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是按照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7年5月12日發布的2017年第11號國家標準公告要求制定的標準。 2018年6月1日,《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正式實施。

標準介紹

在電飯鍋新版能效標準中,電飯鍋能效等級依舊為5級,其中1級能效最高,產品類別仍按功率段劃分,但分類從原標準中的5檔減少為4檔,分別為400W及以下功率段電飯鍋、400~600W功率段電飯鍋、600~1000W功率段電飯鍋以及1000~2000W功率段電飯鍋。常壓環境下工作,以電熱元件或電磁感應方式加熱,額定功率不大於2000W的電飯鍋。

將IH電飯煲納入電飯鍋新版能效標準,是業內早已達成的共識。然而在現行能效標準下,受到制定時產品及技術發展的局限,沒有能效補償係數,若以現行能效標準進行測試,IH電飯煲的能效值與真實值相比偏低,所得結果並不合理,這不利於行業規範和可持續發展。這次標準修訂納入了IH電飯煲,所以在能效標準和促進消費升級上是進步的。

此外,電飯鍋新版能效標準還綜合考量能效和性能指標,最佳化了熱效率計算公式,能更好地反映出電飯鍋真實的能效水平。在產品範圍、測量方法以及能效指標方面都存在較大的變化,新標準評價方法更加合理。

標準實施

2018年6月1日,《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正式實施,從實施之日起生產的電飯鍋產品能效指標必須符合新能效標準的要求並貼上能效標籤才能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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