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證明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證明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Passport)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國家通常也頒發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 2018年9月1日起,中國全國異地可換補護照。

基本信息

證件

由來

中國護照 中國護照

在中國,護照的淵源可追溯到戰國時代。古代的中國人憑用竹簡、布帛、木板、金玉或紙張做成的“封傳”、“契”、“照碟”、“過所”、“符節”。“符傳”、“路證”、“路引”等證件出入邊塞關津,類似現代簽證的內容記載其上。到了清朝,根據通行證件的證明身份、提請邊境關防檢查機關予以“保護”和“關照”、給予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之功能。進入20世紀,清廷重視對護照的管理,出現了“遊歷護照”的類別,吉林將軍衙門還制定有護照章程,並附有護照式樣。中華民國時期,中央政府制定了比較完整的護照制度,1932年1月31日國民政府公布了護照條例。新中國成立後,印製並啟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制定了護照的印製、頒發、使用和管理制度。 護照的西方稱呼“passport”並不是來於“seaport”(海港),而是來於中世紀用於通過城牆大門(“porte”)的文書。在中世紀的歐洲,一些檔案可以由當地的統治力量頒發給旅行者,一般包括持有者被允許通過城鎮的名單。這種制度延續到法國,例如,直到1860年。在這段時間,護照並不是旅行到海港的必須,這關係到自由貿易,但是需要護照從海港到內陸城填。早期的護照經常如此,但不是一直,包括持有者身體的描述,照片是直到20世紀前十年,才被添加上去的。“PASSPORT”一詞於1845年首次譯為“護照”,並沿用至今。南森護照是一種被國際承認的身份證,由國際聯盟首推,當時是為無國籍的難民而設。在1922年由挪威外交官弗里德托夫·南森(Fridtjof Wedel-Jarlsberg Nansen)設計;直到1942年,有52個國家承認該護照,總共發出了大約45萬本,幫助了數十萬無國籍人士移民到了其他國家。統籌南森護照簽發事宜的南森國際難民救濟局於1938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在近些年,有一種形勢把生物信息引入護照中,以改進身份的安全性。這樣就提出一個疑問,是否某些技術可以有效地改進護照呢?由於缺乏可靠的結果,美國已經延遲了引進這項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建國前,中國共產黨政權就於解放區發放過護照,如:陝甘寧邊區政府發放的護照,為16開普通黃色厚紙,正面為照文,背後為“護照使用條例”條文。其護照簽署人為邊區保全處處長,擔保人則為邊區政府交際處處長。該護照圖章上為中華民國青天白日國徽,下則為“五角星”。另外,圖章上的核發單位則是陝甘寧邊區政府保全處與八路軍總留守處。除此,落款處尚有等同“簽證”註記。

北洋政府

目前可查證最早貼照片的中國護照,為1919年9月所發放,為中華民國北洋政府駐滬辦事處所發放。1922年4月,經過長時間研究查核後,北洋政府外交總長顧維鈞組織“全權代表辦事處”,聲明為中國唯一外事統籌機構,並同時訂定具有照片的正式中國護照發放規格與章程,並由該辦事處首度發放包含顧維鈞、馮玉祥(總理)等官員的多本正式護照,同時且與各國談判中國護照的發放權力。

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護照與中華民國《國籍法》厘定有相當大關係,經過兩度修改後,以國民政府委員會為主體的國民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於1929年定調中華民國國籍法方向與護照發放基礎原則。(該國籍法多數條文今仍於我國台灣地區適用)

1940年中華民國護照 1940年中華民國護照

1929年,在允許雙重國籍及出籍從嚴、復籍從寬的原則下,國民政府公布了公布《護照條例》和辦理華僑登記。 此兩措施,皆為將中華民國護照法制化之準備。其相關條例有《外交部編制外交統計圖表規則》,利用統計數字,來控管“出洋護照”數量,同年12月30又陸續公布《外交部頒發出國護照暫行辦法》和《外交部駐外使領館發給回國護照及簽證外人來華護照暫行條例》。其中,《外交部頒發出國護照暫行辦法》將出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官員護照”和“普通護照”三種。其中,以華僑、留學生適用的普通護照,最為普遍通行。規定有需出具兩間商家保證且到達國外目的地後須向當地中華民國使領館呈驗護照以便登記、一年期滿後,需向當地中華民國使領館呈銷舊照換新照的規定。1930年,該辦法再度放寬,除了放寬國籍限制外,也將一年護照驗證期限延至三至五年,甚至視護照種類大幅度放寬(華僑護照即可放寬至十年)。

1930年,國民政府致力廢除不平等條約,逐漸收回在中華民國的各國護照發放權力,首度真正將出、入國的護照相關規範一致化,並將辦法及護照格式登載于海外各地華文報紙或印成通告發布。早年因為條件極為寬鬆,1933年,中華民國華僑持的中華民國護照雖只有12萬6千本,不過據統計,當時有條件申請中華民國護照者,達千萬人。

