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陳重穆(Chen Chongmu)(1926——1998)1926年4月出生在重慶市渝中區一個商人家庭里,著名代數學家、教育家。曾任重慶市數學會名譽理事長,四川省數學會副理事長、中國數學會理事、四川省政協委員、西南師範大學校長,基礎數學博士導師、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主要從事群論研究及數學教育工作。父親穆國勛,穆家原兄弟姐妹10人,其中陳重穆由穆家過繼到陳家。陳因小兒麻痹後遺症,兒童時期就右腳微跛,從而養成了喜靜、愛讀書、愛思考的習慣。1939年,陳就讀於巴縣初級中學,在此期間對平面幾何產生了興趣,並自學了國中的幾何、三角等課程,這對他一生獨立工作能力的培養,自信心的樹立,以及走上數學道路有著決定性的意義。
陳重穆原隨柯召教授有志於數論的研究,後又轉而學了於數論相通的有限群論。1989年,陳重穆主持、主研的項目“群的構造理論”獲四川省科技進步一等獎。1990年,他參加主研的“有限單群的刻畫與臨界群”獲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陳重穆主持的“中學數學教材教法改革實驗”獲1989年國家教委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他個人獲“香港柏寧頓(中國)教育基金會1995年首屆孺子牛全球獎”榮譽獎。
由於陳重穆的卓越貢獻和影響,他被收錄入《二十世紀中國名人詞典》,《中國當代教育名人傳略》,《當代中國科技名人成就大典》以及《International Who’s Who of Intelectuals,Eighth Edition》,《The International Directory of Distinguished Leadership,Second Edition》。陳重穆教授於1998年2 月16日在重慶病逝,享年72歲。
個人作品
《幾何課外習題(第2冊)》 | 《有限群基礎》 | 《線性規劃教材》 |
《內、外Σ群與極小非Σ群》 | 《淡化形式,注重實質》 |
個人榮譽
獲1988年國家教委首屆全國高校出版社學術專著優秀獎
獲1998年教育部人文社三等獎
獲1990年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
獲1989年四川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獲1989年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獎
1987年獲“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
1995年獲香港柏寧頓教育基金會孺子牛金球獎
1996年獲曾憲梓教育基金會三等獎。
創新思維
中國學習前蘇聯,數學教學相當重視數學的概念和理論。邏輯性、嚴密性、系統 性成了教學的首要原則,即科學性原則。這對基礎教育中數學教學的影響是深刻的,總的來看也是積極的。但有時過分強調,做得過分,也產生了一些消極成分。中國小數學不能在“科學性”上那樣完善,於是在力所能及的地方,學生“可能”接受的地方儘量拔高,特別對名詞、術語等在形式上和細微處理上孜孜以求,出現了形式和繁瑣的傾向,沖淡了實質,脫離了學生認知實際,不利於學生能力的培養。教師為了不犯“科學性”錯誤(這可是最令人難堪的錯誤),迫使教師謹小慎微,口述、筆寫力求精確、熟練,備課在這方面花了大量精力和時間。有些教師有興趣於研究線段是否包含端點,虛軸是否包含原點,a(b+c)是否是多項式等無關大體的問題。對如何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反而考慮較少,時間精力沒有用在刀口上。教學中形式多於實質,機械知識的訓練多於能力的培養。
作為科學性原則的補充(或反思),張孝達先生提出了“淡化概念”(1991年 5 月在西南師範大學的報告),這似是“驚世駭俗”的提法。“淡化概念”不是不重視概念,而是如何使學生更好地掌握整個知識,真正理解概念。教學中不能為概念而概念,要使概念教學恰如其分地發揮“通過知識,培養能力”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淡化”是為了真正的“強化”。“淡化概念”是為突出教學中存在的弊端,以引起人們注意的“矯枉過正”的提法。
淡化純文字敘述
