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根據昌平警方發布的通報,2016年5月7日20時許,北京昌平警方接民眾舉報稱:位於昌平區霍營街道某小區一家足療店記憶體在賣淫嫖娼問題。接警後警方開展查處工作。21時-22時09分,民警將涉嫌嫖娼的雷洋帶回審查時,雷洋抗拒執法並企圖逃跑,警方對雷洋採取了強制約束措施。在將雷洋帶回公安機關審查過程中,雷洋突然身體不適,警方將其送往醫院,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警方的車輛帶著雷洋前往派出所的過程中,雷洋從車上跳下,跑到了附近的小區,雷洋被警方人員追上。一位目擊者還原了雷洋被抓時的情況:“5月7日晚9點多,我散步回來時看見他倒在地上,當時現場經圍了一二十個人,他一直在呼喊‘救命啊救命啊’”。或許是因為抓嫖的警察身著便衣,雷洋曾經呼喊“假警察”“搶劫”,有人見狀撥打了110電話。附近派出所出警的民警身穿制服抵達現場,查驗了便衣的身份後,雷洋便被銬上手銬帶上了警車。目擊者稱男子在圖中廣告牌下方位置被按倒。
雷洋到醫院時為2016年5月7日晚22點09分,到達時已死亡。
雷洋親朋講述稱,從23:30至次日凌晨1點,雷洋妻子和親屬不間斷打電話,但手機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凌晨1點,雷洋電話有人接聽,接聽人自稱來自昌平區東小口鎮派出所,告知親屬需要去派出所。凌晨1點半,雷洋親屬到達派出所,被告知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車帶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臟病突發死亡。4點半,雷洋親屬隨警察來到醫院,見到雷洋手臂和頭部都有明顯淤血,與警察交涉,警察給出答覆為路途中雷洋反抗強烈,跳車頭部著地所致。親屬要求對遺體拍照留存被禁止。
5月10日下午,記者在北京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鑑定中心探訪,在解剖樓看到了245號雷洋的名字,他的屍體5月8日入庫,等待屍檢解剖,辦案單位顯示為昌平刑警。
2016年5月11日凌晨1點44分,昌平公安官微再次發聲。這條500字左右的通報儘管增加了一些信息,但仍未完全釋疑人們的猜測。當天,參與此次出警的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接受採訪,但仍未公開執法視頻等信息。
死者介紹
雷洋是湖南常德人,29歲,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2009級碩士研究生,生前供職於中國循環經濟協會。“雷洋在高中時是學霸,平時愛好書法,興趣雅致,跟妻子是高中同學。”雷洋高中同學說,“他的人緣也很好”。
2016年5月7日,是29歲的雷洋和吳文文(化名)結婚三周年紀念日。當日早些時候,雷洋在微信上問妻子想要什麼禮物。他們還討論要繼續攢錢,在好學區換個大點兒的房子,為剛出生半個月的孩子上學做準備。
當晚8點到9點之間,雷洋出門去機場,接從湖南小鎮來北京看孩子的奶奶、姨媽和嫂嫂。然而這一去,竟是永別。8日凌晨1點,吳文文終於打通了丈夫的電話,對方稱自己是東小口派出所,讓她去所里一趟。在派出所,吳文文得知了丈夫去世的訊息,“嫖娼”、“反抗”、“帶往派出所的途中”“心臟病死亡”,這是她得到的關鍵字。
雷洋的家屬在醫院內見到了雷洋的遺體。“身上沒有穿衣服,遺物除身份證之外,都沒有還給家屬,手機微信朋友圈的一些信息、從5月2日至7日的行程記錄均沒有看到。”雷洋妻子說。
警方通報
2016年5月9日21點24分,昌平警方在官方微博中通報了該事件:5月7日20時許,警方接民眾舉報,位於昌平區霍營街道某小區一家足療店記憶體在賣淫嫖娼問題,接警後,警方依法迅速開展查處工作。當晚在該足療店查獲涉嫌賣淫嫖娼人員6名。期間,民警在將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洋帶回審查時,雷洋抗拒執法並企圖逃跑,警方依法對該人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在將雷洋帶回公安機關審查過程中,雷洋突然身體不適,警方立即將其送往醫院,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昌平公安分局已將此情況通報公安機關。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已介入並開展偵查監督工作。
