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系統瓦解

電力系統瓦解(avalaneheofeleetricpowersystem)由於電力系統穩定破壞(見電力系統德定)、頻率崩潰、電壓崩潰、事故的連鎖反應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系統四分五裂的大面積停電事故狀態。

歷史事件

1972年中國湖北省、1977年美國紐約市、1978年法國、1996年美國西部曾發生過系統瓦解事故。

發生原因

主要由於電力系統存在一些易於使事故擴大的不健全因素.以及運行人員對事故處理不當。系統不健全因素主要包括:電力網結構不合理(受端系統缺少電壓支持,主要電源間聯繫過強);缺少有功功率運行備用容量;無功功率的補償不足;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配置不當或定值有誤;通信與遠動裝置不滿足需要等。

防止措施

①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來防止電力系統穩定破壞、電力系統頻率崩貴、電力系統電壓崩清和發生電力系統事故的連鎖反應。
②安裝自動低頻減負荷裝置和自動低壓減負荷裝置,並使其有足夠的切除負荷的容量。
③合理配置並選用優質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加強運行管理。
④採取確保發電廠廠用電的措施,當系統頻率或電壓降低到發電機組輔助設備所能承受的最低限度時、自動將某些機組解列帶上本機和本廠廠用電,避免全廠停電。
⑤建設靈活可靠的調度通信系統以及能夠迅速反映電力系統全面運行情況的調度自動化系統。
⑥做好電力系統的規劃,改善電網結構和提高無功功率補償設備的調節能力.
⑦加強培訓,提高調度員和現場運行人員處理享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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