護照 護照

1940年,國民政府雖面對中日戰爭干擾,仍致力於護照制度正常化。1944年7月22日,位於重慶的中華民國政府頒發公布《出國護照條例》,條例中規定護照之申請、核發、制定及管理,由中華民國外交部負責,並加入國際慣例的不得扣留、護照種類(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及普通護照)等規定。另外,發放機關制定上,中華民國外交護照及公務護照,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核發,普通護照,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或駐外大使館、領事館及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核發。此項達17條的條文,已是相當完備的護照基礎規範。

在世界大戰後,國際聯盟、聯合國和國際民間航空組織,頒布了在護照的設計和特徵的指導標準,這些指導很大方面上形成了現代的護照。近幾年則有MRP(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可機讀護照)統一規定持照人資料頁在封面內側頁,並有可利用掃描方式讓電腦可判讀的資料,以節省在海關證照查驗時的時間。

種類

護照封面 護照封面

各國頒發的護照種類不盡相同。中國的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 ,普通護照又分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

外交護照主要發給副部長、副省長等以上的中國政府官員,黨、政、軍等重要代表團正、 副團長以及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務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有關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出國從事經濟、貿易、文化、體育、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等公務活動的人員、公派留學、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及公派出國從事勞務的人員等。

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定居、探親、訪友、繼承遺產、自費留學、就業、旅遊和其它因私人事務出國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普通護照

各國護照 各國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負責簽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軍高級官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官員、全國政協主要領導人、外交官員、領事官員等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護照的封皮,是紅色。有32頁及96頁兩種版本,後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負責簽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聯合國、聯合國專門機構以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中工作的中國政府派出的職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務護照的封皮是墨綠色。公務護照是發給國家公務人員的護照,也有的國家稱這種供政府官員使用的護照為“官員護照”。此外,各國都把這種護照發給駐外使(領)館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務護照為綠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務護照,其作用相當於過去的普通護照,和綠色封皮公務護照有所區別。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公務護照即因公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負責簽發。200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頒布以前,分為因公普通護照與因私普通護照。普通護照是指發給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護照。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普通護照即因私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因公普通護照:主要頒發給各級政府、社會團體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因公出國人員。因公普通護照並非由公安部簽發,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負責接受申請和簽發。封皮為深棕色。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普通護照:主要頒發給出國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留學、就業、旅遊等因私事出國的中國公民。封皮為暗紅色。中國開始頒布施行《護照法》後,因公普通護照更名為公務普通護照,劃歸公務護照的範圍內,並由原來的淺紫色封面變為深棕色;而因私普通護照則更名為普通護照。

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其他旅行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舊版封面為黃色,新版為墨綠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封面藍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封面綠色。分為單頁對摺一次有效,及附加查驗頁多次有效兩種。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舊版(2015.7.6之前)封面草綠色。32頁,效期五年。內頁只有中文,沒有英文,新版為卡式。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封面藕荷色。內頁只有中文,沒有英文。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卡式),舊為“港澳同胞回鄉證”,封面醬黃色(十八歲以下三年有效,十八歲以上十年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舊版(2015之前)封面藍色。為五年有效,需要簽注。新版為卡式,有效期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通行證,封面主要灰色,給予前往港澳地區定居人士使用,須在指定日期內在指定口岸出境。

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封面分為深藍色和紅色,紅色是發給地位較高的官員。(舊版分為8頁二年一次有效,及16頁五年多次有效兩種)。

香港簽證身份書

香港海員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封面為紫色。內頁有中、葡、英三國文字。專為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發出之護照的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赴外國旅遊、探親、商務等之用的一種旅行證件。

邊境特別管理區通行證。

內頁

個人資料頁

以97-2版普通護照為例,在護照的資料頁中,左側為護照持有者的照片,照片下有一小條形碼,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護照機讀區。護照主要資料有一層防偽膜,防偽膜中有天安門和五星圖案,照片上還有CHINA字樣和牡丹的雷射防偽圖案,機讀區上有“中國·CHINA”的雷射防偽文字。除此以外,普通護照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類型/Type:P(英文passport之意) 國家碼/Country Code:CHN(中國的ISO 3166-1代碼) 護照號/Passport No.:“G”字開頭,後接8位阿拉伯數字(護照換髮後將得到一個新的護照號,並在第二頁加注取代前號碼。與身份證換髮後仍然一號不同。)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s(姓名均左注中文,右注漢語拼音作英文姓名) 性別/Sex:男性標註為男/M,女性標註為 女/F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以省為單位,附註漢語拼音,如廣東省出生則為“廣東/GUANGDONG”;如在港澳地區出生,則為“香港/HONG KONG”或“澳門/MACAO”;如為海外出生則為出生地州/省/市/都道府縣中文譯名,附註英文,如澳洲墨爾本出生則為“墨爾本/MELBOURNE”。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以“DD MMM YYYY”之形式記載(MMM表示英語月份前3字的縮寫) 簽發地點/Place of issue:顯示格式同出生地點。惟海外發行場合記載領事機構所在州/省/市/都道府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簽發的護照記載“華盛頓”。簽發日期/Date of issue: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簽發機關/Authority: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英文“Exit & Entry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或其他機構。

