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簡介
陝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位於歷史文化名城鹹陽市,學院南臨渭水,北依五陵,環境幽雅,學風濃郁,師資力量雄厚,是一所培養高級技術人才,具有五十年辦學歷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學院轄設臨潼醫學校區和西安繼續教育培訓中心,人文教育資源得天獨厚,專業教育頗具特色,三萬餘名畢業生遍布全國,載譽技術、管理和領導的各個崗位。
學院現已形成以理工類專業為主的鹹陽校區,以醫學類專業為主的臨潼校區和西安繼續教育與培訓中心的格局。占地326畝,建築面積16萬平方米,館藏圖書35萬冊,並建有電子圖書閱覽室和圖書借閱自動化系統。學院現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餘人。教職工642人,專任教師283人(其中副教授118人,講師82人),實驗教師35人,具有教學、教學研究、科研設計和套用技術開發與服務能力。教職工隊伍中既有全國先進教育工作者、國家級、省(部)級勞動模範,也不乏在學術研究、技術創新方面有一定專長的學科帶頭人,有19人次在20多個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教研、科研機構兼任職務,院長魏煥成榮獲“陝西省職業教育十大傑出校長”等稱號。近幾年來,學院教學、科研成績斐然,發表學術論文350多篇,主編、參編國家、省(部)級統編教材121種,科研設計成果48項,取得發明專利6項及省科研金獎1項。28個專業涵蓋了理、工、醫、管、藝五大學科。形成了高職教育與繼續教育並舉,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培訓並存,普通教育與遠程教育共濟的多層次、多規格的辦學格局。
為了適應社會對高職人才的需求,根據國家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方針,學院把發展作為工作的第一要務,將加快建設步伐,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增強辦學綜合實力,以突出自身優勢和辦學特色為工作重點,為陝西經濟和社會進步培養高質量的高等技術人才。
歷史沿革
陝西煤炭職工大學
1988年西安煤礦機械廠職工大學、西北煤幹部學校合併組建陝西煤炭職工大學。
陝西煤炭職工醫科大學、西安煤炭衛生學校
1978年中國煤礦工人臨潼療養院721醫科大學更名為陝西煤炭職工醫科大學
西安煤炭衛生學校併入(合署)陝西煤炭職工醫科大學
1978年西安煤炭衛生學校創建
陝西煤炭工業學校
陝西省煤礦學校創建
陝西省煤礦學校更名為陝西煤炭工業學校
2001年陝西煤炭職工大學、陝西煤炭職工醫科大學、西安煤炭衛生學校、陝西煤炭工業學校合併升格為陝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硬體設施
目前陝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占地面積318畝,建築面積18萬平方米,擁有2150萬元的教學實驗儀器設備,有各類實驗室58個,實習工廠、實習醫院和校企聯辦實習基地60餘家,學習和生活設施先進完善。學院有30餘萬冊館藏圖書,建立了先進的電子圖書閱覽室,實現了圖書借閱的自動化。寬頻數位化校園網,架起了對外交流的立體高速公路。衛星地面接收和閉路電視、多媒體教學系統改進了傳統教學模式,豐富了校園生活。
院系設定
學院設有理、工、醫、管、藝五大學科門類七系31個專業。
資源工程系:下設採礦工程專業、安全工程專業、土木工程專業、測繪工程專業、地質工程專業。
機電工程系:下設機械工程專業(該專業有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三個發展方向)、電氣工程專業(該專業有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控制兩個發展方向)。
電子信息工程系:該系現有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經濟管理系:該系現有財務管理專業(該專業有財務管理、稅務、審計三個發展方向)、電子商務專業。
護理系:該系現有高級護理專業、美容醫學專業、藥品行銷專業。
醫療系:該系現有臨床醫學專業、高級助產專業、臨床康復醫學專業、醫學影像技術專業。
藝術師範系:該系現有裝潢設計與工藝專業、美術教育專業、音樂教育專業、體育專業、數學教育專業、英語專業(①商務英語②英語教育③旅遊英語)、漢語言文學專業。繼續教育部,基礎部。
形成高職教育與繼續教育並舉、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並存,課堂教育與遠程教育共濟的多層次、多規格的辦學格局,並與多所高校聯合辦學,優秀畢業生可進入相應的本科專業繼續學習。
就業保障
在就業市場激烈競爭的今天,陝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服務宗旨,疏通各種渠道,部分專業實行定單培養和預約培養,並與國內多個大中型企業簽訂人才供需協定,積極為畢業生就業創造條件,使絕大多數畢業生得以妥善安置,憑藉他們所學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動手能力及其良好的綜合素質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認可和好評,50年來,學院畢業生遍及全國各地,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均有建樹。
隨著國家經濟發展的戰略轉移,學院緊抓西部開發的大好契機,最佳化服務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加大專業調整力度,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相關學科,突出新知識、新工藝、新技術、加強計算機、外語及各種專業技能訓練,要求畢業生一專多能,為將來就業拓寬擇業之路。
錄取規則
1. 錄取專業:按照第一志願優先錄取原則和聯考成績依次安排。
2. 無相關科目成績和加試要求;無外語語種要求。
3. 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4. 身體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