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確立
在雅典城邦中,就是組貴族實行專橫統治,新型工商業者階層對此非常不滿,普通民眾更是苦不堪言,很多人淪為債務奴隸,社會矛盾尖銳。
公元前6世紀初,執政官梭倫推行改革。他依據財產多寡,把公民分為四個等級,財產越多者等級越高、權力越大;公民大會成為最高權力機關,各等級公民均可參加;建立四百人議事會,前三級公民均可入選;建立公民陪審法庭;廢除債奴制等。改革動搖了舊氏族貴族世襲特權,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權利,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礎。
公元前6世紀末,執政官克里斯提尼繼續進行改革。他建立十個地區部落,以地域部落為單位進行選舉;設立五百人議事會,由各部落輪流執政;每部落各選一名將軍組成十將軍委員會;繼續擴大公民大會的權力等。這次改革基本剷除了舊氏族貴族的政治特權,公民參政權空前擴大,雅典的民主政治確立起來。
黃金時代
公元前5世紀,在伯利克里擔任首席將軍期間,雅典民主政治發展到頂峰,被稱為雅典民主的“黃金時代”。
當時,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擔任幾乎一切官職(除十將軍委員會的將軍)。他們也都可以參加公民大會,商定城邦重大事務。五百人議事會的職能也進一步擴大。陪審法庭成為最高司法與監察機關。法官從各部落30歲以上的男性公民中產生。
伯利克里還重視文化教育,少年在很早便開始在家朗誦詩歌等,與同一時期的城邦斯巴達迥然相異。
伯利克里為鼓勵公民積極參政,向擔任公職和參加政治活動的公民發放工資。為吸引公民觀賞戲劇,還特意為公民發放“觀劇津貼”。
意義
雅典民主政治鑄就了希臘人渴求知識、樂於探究的民族性格。使希臘在眾多文化領域取得巨大成就。對後世也產生了深遠影響,民主政體的理論和實踐為後來歐美資產階級提供了思想基礎。
但是,雅典民主亦有其局限性。
第一,雅典民主只是“成年男性公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即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城邦男性公民內部的民主——城牆裡公民的民主,而且對公民的定義還極其苛刻,有些人是不能算作公民的,例如部分的奴隸,婦女,外邦人等。
第二,在雅典的民主政治中存在一部分貴族擁有最高權力。而且由於時間、經濟等條件的限制,參加公民大會的很少。而且參加公民大會的人員文化素質參差不齊,議事效率低。公職人員雖經選舉產生,但是條件很多,降低了一般公民競選公職的可能。
第三,法制有一定的局限性。法律上對於犯罪的處罰不平等。而且雅典為了審判的效率而實行一審終審,判決就是最後的判決,因為根本就無抗訴法院,所以法院的第一審就代表全體公民的意志。
第四,制度的局限性。雅典的提案負責制嚴重妨礙了監察制度,而且複雜的提案程式,很大程度上剝奪了公民的提案權。雅典還實行了陶片放逐法。陶片放逐法本意是將那些公認的危害份子驅逐出境,但結果確實剝奪了僅為嫌疑犯公民的辯護權,使其不能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意願,甚至失去公民資格。
第五,在雅典全部的行政官員並不是組成某一個行政首腦同意領導下的政府,各種行政官員任期不一全都由公民大會和其他機構直接選出各自獨立對公民大會或其相應機構負責。因此,公民大會自身就要處理許多具體行政事務,立法權與行政權很難分開。而且陪審法庭既行使司法權又參與立法,其主席可管理城邦各項事務,其許可權劃分和設定混雜交叉。
消失的原因
現階段幾個版本的高中歷史教科書在分析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時,均認為民主政治是其後來衰落的主要原因。理由是雅典民主是一種原始的直接民主,公民都可參與國家政權,而公民因為素質的高低,容易為少數野心家操縱,使雅典政壇混亂動盪,引發伯羅奔尼撒戰爭,為後來馬其頓南下征服希臘創造了機會。因此,雅典亡於民主政治。
關於雅典滅亡的原因,史學界早有定論:“隨著商業和工業的發展,發生了財富積累和集中於少數人手中以及大批自由公民貧困化的現象。擺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兩條道路:或者從事手工業去跟奴隸勞動競爭,而這被認為是可恥的、卑賤的職業,並且不會有什麼成功;或者變為窮光蛋。他們在當時條件下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後一條道路;由於他們數量很大,於是就把整個雅典國家引向了滅亡。所以,使雅典滅亡的並不是民主制,而是排斥自由公民勞動的奴隸制。”
這個結論並不是因為是偉大導師恩格斯所言便是真理,而是恩格斯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角度,通過對大量資料的分析得出的。
再從邏輯學的角度來說,雅典的民主政治有局限性,即作為原始民主,輪流坐莊式的民主不可避免會使政局動盪,但政局動盪是否一定會使國家毀滅呢?且伯羅奔尼撒戰爭的起因是“雅典勢力的增長和因此引起的斯巴達的恐懼”(修昔底德語)。
古代的思想家也有局限性
我國古代思想家孔子曾斷言“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生活在雅典城邦民主下的思想家亞里士多德,對婦女的評價竟與孔子的論斷如出一轍。他說:“有些人生來就注定應該服從,另有些人生來就注定要統治”;“男子生來就屬上等,女子則屬下等,前者治人,後者治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