護照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97版因私普通護照聲明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97版因私普通護照聲明頁

護照通常都包含簽發國的聲明,向其它所有國家表明持有人為該國公民身份,並且請求允許其過境,同時享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待遇。中國護照里的聲明先用中文寫出,接著用英文表述。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內的聲明如下:

普通護照內首頁均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英文翻譯“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passpor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82版護照在中英文字之間亦有法文翻譯:“Le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prie les autorites civiles et militaires des pays étrangers de laisser passer librement le titulaire de ce passeport et de lui preter aide et assistance en cas de besoin.” 公務護照和外交護照要比普通護照多一句話:“本護照前往世界各國有效”。

英文為“This passport is valid for travel to all countries in the world.”

而美國的護照聲明先用英語寫出,接著用法語重複。

英語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ereby requests all whom it may concern to permit the citizen/national of the United States named herein to pass without delay or hindrance and in case of need to give all lawful aid and protection.

法語

Le Secrétaire d'Etat des Etats-Unis d'Amérique prie par les présentes toutes autorités compétentes de laisser passer le citoyen ou ressortissant des Etats-Unis titulaire du présent passeport, sans délai ni difficulté et, en cas de besoin, de lui accorder toute aide et protection légitimes.

西班牙語

El Secretario de Estado de los EstadosUnidos de América por el presente solicita a las autoridades competentes permitir el paso del ciudadano o nacional de los Estados Unidos aqui nombrados, sin demora ni dificultades, y en caso de necesidad, prestarle toda la ayuda y protección licitas.

中文翻譯

美國國務卿特此請求任何與允許以下美國公民/國民過境之相關人士不要延誤辦理或設定阻礙,並在需要時給予法律援助和保護。

備註頁簽證頁

從第二頁到第六頁為備註頁,第七頁到第四十八頁為簽證頁。每一頁紙均有長城水印及“中國CHINA”的安全線。每一頁下的花紋有微型文字護照及其組成空心的頁碼,第二十四頁之前每偶數頁、第二十五頁後每奇數頁下面印有紅色的護照號碼。

其中在第三頁右三分之一處印有與資料頁不一樣的可機讀識別碼,並在右上角印有藍色的小張護照照片,用防偽膜保護。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在護照的封三頁,和人民幣一樣亦是使用雕版印刷,內容全文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注意事項

一、本護照為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存、使用,不得塗改、轉讓、故意損毀。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扣押。

二、本護照的簽發、換髮、補發和加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公安部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

三、本護照遺失或被盜,在國內應立即向當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告;在國外應立即向當地或附近的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報告。

四、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應向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此頁最底為持照人簽名處。

外觀樣式

82版普通護照

82版普通護照封皮是褐色底、金字,正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國徽上方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下方印有“護照”,沒有外文標註。內頁首頁是關照語及護照名稱,以中法英三國文字書寫。次頁記載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點、偕行兒童等項目。再次頁有照片貼上處、持照人簽名、效期(固定為五年)、發照機關及簽章與日期。這些資料也都有法文與英文翻譯。

92版普通護照

自從92版,普通護照封面改用暗紅色,仍用金字。規格88x125毫米,護照內容均以中英文記載,共32頁,效期一般五年,延期效期每次也是五年。封皮正上方是國徽,中下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護照”字樣,和英文“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及“PASSPORT”。封皮裡面,頂部印有“P”(類型)、“CHN”(國家碼)、護照號碼(14開頭),其下記載姓名、性別、身份、婚姻狀況、出生日期、出生地點、有效期、身分證號碼,左邊供貼上照片,底部則是符合國際標準的可機讀代碼。次頁記載關照語,簽發日期及簽發地點,蓋有發照機關紅色圓形有國徽的印章。再次為偕行兒童(最多兩名)頁、以及兩張延期頁。後封皮裡面是注意事項與簽名頁。

97-1版護照

97-1版普通護照封面顏色、字樣、語文、規格、頁數、效期等仍與92版護照相同,但取消“身分”“婚姻狀況”兩項,並將相片掃描後直接列印在護照上。相片要求也初次規定,只能用白色或淡藍色底,其他顏色均不接受。但廣東省簽發的護照統一和港澳通行證一樣的淡藍色底相。該版護照於2000年首先在上海、江蘇,隨後在北京開始簽發。97-1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啟用的第2版普通護照。

