並不是所有的二因素論者都把遺傳和環境看作同等重要,有的會對某一方面更偏重些。例如格塞爾在成熟和學習這兩個因素中,更強調成熟的作用。他以其著名的雙生子爬樓梯實驗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他讓雙生子中的一個從生後48周起每天爬十分鐘樓梯,連續六周,而讓另一個從生後53周起作這樣的爬樓梯訓練。後者在兩周以後爬樓梯的水平就趕上了前者。格塞爾認為,這一實驗充分說明成熟有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