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解定律

電解定律

電解定律之一為電解時,在電極上析出或溶解物質的質量跟通過的電量成正比;之二為電解時,電極上發生化學反應的物質的質量和通過電解池的電量成正比。

1834年法拉第通過實驗指出“電解所產生的物質的量,必定與通過的電量成正比,而與其他因素無關”。1 mol 電子所帶的電量為96500C,稱為一個法拉第。由於離子所帶的電荷不同,所以在電解中產生1 mol 電解產物所需的電量也不相同。
在電解生產中,法拉第常數(96500C· mol-1)是一個很重要的數據,因為它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有效利用電能的極限數值。在實際生產中,不可能得到理論上相應量的電解產物,因為同時有副反應存在。通常我們把實際產量與理論產量之比稱為電流效率,即電流效率 = 實際產量 / 理論產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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