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句體
【詞目】隔句體
【拼音】 géjùtǐ
【出處】
明代徐師曾《文體明辯》將“隔句體”作為詩律正體之外的一種變體提出:“按詩有雜體:一曰拗體,二曰蜂腰體,三曰斷弦體,四曰隔句體,五曰偷春體,六曰首尾吟體,七曰盤中體,八曰回文體,九曰仄句體,十曰疊字型,十一曰句用字型,十二曰藁砧體,十三曰兩頭纖纖體,十四曰三婦艷體,十五曰五雜俎體,十六曰五仄體,十七曰四聲體,十八曰雙聲疊韻體,十九曰問答體,皆詩之變體也。”
【釋義】
按照唐代“近體詩(格律詩)”詩律正體,律詩要求一聯內對句與出句相對(平仄相對,詞性相當,句式(結構)相同),如果頷聯與首聯作隔句對,即為一種變體,謂之隔句體。
【例釋】
縹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
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
苦調吟還出,深情咽不傳。
萬重雲水思,今夜月明前。
吊僧詩 鄭谷
幾思聞靜話,夜雨對禪床。
未得重相見,秋燈照影堂。
孤雲終負約,薄宦轉堪傷。
夢繞長松榻,遙焚一炷香。
這兩首詩都是一變近體詩正體,頷聯與首聯即形成隔句對(如白詩“殷勤湘水曲”對“縹緲巫山女”,“留在十三弦”對“歸來七八年”,而不是一聯之內的對句與出句對)。這種體式就是“隔句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