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執業領域:
民商事訴訟、仲裁
證券、票據、契約及擔保糾紛
不良資產處置
教育背景:
北京工商大學民商法學碩士
執業經驗
陳耀權律師是天同訴訟業務團隊主要負責人,曾在特大型國有企業擔任公司法律顧問多年,擁有十年以上的法律從業經驗。陳律師已在最高法院及高級法院代理民商事案件百餘起,擅長處理擔保、公司、金融、證券、票據、契約等民商事領域的糾紛,具有豐富和獨到的法庭經驗,是中國在最高法院代理案件最多、勝訴率最高的律師之一。
陳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先後發表專業論文十多萬字,並編著(譯)了《電子商務法律》、《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商法卷》、《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案例精選》等。
陳律師主要執業經驗如下:
•就一宗5000萬元的證券公司股權確認糾紛,代理某瓷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參加最高法院對案件的二審,全部勝訴。該案涉及如何理解“公司章程的變更”與“公司章程記載事項變更”之區別,刊登於最高法院《民商事審判指導與參考》;
•就一宗總金額超過1億元的國債回購糾紛,山西某企業為規避管轄,利用地方保護,將一個法律關係的糾紛分拆成八個案件在山西某中級法院提起訴訟。陳律師作為被告北京某大型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代理人參加本案訴訟。在山西兩級法院駁回該置業公司管轄異議後,陳律師繼續向最高法院申訴,最終成功撤銷了山西兩級法院的八份管轄權裁定,將八起案件合併為一個案件,並指定由北京市高級法院一審;
•就一宗1.1億元的借款契約擔保糾紛,代理中國最大的國有商業銀行之一的某銀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訴,實現了二審完全改判的目標;
•就一宗3000餘萬元的借款契約抵押糾紛,代理中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某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參加最高法院的二審,實現了抗訴完全改判的目標。該案涉及如何認定單獨以劃撥土地上的地上建築物設定抵押的效力問題。在該案二審結案後,某省高級法院迅速糾正了其此前認為抵押無效的內部指導檔案;
•就中國行業龍頭企業的某集團公司與某銀行、某省財政廳和某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借款契約擔保糾紛,代理該集團公司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訴。該案涉及政府部門對國務院批准的使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提供擔保的效力,以及保證人間的內部關係問題。因陳律師準備充分、庭審情況對該集團公司有利,最終促成了政府部門主動與該集團公司和解。
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
古文獻記載:“天同,南斗第四星”,“為福德主,解厄制化”。天同星是福星,具有逢凶化吉、消災解厄之靈動力。
天同律師事務所倡導“德法相融、天下大同”的法律思想,遵循“在擅長的領域,做到最好”的專業理念,是中國高端民商事訴訟最佳解決方案提供者。
天同擁有優秀的訴訟與爭議解決團隊,專注於為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大型國有企業及各行業領先企業提供高端民商事訴訟專業法律服務,特別擅長處理最高法院及高級法院的二審和再審民商事案件,是在最高法院及高級法院代理案件數量最多、勝訴率最高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天同是SGLA[中世律所聯盟]成員所,訴訟及爭議解決團隊領導者,獲ALB[亞洲法律事務]2010年“專業律師事務所大獎”及“糾紛解決律師事務所大獎”提名。
歷經多年發展,天同在訴訟領域的執業精神和專業能力,在客戶、合作夥伴、同行業中廣受尊重和認可。天同代理的多個案件被刊登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指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指導與參考》,成為指導全國審判工作的典型案例。2008年6月法律出版社專輯出版《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案例精選》,選錄了天同律師在最高法院及各省高級法院代理的近五十件重大疑難民商事案件。
基於在國內訴訟和爭議解決領域內的領先地位,天同已獲邀加入由世界排名前十位的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和13家位於中國主要經濟區域具有領先地位的優秀律所組成的SGLA(中世律所聯盟)。加入SGLA(中世律所聯盟)後,天同在SGLA(中世律所聯盟)的五個核心法律執業團隊中的訴訟及爭議解決團隊扮演著重要角色。
以SGLA(中世律所聯盟)強大的業務平台及其國際化的地域分布為基礎,天同能夠為客戶提供跨專業、跨地域、跨國境的優質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