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加大支持氣象預報預測系統研究和建設的力度,以提高預報預測準確率為核心,重點支持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建設,加強對氣象科技的研究,進一步提高預測預報水平。 加強與環保、交通、建設等部門的合作,建立健全專業氣象和縣城氣象監測預警服務系統。 要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關心、重視和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注意發揮氣象工作在政府決策、經濟社會發展和公眾服務中的作用。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3號)(簡稱《若干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通知》(黔府發〔2006〕41號)(簡稱《通知》)精神,加快我縣氣象事業發展,更好地為防災減災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我縣氣象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我縣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較為特殊,既擁有豐富的氣候資源,也受氣象災害的頻繁襲擊。空中雲水資源、農業和生態氣候資源等具有很大的開發潛力,同時,氣象災害出現的頻率也較高、強度較大、突發性強,是全省氣象災害多發地區之一,氣象災害嚴重威脅著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數千萬元。因此,加快氣象事業發展,預防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合理開發和利用氣候資源,對於保障我縣經濟和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開陽具有重要意義。
“十五”期間,我縣氣象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初步建立了氣象監測、預報和服務體系,氣象隊伍整體素質有所提高,為防災減災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縣綜合氣象觀測體系尚未完全形成,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不強,預報預測水平亟待提高,氣象災害預警發布體系尚不完善,人才問題突出,管理水平和管理方式還不能適應氣象事業快速發展的要求。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的社會公益事業。氣象事業在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可協調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全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是應對突發災害性天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實現“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迫切需要;是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開陽的迫切需要。全縣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從戰略的高度認識天氣和氣候問題,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推進我縣氣象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我縣氣象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發展理念,按照“一流裝備、一流技術、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緊緊圍繞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防災減災需求,進一步強化觀測基礎,提高天氣預報水平,加快氣象科技創新,建設具有先進水平的氣象現代化業務體系,提升氣象事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保障能力,為實現更好、更快發展與構建和諧開陽提供一流的氣象服務。
我縣氣象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到2010年,初步形成結構合理、布局適當、功能齊備的綜合觀測系統、氣象災害預警系統、公共氣象服務系統和科技支撐保障系統,氣象現代化和人才隊伍建設、科技創新能力得以極大提高,氣象服務領域逐步拓展。加強主動防禦氣象災害的能力建設,建立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體系和應急回響機制,提高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重大氣象災害事件的應急能力;以強化人工影響天氣的指揮和作業能力建設為重點,建設和完善覆蓋全縣的高炮、火箭和飛機人工增雨防雹作業體系;氣象觀測間距達到15公里以內。 “十一五”期間,實現“全省一流,西部爭先,影響全國”的奮鬥目標。到2020年,形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氣象整體實力達到或超過國內平均水平。
三、加快開陽氣象事業發展的能力建設
(一)科學規劃發展。縣氣象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務院《若干意見》精神,在國家氣象事業發展戰略指導下,結合《貴州省氣象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和《開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協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我縣氣象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制定可行的發展目標,明確任務、統籌安排、積極實施。各鄉(鎮)政府要從完善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出發,加強對規劃工作的組織協調,將氣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同時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氣象系統對我縣氣象事業的支持。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關心、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切實加大對氣象事業的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穩定增長的財政投入機制,對服務於當地防災減災的氣象觀測站網、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體系、公共氣象服務體系、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城市氣象服務體系、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作業體系建設和雷達、衛星等重大氣象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以及科研、業務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要按照我縣“十一五”規劃要求完善氣象台站基礎設施,按照當地標準解決好氣象部門職工的地方性津貼補貼,要按有關規定做好氣象部門職工的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工作。
(三)加強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建設。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氣象系統的統一部署,進一步調整完善現有國家氣象觀測站網布局,大力加強氣象觀測、天氣雷達、自動氣象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進一步支持建設加密自動氣象觀測站以提高對局地突發性災害性天氣、城市環境氣象和生態與農業氣象的監測能力;氣象部門要加強與水利、國土、環保、農業等部門的合作,實現觀測數據資源共享。
(四)完善氣象預報預測體系建設。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加大支持氣象預報預測系統研究和建設的力度,以提高預報預測準確率為核心,重點支持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建設,加強對氣象科技的研究,進一步提高預測預報水平。加強雷電預報預警業務系統和短時臨近天氣預報系統建設,加強天氣、氣候、農業氣象、人工影響天氣預報預測技術的研究開發,做好災害性、突發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的預報預警和旱澇趨勢預測。
