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啟用
受理啟用
公安部將在廣東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2014年5月20日起受理申請。此外,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全面啟用
2014年9月,公安部決定,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9月15日起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即2014版往來港澳通行證)。該舉措旨在為進一步便利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提高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
主要作用
即將啟用的電子通行證存有數位化的個人資料和指紋信息,民眾申領和使用證件將更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驗通道實現自助通關。
啟用影響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的管理政策不變,證件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批條件不變,收費標準不變。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持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式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