“淡化”不是不要,而是不要把文字敘述看得過分“神聖”,把它作為最高的表達形式,概念、結論都力求要有純文字敘述。文字敘述方便、有益就用,否則就不用。純文字敘述較難,為了嚴密、完整、不產生歧義,常較為繁瑣,給出的信號很多,而信息卻較少,給人的直接感受就不那樣清楚。例如,代數式的定義為:“用運算符號把數或表示數的字母連結而成的式子。”要說完整,就漏了指示運算順序的“括弧”;要說嚴密,就應排除定義為空集的算式,如 1÷(a-a)。其實,等式、算式這些為了稱呼方便,學生心中不明白的東西不必去正式下定義,當作未定義名詞加以解釋即可,不必花過多的時間。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義務教育《國中代數》(試用)課本對代數式就採取了不正式定義的“看圖識字”方式。又如,完全平方公式 看起來、讀起來都不是太複雜。而它的純文字敘述為:“兩數和的平方,等於他們的平方和,加上它們積的 2 倍”,感受就不那樣清楚。純文字敘述常與式子脫離,不能幫助記憶,重點放在文字敘述上,反而增加師生負擔。再說,“兩數”就限制狹了,而應是“兩式”。再從概念上斤斤計較:有人認為“加與和”、“乘與積”、“乘方與冪”意義不同,前者是運算,後者是結果。2+3與 5,前者是“加”,後者才是“和”。“a+b”更正確的敘述應是“兩個數相加”或“兩個式相加”。這樣看來帶上字母的讀法:“a 加b 和的平方,等於 a 的平方,加 2、a、b,加b 平方”更合適,且能幫助公式記憶。上面的說法有點 “吹毛求疵”,主要想說明,概念、定理重點在其實質,不在形式;純文字敘述不是那樣容易做到無可挑剔的,它不是教學的重點,要淡化。要知道中國古代輝煌的數學成就大多沒有繼承下來加以發揚光大,這與使用過多的文字敘述不能說沒有關係。數學課主要教會學生使用數學符號,並能用符號進行思考。從這個意義上說,淡化文字敘述是現代化的一種表現。對名詞、術語重點要放在學生對其實質的領悟上,不必在文字敘述上孜孜以求。企圖用文字敘述來使學生掌握概
淡化形式,注重實質
對此,《國中數學大綱》最重要之點是刪去了關於方程的同解概念與同解原理。“同解” 是把方程形式化的主要特徵。“同解”實際上是一個相當複雜的概念。高等師範院校的《初等數學》課也難以完備。方程(x-1) =0 與方程 x-1=O,不能算同解。“同解”不是簡單的解集相同,還須考慮“重數”,在國中代數也迴避不了這個問題。不但代數方程的解有重數,超越方程的解也有重數,甚至方程組的解也有重數。“重數”如何定義?又何種變形才不變重數?要建立一般的(就在代數式範圍內)能概括一切重要情形的“同解方程(組)”及“同解原理”這是不能迴避這個在理論上(如根的個數與根與係數的關係)和實際中(如求極值)都是必不可少的概念,而這是一件複雜而繁瑣的事情。按照“同解”的框架來編教材,不能只在一元一次方程處談同解,在二元一次方程組就不談。在分式方程處,何以只談“增根”,而不談失掉根的可能。儘管可不事事深入,不求完備,但不能避而不談,否則使人感到教者太 “自由”了,完全把學生當成無知的被動接受者。這對通過知識培養學生能力是不利的,教材本身也不和諧。用等式性質(一般教材沒有突出等式性質:“甚至沒有著重提出過)及“推出檢驗”方式適用於解任何方程。實際上,解方程組、分式方程與無理方程時,大家心目中使用的仍是等式性質。國中數學注重的應是靈活的“通法”,而不是形式化的“同解理論”。
淡化概念
為了避免產生誤解,要著重指出,“淡化”不是說概念不重要,更不是說在教學中可以忽視,而是要講求實效,即要“淡化形式,注重實質”。
教學研究
群論
特別是臨界群把在局部分析中常用的極小反例法加以抽象化,細分為內一Σ群與外一Σ群,指出它們既是研究的對象,又是研究群性質的方法。出版專著1部,發表論文30餘篇,研究成果被國內著名數學刊物多篇文章引用,美國《數學評論》多次摘評,
數學教育
編寫4套國中數學實驗教材,主持“提高教堂效益(GX)研究”等多項國家教委基礎教育研究項目,發表論文10餘篇,引起數學教育界注目,《中國教育報》(1994年2月15日)載文譽他的觀點“使中國教育出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前景”。
教材建設和課程建設
主編《高等代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有限群基礎》、線性規劃教材》等本科和研究生教材。《內、外Σ群與極小非Σ群》(獲1988年國家教委首屆全國高校出版社學術專著優秀獎),《淡化形式,注重實質》(獲1998年教育部人文社三等獎),主持的項目“有限群的構造”(獲1989年四川省科技進步一等獎),主研的項目“有限群單群和臨界群”(獲1990年國家教委科技進步三等獎),主持的“中學數學教材教法改革實驗”(獲1989年國家教委優秀教學成果獎)。1987年獲“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1991年獲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獲香港柏寧頓教育基金會孺子牛金球獎,1996年獲曾憲梓教育基金會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