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新書限折令
限折令2010年1月8日,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中國新華書店協會三個協會發布了國內圖書出版發行業第一部行業規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該規則中,相關條例規定:出版一年內的新書進入零售市場時,必須按圖書標定實價銷售,網上書店或會員制銷售時,最多享受不低於85折的優惠幅度。此規定也被業內稱之謂“新書限折令”。
電影票限折令
2012年2月,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局日前向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中國電影製片人協會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電影市場票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稱,各地將分別制定電影票價指導價格,其中會員票、團體票不低於影院掛牌價格的70%。
機票限折令
2015年9月,一則國航華北行銷中心向全國各代理商推送的《關於規範網路平台國際機票銷售的通知》在行業內部流傳。《通知》對攜程、淘寶、去哪兒等網路機票銷售平台上的行銷行為做出進一步限制——低價票、退改簽、捆綁保險及其他產品等“傳統盈利空間”將被打壓。其中對低價票,通知要求“不能低於官網價九八折”。
機票“限折令”、電影和圖書等限折令多年前一直有,但都無疾而終。這就是“擇優汰劣”市場選擇的結果。
癥結
限折令重金罰款限制“低價票”,並不能包治百病。問題出在“重限制”而非“促服務”的管理思維上。
限折令本是應對某些不規範的小代理商的違法違規貓膩的。可對市場而言,至少對消費者來說,你的行業整頓我絲毫不關心,我的直覺只是出行選擇受限,利益可能受損。你行業內的“提直降代”關我何事?神仙打架,不能百姓受傷。是否會導致再無低價票可選,至少今後選擇餘地會大大降低。
十年前,相關部門的票價管理,還有基準價上浮25%、下浮45%的價格上下限。而後來不也在市場進化中,對上下限都“默認式”解禁。說到底,這類服務型企業,參與市場搏殺,不是靠行政價格壟斷保護就能長盛不衰的,而是必須積極應對所有市場變數。不是以一限應萬變,而是要以萬變應萬變。強行限令不如提高服務,根據客流量精準對應多級票價,靈活應對市場需求。
體制
限折令舉國矚目的二十多年後重啟的國企改革,其實為我們提供了審視如機票“限折令”等透著陳舊管制氣息行為的新維度。《五部委吹風國企改革頂層檔案今年推進試點擴圍》這和“限折令”同日出現,可互為觀照。各種解讀,都指出這份最高層次指導意見對政策邊界在哪的關注。
而限折令等過時之舉,顯然是沒有固守權力邊界,是反市場的“撈過界”之舉。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也在吹風會上表示:未來國企要加快“網際網路+”行動,積極開展國際化經營,在國際競爭中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國公司。
在國企改革背景下,“限折令”就會顯得格外不合時宜,這與要求的“擴大開放、深化改革”的主旨是背道而馳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