97-2版護照

97-2版普通護照於2007年1月1日首先使用,仍為32頁,隨後於2007年4月1日停止發放32頁護照,改發48頁護照。97-2版普通護照效期延長,16歲以下持有人為5年,16歲以上持有人則為10年;但護照不再延期,而在到期時換髮新照。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不是一人一號制度,所以,為了與舊護照有關聯性,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加注,20元/注

生物護照

2011年7月1日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因公電子護照。

電子護照

2012年5月15日,我國電子普通護照正式啟用,這標誌著我國公民的國際旅行證件邁入了全數位化時代。

電子普通護照在外觀設計上,採用了以“輝煌中國”為主題的圖案元素,通過常光、螢光和水印三種圖案表現形式,呈現出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元素,以及我國56個民族的人物形象,展示了我國山河的瑰麗多姿、歷史文化的源遠流長和中華民族的和諧統一。

電子普通護照的申辦條件、簽發時限、收費標準和有效期均與舊版普通護照相同,公民僅需在原有基礎上提交本人指紋及簽名信息即可依法申請。此外,舊版普通護照在有效期內仍可正常使用,無需換髮電子普通護照。

而電子護照和原護照也出現了很大的差別:
1.護照封面,底部位置增加了一個電子晶片圖示。
2.護照內頁,內頁背景圖有巨大變化。採用了以“輝煌中國”為主題的圖案元素,並採用常光、螢光、水印三種形式表現。其中,常光和螢光表現的是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港澳台各地標誌性景觀。而水印選擇的是我國56個民族的人物形象。
3.護照編號,由原來的G開頭編碼,變為了E開頭編碼。採用了雷射穿孔技術,提高了防偽能力。
4.護照晶片,晶片安放在護照的最後一頁,非常輕薄,幾乎就像印刷在紙面上的一小片彩色條紋。晶片里儲存了持照人的數位化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等基本信息,還有護照有效期、簽發日期、簽發地等資料,更加入了相貌、指紋、虹膜等持照人的生物特徵。

護照樣式

1、 普通電子護照的規格為125mm*88mm,共48頁,封皮為棗紅色。

2、 護照第2頁為資料頁,覆膜,膜有編號。資料頁下方的機讀區列印有國際標準機讀碼。

3、 第3頁為請求頁。設定請求頁是國際上的通用做法,除了向別國請求在必要時候向持照人提供幫助外,也是持照人在通過別國邊境時致以禮儀上的問候。各國請求頁上內容相似,中國護照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4、 第4頁—第7頁為備註頁,用以列印各類加注(例如:護照補/換髮加注等);

5、 第8頁—第46頁為簽證頁,用以貼各國的簽證貼紙,蓋出入境章。護照內印製以“輝煌中國”為主題的圖案元素,包括:天安門、北京故宮、天津海河、河北山海關、山西壺口瀑布、內蒙古呼倫貝爾草原、遼寧星海廣場、吉林霧凇、黑龍江太陽島、上海陸家嘴、江蘇蘇州園林、浙江西湖、安徽黃山、福建武夷山、江西井岡山、長城、山東泰山、河南龍門石窟、湖北三峽大壩、湖南張家界、廣東丹霞山、廣西灕江、海南海島椰林、重慶夔門、四川都江堰、貴州黃果樹瀑布、雲南石林、西藏布達拉宮、陝西兵馬俑、甘肅敦煌莫高窟、青海西藏鐵路、寧夏沙湖、新疆絲綢之路、台灣日月潭、香港維多利亞港、澳門西灣大橋、天壇。

6、 第47頁為應急資料頁,設定應急資料頁也是國際通用做法。護照是一國公民在外時證明其身份和國籍的憑證,應急資料頁上應填寫真實有效信息。

7、 第48頁為注意事項頁。

8、 封三是電子護照的使用提示詞,內部嵌有非接觸式積體電路晶片,晶片記憶體儲持照人的基本資料。若封面因外力彎折或受潮,可能導致晶片無法讀取從而不能保證護照的最大程度利用。因此,在使用電子護照時,應保持護照平整,不彎曲或摺疊,不在封面上打孔,並在陰涼處保管,防止電子元件失靈。

各版本護照詳見圖冊:

各個版本的護照 各個版本的護照

其它

需要材料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係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國家機關副處級以上人員、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及下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區(縣)級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縣級以上金融、保險、證券系統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廳局級以上離退休幹部等登記備案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係提交單位意見;軍人,由其所在部隊或者工作單位按照人事或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辦理程式

