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陽曲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是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規劃,進行經濟總量平衡、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調控部門,是投資管理和項目審批部門。主要職能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調整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協調搞好價格總水平的調控,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負責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重點項目及相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二)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縣經濟安全、支柱和主導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加強對經濟運行社會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和分析。
(三)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協調全縣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為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決策提出資金需求及導向政策的建議;擬定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促進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產業、價格和投融資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縣政府債務的總量控制、年度融資規模確定、債務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縣綜合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點問題,引深經濟體制和各項社會事業管理體制的改革;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體制改革的方案,指導和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政策建議,促進多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公平競爭、誠信發展;指導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縣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融資結構的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確定縣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前期預備項目並組織實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安排縣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按省、市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並按有關規定和管理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審查上報;負責非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的核准和其他項目的備案;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投資概算;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投資的戰略、規劃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縣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點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定並協調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需要縣綜合平衡的工業專項規劃和產業基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工業重點建設項目和大型企業集團發展規劃;統籌城鄉發展,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問題;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縣政府服務業引導資金安排、重點項目和相關規劃、政策的組織實施,培育壯大現代服務業;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提出全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及享受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西部地區開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經濟協作、統籌協調;編制實施以工代賑計畫。
(八)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商品的儲備,負責全縣應急物資相關的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點問題及政策。組織實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循環經濟和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推進國家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的具體落實工作,負責制定縣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安排使用規劃,統籌基金安排使用的綜合平衡和投資計畫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煤層氣(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並擬定實施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的組織申報與實施,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
(十三)組織推進轉型綜改、轉型發展產業園區建設和農村新“五個全覆蓋”工程。
(十四)統籌協調國民經濟信息化工作,編制全縣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建立“數字陽曲”的主要工作,搞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 煥(局長、轉型綜改辦主任):主持發改局、轉型綜改辦全面工作。兼管縣經濟信息中心工作。
對接上級發改委重點工作。
田 琦(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社會事業科工作。分管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文物旅遊、人口計生、人社、殘疾人、民政、檔案等方面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醫改辦、以工代賑辦日常工作;分管局機關黨務、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工作。
對接上級發改委科教處、社會處、就業和收入分配處、醫改辦、以工代賑辦工作。
陳卯壽(副局長、轉型綜改辦副主任):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綜合改革科工作。分管交通、資源環境、財貿、高新技術、信息等方面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園區建設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轉型綜改辦、新五個全覆蓋辦日常工作。
對接上級發改委綜改辦、五個全覆蓋辦、改革處、資環處、交通處、高新處、信息處工作。
張健民(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經濟發展科和農話站工作。分管工業、農業、水務、林業、畜牧、蔬菜、農機、服務業、公安、檢察、法院、司法、住房、城鎮建設、投資等方面項目建設工作;分管項目稽察工作;負責協調招商引資和政務大廳工作。
對接上級發改委辦公室、工業處、農經處、服務業處、投資處、外資處、紀檢組、稽察辦工作。
徐 彬(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綜合計畫科工作。分管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計畫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分析;分管能源、地區經濟、天然氣、風電等方面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完成工作。
對接上級發改委綜合計畫處、能源處、新能源辦、地區經濟處、經濟動員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