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公車上香事件

雲南公車上香事件

2012年1月31日,網曝“雲南公車大年初一上香”的事件,引發了網民的廣泛關注和質疑。微博曝光“涉嫌公車上香”的有“雲OV1536”越野車和“雲AA9734”轎車。後證實,雲“AA9”牌照車輛為雲南省政府辦公廳保衛處車輛。事後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回應了調查結果。來自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的訊息表明,其中一輛涉事車的相關責任人已被追究責任,作出記過、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等處分。

事件曝光

公車大年初一上香被曝光
2012年1月31日晚

雲南省直機關公車大年初一現身寺廟雲南省直機關公車大年初一現身寺廟
,騰訊微博網友“記者閔雲霄”發表微博,稱“接網友舉報:大年初一(非上班時間),兩輛車牌號隸屬於雲南省直機關的轎車前往昆明盤龍寺,混在燒香拜佛的人群中,說明官員可能涉嫌利用公車前往寺廟上香。納稅人的錢購置的車輛,不能作為官員迷信的工具。希望相關單位解釋,也請望網友們幫忙指認這兩台車所屬單位”,微博後附有4張照片,顯示牌照為雲OV1536的越野車和拍照為雲AA9734的轎車在路上行駛,其中一張照片雲AA9734轎車就位於寫著“盤龍寺”的指路牌下。
這一訊息曝光後引發了公眾廣泛質疑。一些網友認為應當嚴肅查處,如騰訊微博網友黃達說“拿著老百姓的納稅錢,這么囂張!請有關部門查處”。
一些網友也曝光了類似事件。如騰訊網友“路邊小民”說“大年初一也拍了幾張昆明執法公車涉嫌到盤龍寺上香的照片”,並貼出了5張據稱是在盤龍寺停車場拍到照片,內有雲A號牌的警車和雲A9號牌、貼著行政執法字樣的越野車。騰訊微博網友“我是誰”說“大年初二大理一縣城,森林公安的車載一家人逛商店……本套用在森林消防的紅色越野車過年遊蕩在城裡總覺刺眼”。騰訊思茅市網友說“大年初四的時候發現玉溪聶耳廣場旁的石鍋魚,裡面有一張紅河州民政救災的車輛在吃石鍋魚呢”,該網友也曝光了車輛牌照。

調查結果

車輛分屬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及保山市政府
閔雲霄表示,圖片是網友傳給自己,然後自己再發微博的,“沒想到會有這么大的反響,我還會繼續關注此事”。
至於被曝光的兩輛車,雲AA9734是雲南省政府辦公廳車隊的車,雲OV1536則屬於保山市政府。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室相關負責人稱,涉事的雲“AA9”牌照車輛為雲南省政府辦公廳保衛處車輛。經查,1月23日下午4時許,該處職工趙某某接到其78歲母親電話,稱其在盤龍寺上香時扭傷右腳踝關節,趙某某在經請示處領導同意後,駕駛該車前往盤龍寺將母親接回家中。“趙某某一事確屬公車私用,我們將對涉事的該處領導和趙某某進行嚴肅處理。”該負責人表示。
保山市政府辦公室則回應:經查,涉事車輛所掛的“雲OV”牌照原為保山市交警支隊業務用昌河微型車所掛號牌,該車因使用年限較長,2011年10月市交警支隊辦公室收回該號牌準備報廢,由於年底工作較忙,尚未到省交警總隊辦理報廢手續。保山市政府今年春節期間接待任務重,車輛不夠用,與保山某企業借了一輛大眾途銳汽車送客商到昆明。為通行便利,2012年1月21日,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王某某,根據市政府辦相關領導安排,到市交警支隊要求安排一塊牌照接待期間掛用,經市交警支隊分管領導同意後安排該號牌臨時掛用。該車由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王某某駕駛,送客商到昆明,應客商要求於1月23日到盤龍寺參觀。“雲OV”號牌已於2012年1月28日收回。 
保山市政府高度重視此事,責成市政府辦公室吸取教訓,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責成市交警支隊嚴格車輛牌照管理,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因市交警支隊外借車輛牌照屬違規行為,經保山市紀委研究,責成市公安局紀委對市交警支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責任追究

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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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調查結果:1月23日下午4時許,該處職工趙某某接到其78歲母親電話,稱其在盤龍寺上香時扭傷右腳踝關節,趙某某在經請示處領導同意後,駕駛該車前往盤龍寺將母親接回家中。
2月8日,雲南省政府辦公廳一部門負責人稱:官員“涉嫌公車上香”經媒體報導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調查,依據核查事實,啟動問責機制,進行責任追究。涉及2012年1月23日下午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保衛處“雲AA9734”公車私用問題,屬保衛處處長周某作出“同意”的行政行為不當,導致該處職工趙某某公車私用情形的發生,違反了相關紀律和規定。對此,處長周某負主要責任,職工趙某某有一定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經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研究決定:給予處長周某行政記過處分,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在全廳通報批評。同時,由人事部門對職工趙某某依規進行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補交相關費用。
針對“雲OV1536”越野車相關責任人的處理還在研究中。

專家評論

公車難禁私用的癥結在哪裡?
“雲南公車大年初一上香”事件發生後,不少網友對公車私用現象進行了解剖。騰訊網友“相信自己”說“公車私用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應該說這是一個普遍現象”。一名騰訊邵陽市網友質疑“為什麼老是網友曝光了紀委就來了呢,網友不說紀委就沒事做了。難道政府真的管不住公車了嗎?”
關於公車私用的探討和實踐已經進行了多年,但每年都有不少公車私用的事件發生,可謂“頑疾”。雲南省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進參認為,類似事件頻頻發生,從事髮狀況分析,當事人絲毫不避諱,可以說連遮掩的心思都沒有。這一方面說明公車私用的普遍,另一方面也說明當事人從思想上根本沒把公車私用當成什麼大事。但從其社會影響來看,公車私用影響很壞,無異於“流動的腐敗廣告”,將會影響領導幹部、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民眾的信任感。
就在今年元旦期間,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還下發通知“切實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節日期間公車一律封存,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但最終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足以說明僅靠見子打子的提醒是不夠的,關鍵還是要建立長效制度。
李進參分析,治理公車私用各地都有不同做法,有的在節假日封存公車,有的搞公車拍賣,有的給公車配備專門標籤和舉報電話,有的給公車安裝GPS跟蹤系統。但從根本來看,應當抓住核心問題:一是對違規者應當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就此事來看,除了涉事公車,還有不少網友在跟帖中也貼出了其他涉嫌公車私用的車輛,車牌號等都很清晰,對這些輿論曝光的車輛也應當一查到底,而不是試圖一帶而過。二是信息公開,便於公眾監督。在當前的情況下,公眾對哪些車輛屬於公車並不明晰,除了特殊牌照的車輛,還有許多公車並不能被民眾輕易識別身份。如果有治理公車私用的決心,統一標識不失為方法之一。三是嚴把公車使用關。對公車使用應當建立嚴格的制度並且狠抓落實。唯有如此,才能營造對公車私用“人人喊打”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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