領表 → 照相貼相片 → 交表領回執 →繳費領收據 → 領證

簽證區

非洲
國家和地區入境時限
貝寧 3個月
布吉納法索 3個月落地簽證
蒲隆地 落地簽證
中非 7天落地簽證 XAF 20,000.-
葛摩 落地簽證
吉布地 1個月落地簽證 DJF5,000
衣索比亞 6個月落地簽證 US$4
肯亞 3個月落地簽證
馬達加斯加 90天落地簽證MGA140,000
馬拉威 落地簽證
模里西斯 15天
莫三比克 30天落地簽證
坦尚尼亞 落地簽證
多哥 7天落地簽證
烏干達 1年落地簽證

美洲

 
國家和地區入境時限
哥斯大黎加 30天,須持有美國加拿大或歐盟成員國簽證
古巴 30天落地簽證(旅遊卡),費用CUC25
多米尼克 21天
厄瓜多 隨團旅行
海地 3個月

亞洲

 
國家和地區入境時限
亞塞拜然 30天落地簽證
高棉 30天落地簽證
喬治亞 落地簽證 USD 10.- 至 USD 200.-
香港 7天,需持有有效離港機票/船票並轉機/船前往其它國家
印度尼西亞 免簽證
伊朗 15天落地簽證
韓國 30天免簽 限濟州島
寮國 30天落地簽證
馬爾地夫 30天落地簽證
尼泊爾 30天落地簽證
新加坡 96小時,如持有有效期為最少1個月的日英美等已開發國家簽證
斯里蘭卡 30天
泰國 15天落地簽,免手續費
東帝汶 30天落地簽,30美元
阿聯 96小時過境簽證,如持有前往第三國簽證,或由第三國抵達

歐洲

國家和地區入境時限
愛爾蘭 30天,如持有有效英國簽證且由英國入境
安道爾 免簽證。
白俄羅斯 隨白俄羅斯旅遊局認可的旅行團前往
波赫 90天(公務護照)
保加利亞 36小時轉機簽證
科索沃 免簽證
羅馬尼亞 5天,如持有保加利亞或賽普勒斯簽證

大洋洲

國家和地區入境時限
庫克群島 31天
斐濟 4個月
密克羅尼西亞 30天
紐埃 30天
帛琉 30天
薩摩亞 60天
湯加 31天
吐瓦魯 1個月
萬那杜 30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文化部因公護照管理辦法》

《衛生部關於護照簽證的管理辦法》

《國家醫藥管理局護照管理規定》

申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將全國劃分成按需申領護照地區和“按條件申領護照 兩種地區。一般民眾依據戶口所在地不同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領取護照。截至2006年底一共有231個城市已經成為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省會城市中僅有拉薩還屬於 按條件申領護照”地區。

地區

按需申領護照即公民申請因私出國護照只需憑身份證、戶口簿,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護照。廣東的中山、順德、珠海等9個城市,以及遼寧撫順、山東淄博和海南瓊海成為第一批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在特大城市中,上海於2002年9月1日率先實現按需申領護照。以上海市民為例,首先可以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領取護照申請表或者在上海市政府網站直接下載表格列印,填寫此表後攜帶本人二寸彩照、戶口本及本人身份證原本和複印件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遞交申請,10個工作日後就可以領取。首次申請、失效重新申請以及換髮、補發普通護照均為每本160元;普通護照加注每項20元。《護照法》頒布實施後已取消對護照延期,護照到期必須重新申辦。

條件

按條件申領護照地區的申請過程基本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類似,差別的地方在於遞交申請表之前需要在戶口所屬派出所進行政治審查或者申請者所工作的公司擁有政治審查權也可在該公司審查,政治審查通過後方可遞交申請表。其中某些地區的派出所還要求申請人在請求政治審查前辦理無犯罪證明。因此申請者需要在進行政治審查時提交戶口本及本人身份證原本和複印件及辦理護照的申請表格,有時還需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或公司出具的證明。所以在整個護照申請過程中增加了辦理政治審查的時間,同時在遞交護照申請表給當地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護照的審判時間也較按需申領護照地區長。

照片標準

相片為持證人直邊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著深色帶領上衣,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女性不能披肩發,不得佩戴首飾照相,相片只限一人。相片背景為白色(白髮及禿髮者相片背景須為淺藍色),三張完整二寸近照,其他顏色不予受理。廣東省統一為淡藍色底背景。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臉太白,陰陽臉,脖子太長,照片兩邊寬度太窄,眼鏡反光。一次性快照,經翻拍的照片及數碼相片翻拍成採用各種彩色印表機列印的照片不予受理)。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證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連同邊寬50毫米×35毫米) 頭部寬度:21~24毫米 頭部長度:28~33毫米 頭像大小超出規定尺寸範圍的照片不予受理。

