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陸崇仁(1887—1951):號子安,彝族,昭通市巧家縣蕎麥地人。民國初年畢業於雲南法政學校。
1920年當選省議會議員,後任尋甸縣知事。
人物生涯
1924年,龍雲委任張開儒為第五軍法處長。
1927年陸任富滇銀行會辦、
1930年任省政府委員復兼財政廳長、國民政府雲南稅區稅務局長、
1944年任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及雲南省參議員選舉監督。
1945年當選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掌理雲南財政達14年。倡修並捐資刊印民國《巧家縣誌稿》,捐資創辦巧家縣立崇仁中學,開辦附設簡易師範班和附小等,同時捐贈圖書及醫療器械。
1949年香港病卒。
1920年當選雲南省議會議員。經袁昌榮介紹,與龍雲相識,龍雲任第5軍軍長,委陸崇仁任第5軍軍法處法官,後保薦出任尋甸縣知事。1924年,陸任第5軍軍法處處長。1927年任富滇銀行會辦。龍雲執掌雲南政權後,陸崇仁代理雲南財政廳廳長。因各處稅收機關多為軍人把持,財政收入減少,全省軍、政費用無法應付,陸辭職回家。1930年,陸崇仁復任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1940年財政部設雲南區稅務局,陸任局長。1944年,任省政府委員兼省民政廳廳長,併兼雲南省參議員選舉監督。1945年5月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
陸崇仁任財政廳長10餘年間,得到龍雲信任。為增加雲南財政收入,採取若干措施。整頓稅收:各地銳務人員由委任改為招商投標,誰投標金額高就委任誰為稅收委員。設立雲南特種消費稅、新辦特種營業稅、房地產契稅、印花稅等。田賦:全省清丈耕地,收田地執照新滇幣1000萬元左右。未清丈前田賦年收入約新滇幣130萬元,清丈後增至280萬元。煙禁:組織特貨統運處,陸任處長,鴉片統購統銷,對外由政府壟斷出口,對內由政府強行收購,不準私人染指。金融流通:創辦興文、勸業、僑民銀公司等銀行,由興文銀行代理省金庫。財政廳的收入款項存入興文銀行,其他銀行以興文銀行為後盾,囤積緊缺物資,壟斷市場,利用特權販運大煙,形成陸崇仁私人財團。雲南財政收入最高年約3000萬元,收支兩抵,年有盈餘。
陸崇仁第二次出任雲南省財政廳長後,先後委託巧家縣長魯啟、湯祚編纂《巧家縣誌》。1938年縣誌定稿,他捐資印製100部,分送有關單位、學校和私人存閱。購買《四部叢刊》、《萬有文庫》第一集各1部、《小學生文庫》4部、中華書局版《古今圖書集成》1部捐贈巧家縣立民眾教育館和國小。捐款給巧家衛生院購置醫療設備和藥品,向民眾教育館捐贈收音機等。兩次捐款新滇幣10餘萬修建巧家縣立崇仁中學(1949年改為私立,今巧家一中前身)。於昆明報國街雙龍巷2號購買房產一大院,捐作巧家旅昆學生住宿和集會。其子陸開文回老家修建住房和祖墓,購有騾馬馱運磚瓦木石,工程竣工後,將全部騾馬變賣捐贈給蕎麥地國小作學校經費。
1945年,蔣介石逼龍雲下台時,陸同時下台。閒居昆明,且身染重病,但蔣介石對陸仍不放心,電召至重慶,準備軟禁。後親自召見,見其形神俱憊,語無倫次,派醫生多次檢查,確係重病,才放回昆明。陸回昆後,因雲南省議會彈劾他田糧舞弊,不敢在昆明居住,移居上海,後逃往香港,1951年在香港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