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雹作業點布局

根據前蘇聯的經驗,一部雙波長雷達,識別雹雲估計冰雹潛在強度,以及確定作業播撒區域的有效半徑,一般為35~50 km。因此,一部雙波長雷達指揮的作業保護面積一般為1000~2000 km2,雷達通常設於作業保護區邊緣或作業保護區的下風處。

作業點的數量取決於作業保護區面積和火箭的有效作用距離。對防雹作業布局的要求,各作業點的火力覆蓋區的總面積應大於作業保護區總面積的1/4,給各作業點的火力覆蓋區出現部分疊合或交叉,以使雹雲在作業保護區的任何部位出現,都有合適的作業點對其進行有效作業。

作業點的布局

根據前蘇聯的經驗,一部雙波長雷達,識別雹雲估計冰雹潛在強度,以及確定作業播撒區域的有效半徑,一般為35~50 km。因此,一部雙波長雷達指揮的作業保護面積一般為1000~2000 km,雷達通常設於作業保護區邊緣或作業保護區的下風處。

作業點的數量取決於作業保護區面積和火箭的有效作用距離。對防雹作業布局的要求,各作業點的火力覆蓋區的總面積應大於作業保護區總面積的1/4,給各作業點的火力覆蓋區出現部分疊合或交叉,以使雹雲在作業保護區的任何部位出現,都有合適的作業點對其進行有效作業。

另外,為了防止雹雲在作業保護區以外發展,進而移入作業保護區而延誤作業時機,一般採用在作業保護區上游增設作業點,使火力覆蓋區外延5~10 km。這樣,在雹雲移人作業保護區之前,就可對其實施預備性作業。

布局要求

雷達-高炮、火箭防雹作業布局的幾點要求,為了充分發揮雷達高炮、火箭防雹作業系統的總體效益,對雷達-高炮、火箭的防雹作業布局有以下幾點要求:

a,應儘量選用5 cm或3 cm波長的數位化雷達,或具有都卜勒、雙線偏振等多功能雷達觀測設計應儘量減小近處(60 km以內)弱回波的損失;

b,雷達應儘量設定在防雹作業區下游或右側,火箭發射點與雷達站的距離最遠不應超過60~100 km;

c,火箭發射點布設應根據雹雲的移動和演變規律,儘量選擇在冰雹雲初生或發展路徑上,以便實施早期催化作業;

d,在火箭防雹的開始階段,火箭、高炮可同時並用,交叉布點,使長短火力互為補充。

高炮作業點的布設及環境條件的選擇

高炮是目前我國地面人工防雹、增雨作業(試驗)使用的主要裝備和作業工具。根據中國氣象局2000年12月頒布實施的《高炮人工防雹增雨作業業務規範(試行)》的規定,高炮作業點的布設及環境條件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並達到相應的要求條件。

高炮布局原則

a,高炮炮點布局必須在摸清當地雹災、旱災歷史規律、天氣氣候特徵、降雹地理分布(雹擊線及雹擊帶)、時空分布規律等情況的基礎上,進行科學設計;

b,根據當地防雹減災、抗旱增水和發展經濟的需求,可在果園、棉花、茶葉、葡萄、菸草、大豆、芝麻等經濟作物區、設施農業區及重點農業區和於早需水區布設炮點;

c,當地氣象部門有一定的技術力量,高炮作業能在雷達等探測手段的直接指揮下進行;

d,能逐步實現聯網作業,特別是防雹作業,可聯防、統一布局;

e,開展高炮防雹、增雨作業(試驗)地區的當地政府、民眾和社會環境能提供相應的保障條件。

炮位設立的條件和要求

a,炮位的設定地點和發射方向,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並經省級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機構審核後報經當地空域管制部門審査批准;

b,按照高炮最大射程的有效距離,高炮作業點一般應在作業影響區域(保護區)上風方4 km內,在迎風坡而不在背風坡設定如屬科學試驗,炮點與炮點之間的間距應按影響範圍15 km內設立一個炮點為宜,進而測算保護區內需設的高炮作業點數;

c,炮點要在雹雲和增雨作業雲系經過頻數最高的路徑上設定;

d,周圍視野開闊,視角不小於45°,射擊點遠離居民點500 m以上,依據不同方位、仰角時炮彈的射程、射高表,繪製高炮最大射程彈著點範圍內城鎮、村落、工礦企業等人口較集中地點坐標示意圖;

e,交通、通信便利,能保證組織適時作業;

f,炮點選定後,給定名稱(地名)、地標、經緯度、統一編號、通訊代碼等,並應上報當地空域管制部門及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機構備案。

火箭作業點的布設及環境條件的選擇

新型火箭發射系統是近年來我國自行研製發展的新的地面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工具,與其配套使用的火箭彈與我國人工影響天氣專用高炮炮彈相比,它具有成核率高、催化劑量大、發射高度高、射程遠等優點;火箭發射系統與高炮比較,還具有便於操作、易於流動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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