因公護照頒發範圍

1.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人員。

2.除外商獨資企業、私人企業以外的各企業、事業單位從事經貿、科技等活動的人員。

3.參加各種非政府間國際學術組織和國外學術團體舉辦的學術會議的人員,及參加中外學術團體、教育機構間互訪的人員,單位派往國外講學、任教和工作的人員。

4.民間組織的出國人員。

5.新聞機構出國人員。

6.出國演出或舉辦展覽的人員。

7.出國參加比賽或訓練人員。

8.國內遠洋公司海員。

9.從事對外經濟援助的人員。

10、常駐國外民間機構的人員。

11.到國外進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長、副校長及相當這一級別的人員(其餘公派留學人員原則上持用因私護照)。

12.為執行科技合作協定,並持有《執行科技合作協定出國合作研究、進修人員登記表》(KW121表)的出國進修人員。

13.頒發護照機關認為需持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

護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過期即為無效護照,喪失法律證明效力。中國因私普通護照有效期一般為5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5年。從2007年開始一般都是10年了。

補發延期

中國使用的普通護照有效期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之內申請辦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從2000年7月18日起開始簽發新版護照。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領取的舊版護照不再延期、加頁,當其有效期屆滿時一律換髮新版護照。換髮護照工本費200元,加注20元。

加注護照

申請人申請獲得護照後,資料登記頁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加注時,必須提交填寫完整的《護照換髮補發延期變更申請表》一份和一張符合要求的照片。加注收費20元。具體要求是:

1. 中文姓名加注,須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

2. 外文姓名加注,須提交注有該姓名的相應材料複印件;

3. 出生日期加注,須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或者出生證明;

4. 減少攜行人加注,須提交持照人出具的減少攜行人的說明。

補發護照

需要先掛失,然後到縣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補辦。

2007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檔案。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髮或者補發護照:

(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三)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有正當理由需要換髮或者補發護照的其他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換髮或者補發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髮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換髮或者補發,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有效期限

護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各個國家所規定的有效期限不同。中國的外交護照有效期為五年。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分為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兩類。多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為五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需要多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一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為兩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一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和一次有效公務護照滿兩年後,如有需要,可在國(境)外按規定手續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限根據需要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標誌是護照的扉頁在護照號碼前有“Y"字樣;在第4頁上方有“……持照人在護照有效內可出入中國國境一次”字樣。中國的因私普通護照,未滿16周歲人員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護照法》取消了延期規定,護照到期後直接換證。

辦理程式

私人申請只有因私普通護照,沒有什麼旅遊護照和工作護照,那是用簽證來區分的

申領因私普通護照的程式有哪些?

中國公民申領因私普通護照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其 (一般程式是):

(1)領取出境申請表

本人(或委託親友)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和證件:

①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②提交申請人護照照片一張;

③特殊崗位人員需出具單位介紹信;

④申請人需親自到場(如果為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需父母單方即可,但要出具相關證件,例如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複印件)

公安分局辦理公民因私出國流程圖 公安分局辦理公民因私出國流程圖

(2)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申請表》:

①填寫前,首先要仔細閱讀表格內的每項內容以及填表須知,如有不明白處要向入 境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詢問或通過有關諮詢服務機構幫助填寫;

②申請表格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塗改;

③此表一式一份,必須全部填寫,且每項內容必須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請編號(四張表編號是一致的),申請人必須牢記,以便日後查詢;

⑤“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寫,必須與本人戶口簿內的記載相一致;

⑥申請表內各欄填寫的要求。

“姓名”一欄,申請人的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上的記載相一致,必須用標準 漢字的正楷書寫,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寫別名。“外文譯名”一欄,必須按照本人漢語姓名的國語讀音的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書寫時分姓氏和名字兩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後,不得將姓氏和名字兩部分連在一起寫;複姓連寫,但也必須和名字分為兩部分書寫;少數民族語姓名,須按照民族語的讀音,用漢語拼音字母名翻譯轉寫;如有的申請人姓名有其他拼寫形式,可以申請加注在備註頁中。

“身份證號碼”一欄,應根據公安機關頒發的本人正式身份證內的號碼填寫,不得填寫臨時身份證內的號碼。沒有申領過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可以不填寫此欄或填寫“無”。

“出生日期”一欄,須與戶口簿和身份證中記載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寫一致。

“出生地”一欄,須與本人戶口簿上的記載一致,出生於中國的,填寫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或香港,澳門,台灣;出生於國外的,填寫出生國的中文名稱。

“籍貫”一欄,必須與戶口簿的記載一致。

“民族”一欄,必須與戶口簿上記載一致。

“婚姻狀況”一欄,必須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已婚”,“未婚”,“離婚”和“喪偶”四種情況之一。

“文化程度”一欄,按照本人最高學歷填寫。

“政治面目”一欄,須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民眾”,“團員”,“中共黨員”或“某民主黨派”等。