(五)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體系。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禦工作,變消極防禦為主動防禦,堅持避害與趨利並舉,建立政府組織協調、部門分工負責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重點強化對暴雨、洪澇等氣象災害預警預報能力和應急回響能力,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體系,完善氣象服務簡訊預警平台,依靠科技手段建立健全以防雹、增雨為重點的防災減災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氣象部門要重點加強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調查和影響評估工作,不斷拓展山洪、土石流等次生氣象災害預警業務能力,增強對重點區域氣象防災減災和突發公共事件、環境事件的氣象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
(六)健全公共氣象服務體系。要把公共氣象服務體系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範疇,以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強化公共氣象服務職能,健全公共氣象服務體系。要不斷拓寬服務領域,增加服務產品,改善服務手段,加快推進氣象信息共享。加強與環保、交通、建設等部門的合作,建立健全專業氣象和縣城氣象監測預警服務系統。加強氣象信息系統建設,建成統一規範的氣象信息網路和信息存儲、管理、分發系統。充分利用簡訊、影視、諮詢電話、網站、報刊等傳播氣象預警預報服務信息,切實滿足各行各業和人民民眾對氣象信息的不同需求。在縣城的公共活動場所建立氣象信息發布系統,擴大氣象信息的公眾覆蓋面,提高公共氣象服務的時效性。進一步加強雷電災害監測與重點區域雷電災害預警服務。
(七)加強農業氣象服務工作。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現代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我縣農業氣象決策服務系統,建立全市農業氣候資源資料庫,確保農業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完善農、林、土壤要素、病蟲害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和產量預報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農業開發項目的氣候適應性論證制度,組織開展農業氣候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深化農業氣候區劃,科學調整農業產業結構。進一步推進氣象為“三農”服務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農經網等信息網路資源,向廣大農民提供及時準確的氣象預報、科技服務、產品流通等信息服務,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八)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要切實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建成資源性與應急性相結合、功能完備的縣、鄉兩級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作業體系。完成縣、鄉、作業點三級人工影響天氣現代化指揮作業系統。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要重點支持人工防雹固定作業點的基礎設施、通信、防雷安全等的規範化建設和改造,逐步實現指揮系統的可視化,建立穩定可靠的增雨、防雹經費保障機制。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衛星、雷達、閃電定位等資料服務系統,為人工影響天氣提供業務和技術指導,努力開拓新的業務服務領域,積極開發利用空中雲水資源,建立應對抗旱蓄水、森林火災、空氣污染等的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作業機制。
(九)加強氣象科技機制創新。完善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合作”的運行機制,全面推進氣象科技進步。加強以提高預警預報準確率為核心的氣象科技創新,開展以氣象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定時、定點、定量預報的研究,積極開展重大氣象問題的科技攻關,重點加強適合我縣特點的精細化數值模式、數值預報產品釋用技術、災害性天氣預報預測技術、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及防禦應急服務等關鍵技術的研究。科技管理和有關部門要重點支持氣象領域的科學研究,建立多渠道的氣象科技投入機制,合理安排重大氣象研究和新技術推廣經費。
(十)加強氣象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進人事改革,結合部門特點,建立健全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激勵研究型業務人才成長的機制,加快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大氣象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強化氣象教育培訓工作,積極開展遠程培訓、高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為主要內容的氣象科技教育,形成不同層次、滿足不同需求的氣象人才隊伍。“十一五”期間,選拔不少於2—3名基層優秀業務骨幹赴上級主要科研、業務單位學習進修,特別加強非氣象專業畢業生氣象業務知識的培訓,聘請上級和部門內外的知名學者、專家為科研顧問,大力培養在省內具有影響的一線高級專門人才和基層業務骨幹,為氣象事業的發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證。
四、加強對氣象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積極發展氣象事業。要充分認識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重要性、緊迫性,建立行政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把貫徹落實國務院《若干意見》和省政府《通知》作為我縣今後一個時期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將氣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氣象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氣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要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關心、重視和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注意發揮氣象工作在政府決策、經濟社會發展和公眾服務中的作用。
(二)加強氣象依法管理和標準化建設。要堅持依法行政,加強氣象執法監督,依法管理和規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災害防禦、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氣象信息傳播、升放氣球等活動,嚴格禁止非法從事氣象信息發布活動。強化建設項目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工作、規劃、建設、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協同做好防雷減災工作。將防雷減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式,全面開展防雷裝置安全檢測服務工作,加大防雷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力度,堅決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健全氣象行業管理協調機制,加強氣象業務工作標準化、規範化管理。
(三)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創新協調配合機制。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積極宣傳“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理念,讓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廣泛了解和支持氣象,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進一步強化氣象與國土資源、交通、水利、環保、農業、電力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共享大氣、水文、環境、生態等數據,開展業務合作和課題研究,共同提高氣象科技服務的水平,更好地為開陽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開陽縣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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