針對“雷洋涉嫖非正常死亡”事件,北京昌平警方於5月11日凌晨發出第二份通報稱,為進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徵得家屬同意後,將依法委託第三方在檢察機關監督下進行屍檢。
昌平警方再次通報雷洋死亡事件的細節:①雷某試圖逃跑,激烈反抗中咬傷民警,將民警拍攝設備打落摔壞,後被控制帶上車。②行駛中雷某突然掙脫看管,從車后座竄至副駕駛位置,踢踹駕駛員,打開車門逃跑,被再次控制。③將雷某帶回途中,發現其身體不適,送醫搶救無效死亡。④雷某在足療店嫖娼,支付200元嫖資。警方稱為進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徵得家屬同意後,將依法委託第三方在檢察機關監督下屍檢。
警方通報的幾個時間點:
①7日20時許,昌平警方針對足療店存在賣淫嫖娼問題的線索,組織便衣警力前往偵查。②21時14分,民警發現雷某(家住附近)從該足療店離開,立即跟進,亮明身份對其盤查。③21時45分,雷某被再次帶上車。④22時5分,被送急診救治。⑤22時55分,經搶救無效於死亡。
家屬態度
對於雷洋的死亡,雷洋妻子提出訴求:“首先不能接受雷洋死亡的事實;其次要公布當晚的執法記錄儀、相關監控等;最後,我們想知道雷洋的真實死因和具體過程,希望能給我們一個真相。”雷洋妻子吳文文說:“他們(警方)說接到舉報有這樣的行為,他們到那裡的時候,我丈夫正好從那個地方出來,看見他們就跑,民警把他押上了警車,他情緒很激動,有跳車的舉動,然後什麼的心臟病…”
她表示:“最質疑的是死亡過程,為什麼在帶上車以後還會出現死亡?另外為什麼在我們打電話的時候沒有人接?理論上應該是他們打給我們的。我們的親人去看到屍體,身上的傷痕很多,頭部也有淤青,如果是跳車頭部著地的話,身上應該有擦傷,這是最大的疑點,身上確實很多傷。”他們希望能夠公布執法紀錄儀視頻,儘快還原真相。
雷洋的家屬及輿論質疑的另一個問題,是警方所稱雷洋涉嫌嫖娼的說法。雷洋的妻子認為,親屬飛機落地的時間是晚上11點半,雷洋9點出門,沒有時間去嫖娼。雷洋妻子:飛機是11點半到北京,所以9點到11點半時間應該差不多,我們家裡沒有車,而且也沒有機場大巴了,他自己說坐捷運過去。
昌平警方在通報中說:“經審查並依法提取、檢驗現場相關物證,證實雷洋在足療店內進行了嫖娼活動並支付了200元嫖資。”
此外,根據百度地圖推薦的捷運線路和所需時間,晚上9點從雷洋所居住的天鑫家園小區坐捷運到首都機場,預計到達機場的時間是10點半。另有媒體報導,警方通報中提到的足療店位於龍錦苑東五區,在雷洋居住的天鑫家園北邊800米。最近的捷運站則在天鑫家園西邊800米。
除了對雷洋死因和是否嫖娼的質疑外,死者家屬更為不解的是雷洋死亡的過程。雷洋的妻子也對媒體表示:“不考慮丈夫是否嫖了娼,只在意警方執法是否有問題。”她眼下最直接的要求,就是警方公布執法記錄儀錄像。
雷洋妻子:就是希望要一個真相,公布執法儀,讓我們了解整個過程,我們想知道死因。我們現在也沒有拿到他的遺物,警方不肯提供他的任何東西,唯一拿到的是他的身份證。
據9日凌晨昌平警方的通報,當晚9點14分,“民警發現雷洋從足療店離開後立即跟進,亮明身份對其盤查。雷洋試圖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傷民警,並將民警所持拍攝設備打落摔壞,後被控制帶上車。”
5月11日,雷洋家屬的代理律師已經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提交報案材料及屍檢申請,雷洋家屬於5月10日晚21點半左右接到昌平檢察院電話,約定家屬於11日上午到昌平檢察院進行屍檢申請材料確認,確認後即由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屍檢。此前,雷洋家屬在5月9日曾去過昌平檢察院,欲了解屍檢及辦案民警是否瀆職等情況,但未獲任何回復。
