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東縣財政局

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預算法》、《會計法》以及財政部、黑龍江省財政廳等部門制定的財政法規、規章制度,並對縣內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雞東縣國民經濟計畫及各項事業發展需要,合理編制雞東縣財政收支預算,認真貫徹執行縣人代會批准的財政預算,年終編制全縣財政總決算。對鄉鎮財務進行業務指導。對各有關單位執行預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積極支持雞東縣經濟發展,積極培植財源。與雞東縣國稅局、地稅局一起大力組織財政收入。監督各企業按時間、按政策依法納稅。
四、合理安排、嚴格管理財政支出,積極支持科技、農業、教育、衛生、環保、城鎮公用事業、福利設施、社會保障等項事業的發展。對有關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認真做好政府採購的各項工作。對縣內各行政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採購辦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車輛進行管理。
六、加強財會隊伍建設,做好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試,對考試合格的人員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繼續教育。組織會計人員進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考試。
七、做好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票據的銷售和管理工作。對各單位使用收費票據情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代表縣政府進行國有資產管理,積極參與企業改革,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核實企業上繳各項稅收情況,落實對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並對全縣國有資產進行產權登記,辦理國有資產產權轉移等有關事項。審批國有資產的評估立項及對評估結果進行確認。
九、組織徵收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落實完善房改政策。
十、加強企業養老保險、大病統籌、失業保險、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公費醫療等社會保障經費的管理工作。
十一、認真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內部機構

縣財政局共設2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職 能: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落實督辦、檢查,反饋領導交辦工作;負責財政科研工作;協調各科室間有關事宜,負責財政文告工作;負責機關房產、保衛、財務、車輛、後勤保障等事務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組織人事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擬定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事、勞動工資等方面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班子建設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總監的選派、任免,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財務總監的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財政教育規劃和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培訓工作的評估;管理系統教育事業經費;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系統教育培訓統計工作。
2、信息站
職 能:協助局機關制定全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負責組織具體實施,並為局所屬職能股室、二級單位財政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建設和管理機關區域網路,為局領導和業務的辦公自動化提供技術保障;負責建設全局網路系統區域網路,建立網路安全管制機制,制定網路運行管理制度; 會同有關股室共同建設財政業務套用系統;開發信息資源,實現數據共享,為局領導和股室提供信息服務;規劃指導各有關股室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建設等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承擔局內各股室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計算機、伺服器等)的配置和維護工作。
3、績效考評辦
職 能:負責擬定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確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目標和要求;組織制定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制定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規劃和年度計畫;審定縣級事預算部門(單位)預算支出績效考評目標;組織實施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考評;做出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建立財政績效評價資料庫;開展現效評價宣傳工作;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做好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和推動全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相關課題的研究。
4、預算股
職 能: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和決算;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策和財稅政策的制定;負責全縣預算收支的管理,制定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代政府起草全縣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並接受人大的諮詢監督。承擔與縣人大經濟辦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5、國庫股
職 能:貫徹執行國家金庫管理條例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撰寫全縣國庫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高度和預算內外收支會計結算;編制全縣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在各銀行開設的賬戶;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在銀行賬戶的管理。
6、綜合計畫股
職 能:負責所屬部門預算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與標準的審核工作;對所屬部門預算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負責擬定所屬部門預算單位的資金收支與分配方案;負責全縣的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7、行政政法股
職 能:負責制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8、監督檢查股
職 能:擬定全縣財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檢查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局各內設機構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負責提出財政局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修改、調整方案;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和警示教育;督促局機關各處室及所屬單位搞好黨風廉政的制度建設;監督檢查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工作人員執法執紀情況;受理對上述人員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其違法違紀行為;受理被處分人員的申訴;指導系統內的行政監察業務工作;完成上級監察部門交辦的工作。
9、經濟建設股
職 能: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管理和分配城市建設資金;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預算,參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 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支出指標;對資金使用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0、經貿股
職 能:負責管理糧食、副食品風險基金、糧油價差補貼、軍糧價差補貼和糧食簡易建築費、糧食轉向經營資金等政策性補貼和專項支出;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管理糧食直補資金的撥付,負責解釋有關糧食直補政策。
11、財源辦
職 能:研究制定全縣財源建設規劃和方案;掌握全縣經濟工作動態,提出財源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全縣財源建設工作,負責財源建設考核和獎懲的日常工作;管理與使用財源建設各項資金,確保資金的增值及回收;組織協調財源建設示範基地建設,指導示範基地的各項管理工作;參與重大財源建設新項目的論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大財源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工作,協調項目單位向上爭取扶持資金;掌握財源建設各類產品的供銷信息、銷售渠道和網路,為產品銷售做好服務。
