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霍克Ⅲ戰鬥機,其母型是美國寇蒂斯公司F11C-2艦載戰鬥機,F11C-2是寇蒂斯公司最後一種雙翼戰鬥機,曾有50架服役於美國海軍艦載機部隊,但由於機身結構問題使其在飛行中存在強烈振動,因此在美國 海軍列裝不足一年便撤編,且美國軍方拒絕再採購。寇蒂斯不願就此血本無歸,按照美國政府“外銷軍用機必須比本國使用的同型機性能低”規定,取消著艦鉤、無線電設備,將金屬機翼換為霍克Ⅱ的木質機翼並將翼型稍作修改,以降低強度、削弱飛行性能(不料反使其飛行中振動的毛病得以消除),修改發動機排氣管以適裝NACA式整流罩,增設座椅靠背裝甲護板,起落架大型著陸燈,改以霍克Ⅲ代號出口。該機先後輸出給中國、泰國、阿根廷等國。
1936年,中國南京政府和廣東地方政府均看上了來華促銷的霍克Ⅲ,中央空軍在1936年南京國民政府發起的為蔣介石50壽辰的“獻機運動”中購入一批,大多數在中國進行組裝,第一架霍克Ⅲ於1936年3月19日運抵上海。而廣東空軍訂購的霍克Ⅲ也於1936年中到貨,隨即在韶關飛機廠組裝,並嘗試進行仿製,前後總計使用102架,主要配屬空軍第4、第5大隊使用,是抗日戰爭初期中國空軍的主力戰鬥機 。
性能
機長:7.70米;翼展:9.60米;
機高:3.04米;
空重:1398千克 ;總重:1887千克;
最大平飛速度:360千米/小時;實用升限:8410米;乘員:1人;
航程:1284千米;
動力裝置:1台萊特R-1820-F53星型氣冷活塞式發動機,最大功率555千瓦;
武器:1挺12.7毫米口徑機槍,1挺7.62毫米口徑機槍,可掛裝一枚227千克或4枚53千克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