雷洋家屬稱,雖然昌平警方曾通報昌平檢方已介入的信息,但家屬和律師並不知悉檢察機關介入到何種程度,立案情況、相關材料、人證物證的情況也無人說明。家屬認為,由於該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應將證據移交至檢察機關。5月11日早,雷洋家屬已動身前往昌平檢察院,商談內容或涉上述情節。
案件焦點
雷洋的死因究竟是什麼:
2016年5月9日晚上,一篇題為《剛為人父的人大碩士,為何一小時內離奇死亡?》的網帖刷爆朋友圈,引發廣泛關注。發帖人稱是死者雷洋的同學。網帖中稱,5月7日21時左右,雷洋從家裡出門去首都機場接親屬,之後就失去聯繫,其家屬不斷撥打雷洋電話,到8日凌晨1時,有自稱東小口鎮派出所的人員接聽電話,告知親屬速去派出所。親屬於凌晨1時30分左右趕到後,被告知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車帶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帖子中稱,根據昌平區中西醫結合醫院給出的信息,雷洋被送到醫院的時間為5月7日晚22點09分,到達時已經死亡。發帖人稱,雷某“手臂和頭部有明顯淤血”,發帖人對雷某死因及警方的處置表示懷疑。
家屬表示被派出所告知雷洋是心臟病發作導致死亡;而昌平警方發布的通報里則稱:“民警接民眾舉報將涉嫖男子雷某帶回審查,由於當事人“抗拒執法並企圖逃跑”,遂“採取了強制約束措施”,在此過程中,雷某“突然身體不適”,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而醫院方面則表示死因只能通過法醫屍檢後得出,也就是說,心臟病發作致死的說法,還不是定論。
少量血性分泌物說明什麼:
根據醫生說法:搶救插管時,雷洋口腔里有少量血性分泌物,這能說明什麼?
警方執法過程是否合法:
據目擊者稱,雷洋被警方控制過程中,曾大喊“救命”並呼喊“不是真的警方”,那么警方究竟有沒有向他亮明身份,出示證件?執法過程是否合法?
傷痕究竟是不是屍斑:
據退休法醫左芷津稱,人在死亡後身體會發生一些變化,死亡2-4小時會出現屍斑。那么,家屬看到的究竟是傷痕還是屍斑?
有沒有證據證明雷洋嫖娼:
據昌平警方通報,“民警接民眾舉報將涉嫖男子雷某帶回審查”。而據家屬所言,雷洋是出了沐足店才看到警方,然後試圖逃跑,那么警方有無證據證實雷洋究竟是嫖娼還是沐足?
律師觀點
代理律師彭吉岳表示,他對公安機關所講的“強制措施”疑問很大。
彭吉岳:我們詳細地向他們了解強制措施包括什麼,他們不正面回答,公安機關所講的強制措施是有規定條件的,醉酒的人,醉酒了讓他酒清醒的狀態可以採取強制措施,還有吸毒的人出現精神混亂,但是人家現在是違反治安管理法,按照正常來講,公安機關不能採取強制措施。如果你對我採取強制措施,怎么又會從車上跑出來?你的強制措施強制在哪裡了?
在9日凌晨昌平警方的最新回應中,對這個問題這樣解釋:雷洋被控制並帶上車後,“行駛中,雷洋突然掙脫看管,從車后座竄至前排副駕駛位置,踢踹駕駛員迫使停車,打開車門逃跑,被再次控制。因雷洋激烈反抗,為防止其再次逃脫,民警依法給其戴上手銬。”
此前,昌平公安分局已將相關情況通報檢察機關,昌平區檢察院已介入並開展偵查監督工作。代理律師彭吉岳表示,雷洋的家人還將申請更高一級的檢察機關:北京市檢察院介入事件調查。
彭吉岳:我們希望公安局作為當事一方,能把相關的證據移交到檢察院,我們下一步是去區檢察院、向北京市檢察院提出申請,北京市檢察院對此事進行管理,保證案卷的公正性、獨立性。
立案偵查
2016年6月1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外通報雷洋案件查辦進展,“雷洋涉嫌嫖娼被民警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死亡”案件,經北京昌平區檢察院初查符合立案偵查條件,目前(2016年6月1日)已由北京市檢察院交由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辦理。市檢四分院依法做出決定,對昌平區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