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陽江市委、陽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14號)設立陽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陽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陽江市委、陽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14號),設立陽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陽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的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增加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的餐飲服務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制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工作。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監督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

(五)監督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以下簡稱特殊藥品)。

(七)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八)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指導本地區食品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陽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裝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統計、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信息、來信來訪、政務公開、督察督辦、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黨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擬訂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建、裝備規劃、財務計畫;負責機關經費收支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監察法規科。

承辦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起草、審核相關規範性檔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聽證等法制工作;擬訂局機關內部綜合性管理制度;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制工作。

(三)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的餐飲服務許可;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相關工作。

(四)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

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的執行;指導實施保健品、化妝品檢測與評價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質量管理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本地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業務工作。

(五)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國家藥品標準的執行;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品臨床試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特殊藥品;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藥物濫用的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藥品流通監管科。

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監管中藥材專業市場;監測藥品廣告。

(七)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承擔醫療器械註冊有關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監測醫療器械廣告。

(八)稽查科(稽查分局)。

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協調開展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有關方面的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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