12、農業股
職 能:研究擬定財政支農政策;參與研究制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制定農業企業和鄉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農業企業、事業財務;管理和分配農業特大災害、防汛抗旱等補助費和農業綜合開發匹配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支農專項資金;管理農口部門事業經費,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農口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參與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3、社會保障股
職 能:研究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4、企業股
職 能:參與全縣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負責除農業、糧食、外貿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的財務管理;管理企業發展資金,參與企業發展項目的審議評定,負責項目資金的審核;負責企業政策性虧損補貼、貸款貼息的指標管理及資金的跟蹤問效;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項改革工作並相應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5、國際金融股
職 能:負責制定全縣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協力銀行貸款、國際農發基金會貸款、國際商業貸款的規章制度、辦法;參與貸款項目的調研、論證,負責全縣貸款項目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代表縣政府制定並與有關部門和項目與鄉鎮政府簽署轉貸協定;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採購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貸款項目的提款報賬和貸款資金支付,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與回收,負責編審貸款項目決算。
16、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職 能:研究制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辦法。編制和發布政府採購目錄,制訂政府採購計畫,管理政府採購資金;審定供應商準入政府採購市場資格和中介機構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受理政府採購投訴,組織政府採購人員培訓;負責認定進入本級政府採購的評審專家資格,建立專家庫;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工作及小汽車定編和審批。
17、鄉鎮股
職 能:負責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研究制定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分類指導實施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鄉財縣管”管理模式 ;契約相關部門指導鄉鎮財政綜合預算、決算編制及收支管理、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鄉鎮國有資產管理和鄉鎮債務管理等;調查研究鄉鎮財政運行狀況;負責監管各級財政對鄉鎮的轉移支付資金和專項資金的落實;負責村級財務管理。全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村級財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指導村級財務及資金“雙代管”、參與村級財政涉農補貼資金髮放管理。指導基層財政所涉農補貼資金落實到戶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補貼資金政策研究;檢查財政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負責指導鄉鎮財政所建設。負責對財政所業務工作和機構建設進行指導;指導財政所人員培訓和工作考核;參與鄉鎮財政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參與農村稅費改革、農村綜合改革等工作。
18、會計管理股
職 能: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會計管理法規、制度;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核發會計證;管理和指導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組織、監督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考前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核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許可證;負責管理會計電算化工作,核發會計電算化證;負責管理會計基礎工作;負責會計賬簿監督管理,負責推行會計委派制工作;核准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會計學會,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9、教科文股
職 能: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等科技方面的資金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研究提出分管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 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0、國資辦
職 能:負責擬定和組織起草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產權變動審批、財產清查登記、資產占有統計及轉做資產的收益使用的監督;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占用、使用、處置、權益、考核、監督及行政事業資產運營收益和資產占用費管理等方面地方(部門)法規(規章)的制定、監督及執行;負責事業單位轉做經營資產的審驗登記、產權界定、股份設定、產權轉讓等運營使用權的審批及經營收益使用的監督和資產占用費的具體重;負責日常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統計評價、產權糾紛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擬定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評價、監測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指導行政事業公共資產管理工作和清產核資工作;負責財產評估認定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統計評價和清產核資信息資源網路體系。
21、投資評審綜合辦公室
職 能:評價審查財政性投資融資建設項目的概算、預算、竣工決(結)算;評價審查工程項目進展情況。深入工程現場,了解工程實施過程中重大合理變更、參與驗收隱蔽工程,掌握第一手資料;對建設單位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設備生機採購與定價提出合理化建議;根據紀檢、檢查、財政局查辦財政性投資項目中違法違紀案件的需要,提供評審報告;對財政投資建設項目進行預算績效評價;開展政府財政投資政策、項目管理研究,基建財務管理、投資風險、投資效益分析,為實施財政投資政策巨觀調控決策提供基礎信息服務;配合建設項目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工程造價控制,工程進度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22、政府採購中心
職 能: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工作;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擬定政府採購規章;協調政府採購事務;檢查監督政府採購統計與分析;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
23、國庫收付中心
職 能:按照財政部門要求開設統一賬戶,根據財政部門核定的單位分月財務收支計畫辦理單位資金結算;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實行會計核算;對單位財務收支的合規性、合法性進行審核,依法實施會計監督;建立健全中心會計監督制度和約束機制,確保資金安全;審核單位財務會計報告,協助單位做好財務分析。
24、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職 能:負責向農業民眾和社會宣傳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和法規;組織調查農業後備資源和編制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人員培訓、統計、文檔及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立項前德調查準備、建立項目庫、確定推薦項目和組織評估論證等;負責編制年度項目實施計畫、組織項目的早報、批覆、實施和檢查驗收、落實工程管護主體等;負責資源的籌集、支付報賬、辦理借款、回收資金以及財務管理等。
25、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局
職 能:負責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有關工作;按照各項財政補貼農民資金政策規定,組織承辦鄉鎮以下補貼資金髮放到農戶的核定和落實;負責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以獎代補”資金管理,農村村級償還因舉辦社會公共事業所欠債務獎勵資金管理,農村村級三項經費財務監督管理;負責財政涉農有關信訪調查處理,對農業企業、農民稅賦改革調研並提出有關建議,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負責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和農村綜合改革的綜合、指導、協調及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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