“工作單位”一欄,須填寫本人工作或學習單位的全稱。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填寫“ 退休”,“退職”,“退學”,“待業”等。

“職務”一欄,須填寫本人所擔任的實際職務,或本人所從事的職業。

“職稱”一欄,應按照有關部門實際評定的本人專業技術職稱填寫。沒有經過評定職稱的,可不填寫。

“地址”及“電話”二欄,無論是工作單位的地址電話,還是家庭住址的地址電話,都必須填寫詳細地址,包括區,縣,鄉鎮,街巷名稱,門牌號碼,郵政編碼等。“本人簡歷”一欄,須填寫從上國小開始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包括起止年、月、單位名稱和本人職務等,要連續填寫到填表日期止,中間不得有時間間隔或中斷。

“出境事由”一欄,根據本人要求出境的實際理由和邀請信的邀請內容填寫“探親”,“訪友”,“旅遊”,“定居”,“留學”,“研修”等。

“單程或雙程”一欄,除出國出境“定居”者應填寫“單程”外,其他出國事由者,均應填寫“雙程”。

“偕行不滿16歲的兒童”一欄,如大人和兒童共同申領一本護照的,須填寫此欄。分別申領護照者,則無需填寫。

“在境外期間的經濟擔保和經濟擔保人情況”一欄,須填寫擔保人的姓名,年齡,國籍或籍貫,與本人關係等。“自費留學就讀學校”一欄,填寫前往國家留學就讀的學校的名稱(全名)。“留學生類別”一欄,應根據本人出國學習的性質填寫,出國讀語言的填“就讀”,讀專科學校的填“專科”,讀大學或接受大學以上教育的填“留學”。

“所讀專業”,“所讀學位”,“學年”,“開學日期”幾欄,申請人應根據國外(境外) 校方所發的“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有關內容填寫。

“國內外主要親友”一欄,國內親屬主要指直系親屬和近親屬,國外的親友主要是聯繫密切的,且須填寫其在國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備註”一欄,須填寫本人申領護照的理由或憑據,如出國工作的填“工作聘書”或“ 契約書”;出國留學就讀的填“入學通知書”,“經濟擔保書”;出國探親定居的填“邀請信”等。

(3)遞交《中國公民出入境申請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寫完《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後,須經所在單位黨委或人事保衛部門蓋章,如系待業人員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蓋章;如系農村戶口,須經所在農 村鄉鎮黨委一級部門蓋章;

②開具《因私申請出國介紹信》一封(由在申請表格上蓋章的單位在蓋章的同時開具),介紹信台頭應當寫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內容寫同意申

③拍好護照照片(一般為小二寸、近三個月內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並按要求貼在《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上。此外至少另外準備2~3張同樣的照片並在照片背面寫上 本人姓名;

④準備好有關出國出境的證件材料,如邀請信,擔保書,入學通知書等的複印件 ;

⑤準備好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工作證或其他戶籍證明。

⑥到公關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已填寫完畢的《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及 國外(境外)邀請信,擔保書,單位介紹信,戶口簿,工作證及學生證或待業證,離退休證,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領加急護照,必須在遞交材料的同時特別說明。

⑦等候護照:

聯合國護照男森護照 聯合國護照男森護照

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接受本人所遞交的申請表格和相應材料並審核後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請人的申領護照決定,並一般在30天內(地處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內,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請人。交表時務必記住本人的申請編號以便查詢。

⑧領取護照:

當公安機關受理本人的申領護照材料後,須經過審核和製作護照的過程,申請人可在規定 的時間之內耐心等待並可按遞交材料時約定的時間或在接到公安部門的通知後前往領取護照 和出境登記卡。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接到公安部門,關於領取護照的通知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覆;申請人認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管理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簽名。如申請人遇到此類情況,可根據此規定辦理。

辦理須知

基本要求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頒發護照的機關以足夠的時間,不可等出國日期臨近時才匆匆前去申辦,以免誤事。

2.經辦人和持照人在領取護照時,應認真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 地等,並檢查一下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印、發照機關印章、簽署是否齊全。持照人套用鋼筆在護照持照人簽名欄簽名。如護照上的姓名有誤,則暫不簽名,向發照機關報告。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污損、塗改。

4.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因私 普通護照在國外失竊,如需申請補發新照,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失竊經過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有關證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後,護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護照的人員回國後,應將護照繳回原發照機關統一保管。領照後因故未出國者,也應將護照交回原發照機關。

