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定義
等級1表示產品節電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能耗最低;等級2表示產品比較節電;等級3表示產品能源效率為我國市場的平均水平;等級4表示產品能源效率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等級5是產品市場準入指標,低於該等級要求的產品不允許生產和銷售。
A+等級其能效指數為30%~42%,即在標準狀況下實測耗電量相當於額定耗電量的30%~42%。中國的空調,冰櫃能效等級分為5個等。
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實施了能效標識制度。為藍白背景的彩色標識,分為1、2、3、4、5共5個等級,等級1表示產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最節電,即耗能最低;等級2表示比較節電;等級3表示產品的能源效率為我國市場的平均水平;等級4表示產品能源效率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等級5是市場準入指標,低於該等級要求的產品不允許生產和銷售。能效標識為背部有粘性的,頂部標有“中國能效標識”(CHINA ENERGY LABEL)字樣的彩色標籤,一般貼上在產品的正面面板上。電冰櫃能效標識的信息內容包括產品的生產者,型號,能源效率等級、24小時耗電量、各間室容積、依據的國家標準號。空調能效標識的信息包括:產品的生產者,型號,能源效率等級、能效比、輸入功率、製冷量、依據的國家標準號。
不同等級分別由不同的顏色和長度來表示。最短的是深綠色,代表“未來四年的節能方向”,也就是國際先進水平,其次是綠色、黃色、橙色和紅色。等級指示色標是根據色彩所代表的情感安排的,其中紅色代表禁止,橙色、黃色代表警告,綠色代表環保與節能。
作用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家用電器生產和消費國之一。家用電器擁有量的迅速增長帶來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同時也加重了對環境的污染。世界各國都通過制定和實施能效標準、推廣能效標識制度來提高用能產品的能源效率,促進節能技術進步,進而減少有害物的排放和保護環境。
近期的研究結果表明,制定和有效地實施新的能效標準和能源標識,提高產品的能效水平和消費者節能意識,在2020 年將節電277.5TWh,約折合節能量1.29 億噸標準煤。二者共同的節電量相當於2020 年中國城鄉居民生活預計總用電量的56 %,也就是說,通過制定和推廣能效標準、實施能效標識,中國未來20 年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的預期增長可以減少近85 %。到2020 年,能效標準與標識的實施總共將減少1.10 億多噸的碳排放量;氮氧化物的減排量將達170 萬多噸;硫氧化物的減排量將達1833 萬噸;大氣顆粒物減排量將達1035 萬噸。這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的顯著減少能夠大大緩解溫室效應、光化學煙霧、酸雨等環境問題,對改善環境質量、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作用非淺。
國家相關規定
作為我國能效標識制度建設的第一步,家用電冰櫃和房間空調器能效標識制度已於2005年3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根據第一批能效標識產品目錄及相關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凡中國生產、銷售、進口的家用空調和冰櫃必須貼上“中國能效標識”標籤,沒有標識的產品一律不準上市銷售。
後期實踐證明,能效標識制度能促進產品能效的提高和節能技術的進步,推動用能產品市場向高效市場的轉換,在規範用能產品市場、節能降耗、保護環境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基於嚴峻的能源形勢和顯著的實施成效,能效標識制度的深入推廣勢在必行。2006年9月18日,電動洗衣機和單元式空氣調節機也納入能效標識產品目錄之中。
從2008年3月1日起,家用洗衣機和小型中央空調不貼能效標識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根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制定並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二批)》、《電動洗衣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和《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2006年第65號公告),自2008年3月1日起對電動洗衣機和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這兩個產品開始實施能源效率標識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
第一批: a.家用電冰櫃 500L及以下的電機驅動壓縮式電冰櫃 GB 12021.2-2003 家用電冰櫃耗電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2005年3月1日
房間空氣調節器 採用空氣冷卻冷凝器、全封閉型電動機-壓縮機,製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氣候類型為T1的空氣調節器,不適用於移動式、變頻式、多聯式空調機組 GB 12021.3-2004 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2005年3月1日
1.房間空氣調節器 採用空氣冷卻冷凝器、全封閉型電動機-壓縮機,製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氣候類型為T1的空氣調節器,不適用於移動式、變頻式、多聯式空調機組 GB 12021.3-2004 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2005年3月1日
第二批:電動洗衣機(額定洗滌容量為1.0至13KG的家用電動洗衣機。不適用於沒有脫水功能的單桶洗衣機和攪拌式洗衣機)和單元式空調機(名義製冷量大於7100W、採用電機驅動壓縮機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和屋頂式空調機組。不適用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變頻空調機)。
第三批:自鎮流螢光燈、高壓鈉燈、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簡稱電動機)、冷水機組、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和燃氣採暖熱水爐(簡稱燃氣熱水器)。
第四批:轉速可控型房間空氣調節器、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儲水式電熱水器、家用電磁灶、計算機顯示器、複印機共六類產品。
第五批:自動電飯鍋、交流電風扇、交流接觸器和容積式空氣壓縮機共4類產品。
第六批:電力變壓器、通風機。
第七批:平板電視、微波爐。
台北時間2010年11月30日訊息,國家發改委、質檢總局和認監委聯合發布公告顯示,國家強制性標準GB 24850-2010《平板電視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和GB 24849-2010《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從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第八批:進口印表機、傳真機和數位電視接收器共三類
空調能效等級劃分
能效比3.40以上:能效等級1級。
能效比3.20~3.39:能效等級2級。
能效比3.00~3.19:能效等級3級。
能效比2.80~2.99:能效等級4級。
能效比2.50~2.79:能效等級5級。
定頻空調新能效標準
新能效標準 | 類型 | 額定製冷量 (CC)W | 1 級 | 2 級 | 3 級 |
分體式 | CC≤4500 | 3.6 | 3.4 | 3.2 | |
4500<CC≤7100 | 3.5 | 3.3 | 3.1 | ||
7100<CC≤14000 | 3.4 | 3.2 | 3.0 | ||
整體式 | 3.3 | 3.1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