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區財政局

(3)管理區財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及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區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款票據和有關專用票據;監督管理住房資金、監督執行住房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4)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5)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管理和監督財產評估業務,核准有關國有企業工效掛鈎方案。

單位簡介

防城區財政局位於防城區防城鎮財源路78號,是防城區人民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局機關行政編制人員23人,事業編制人員36人,設正科級領導職位1人,副副級領導職位3人。內設人秘股、預算股、國庫股、社保事財股、農業稅收徵收管理股、農業股、會企股、綜合股、國資股、財監股、資金所、政府採購辦、函授站、會計核算中心、財政信息中心。下轄10個鄉鎮財政所(分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區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執行中央與自治區、防城港市、區與鄉鎮以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2)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組織本級總預算執行;代編和匯總全區預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委會)報告本級和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和決算;監督全區各級財政預算的執行;管理區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3)管理區財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及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區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款票據和有關專用票據;監督管理住房資金、監督執行住房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4)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5)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管理和監督財產評估業務,核准有關國有企業工效掛鈎方案。
(6)擬定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制定和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辦理境外會計公司在我區設定常駐代表機構的審核事項;實行會計委派制度,負責對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委派會計和承擔區直企業財務總監的派駐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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