6.再次出國人員借用老護照須憑出國任務批件、出國人員批件和派遣部門介紹信。

辦證照片指引

拍攝渠道

一、社會相館:就近選擇價格實惠、服務好的社會照相館照相,從照相館獲取相片採集回執和貼表相。

二、自助設備:使用證照亭等自助拍攝設備(位於捷運站、大型商業中心)照相,通過自助拍攝設備獲取相片採集回執和貼表相。

三、自家拍照:自家自拍證件照(選擇客廳、房間、廊道等有白牆的地方)照相,通過“我的幸福相館”遞交相片,獲取相片採集回執和貼表相。

所需資料

在上述6個城市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暫(居)住證,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安部授權上述6個城市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接收申請材料,並製作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申請仍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在受理申請後的30日內簽發出入境證件。被告知不予簽發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依法享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對於弄虛作假騙領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未成年護照

未滿十六歲小孩辦理護照需要用品如下:

1、小孩到場。

2、戶口本原件、複印件、第一頁蓋有章的複印件。

3、父母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最新

電子護照

全國公安機關於2012年5月15日起統一啟用簽發電子普通護照。已啟用的電子護照,防偽性能有了根本性提高,辦理程式上新增指紋採集等內容。

特點

電子普通護照是在傳統本式普通護照中嵌入電子晶片,並在晶片中存儲持照人個人基本資料、面像、指紋等生物特徵的新型本式證件。電子普通護照的簽發啟用,標誌著我國公民的國際旅行證件已邁入全數位化的新時代。

電子普通護照具有兩大特點:第一,護照防偽能力更加強大。電子普通護照採用了大量新型高強度防偽工藝和材料,通過異型彩虹印刷、多層次無色螢光印刷、多色接線凹印、光彩油墨、雷射穿孔打號、高分辨全息保護膜等幾十項防偽技術,能夠有效防範偽造變造護照行為的發生,保護持照人的合法權益。第二,護照圖案設計更加美觀。電子普通護照圖案的主題為“輝煌中國”,分別選取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具有地域代表性的主題元素,以及“天安門”“長城”“天壇”等3個國家形象代表元素,以地域分布為主線,突出了民族融合、和諧共存的精神理念,勾畫了祖國山河的雄渾遼闊、歷史文化的源遠流長,展示了當今中國的輝煌形象。

注意

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的條件、時限和收費標準均與以往相同,只是在辦理程式方面,增加了採集申請人指紋信息及當場簽署本人姓名的內容。

採集指紋方面:對於十六周歲以上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均應當現場採集申請人的指紋信息。不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監護人同意提供申請人指紋信息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以現場採集。申請人因指紋缺失、損壞無法按捺指紋的,可以不採集指紋信息。

簽署姓名方面:公民應噹噹場在《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上籤名,以便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申請人簽名信息掃描至電子普通護照資料頁。學齡前兒童等不具有簽名能力的申請人可以不簽名。

電子普通護照中內置敏感的電子元器件。為保持其最佳性能,請不要將電子普通護照彎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極端溫度、濕度環境中。

最新政策

2015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詳細公布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並公布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服務監督電話。其中明確,今後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

2017年5月23日,民航局公安局下發通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可以作為有效乘機身份證件,辦理國內航班購票、值機、安檢手續;旅客乘坐國內航班,辦理購票、值機、安檢手續時,應當使用同一個有效乘機身份證件。

2018年9月4日,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內地(大陸)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異地辦理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出入境證件簽發時限縮短到7個工作日、為有緊急辦理簽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外籍申請人提供便利等4項便民新舉措於9月1日在北京市各出入境接待場所全面實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最大限度方便廣大申請人辦證出行,使赴港澳台旅遊“說走就走”成為可能。

對有異地換(補)發出入境證件需求的申請人,遇到普通護照在有效期內簽證頁即將用完的,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變更的,身份證照片變更後需要更換護照照片等換髮情形;遇到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於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的,持證人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本式通行證換髮電子(卡式)通行證等需換髮情形;遇到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在有效期內損毀、遺失或被盜等補發情形,可在全市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62個派出所受理點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需要提示的是,辦理時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辦理換髮業務時還需提供有效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交居住、工作、在學證明等材料。

對於有異地辦理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需求的申請人,可憑有效二代身份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台灣通行證在全市17個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團隊旅遊簽注。異地申請換(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時,可一併申辦團隊旅遊簽注。需要提示的是,團隊旅遊簽注不適用於個人赴港澳台旅遊,不能通過港澳台卡式簽注一體機辦理簽注。持證辦理時,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須長於申請簽注有效期。

全球排名

據倫敦Henley&Partners公民與移民調查公司出品的2016簽證限制表顯示,德國護照總共可以以免簽或落地簽的形式自由前往177個國家或地區,為世界第一。

自2014年起,在出行自由度方面,德國護照一直保持著“世界第一”的寶座。瑞典護照此次緊隨其後,共可自由前往176個國家或地區,為世界第二“自由”護照。

法國、芬蘭、義大利、西班牙與英國並列第三,共可前往175個國家或地區,持美國護照則可免簽前往174個國家或地區,與比利時、丹麥和荷蘭並列世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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