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防城港市防城區衛生局是主管全區衛生工作的防城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機關內設2個股室。全區衛生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314人,其中在職1137人,離退休177人;在職醫務人員中高級職稱占1.67%,中級職稱占23.4%;全區共有醫療機構14個,其中區直醫療衛生單位4個,中心衛生院2個,鄉鎮衛生院8個,村衛生室141個。區直醫療衛生單位分別是: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醫院、區婦幼保健院、區皮膚病防治院。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根據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的規劃性檔案草案,並依法組織和監督執行。研究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戰略目標和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逐步建立和完善衛生統計、信息交流,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2)參與研究擬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統籌規劃與協調區衛生資源配置,擬定我區基層衛生髮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研究擬訂全區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和規劃的實施,指導全區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研究指導全區醫療機構改革,組織實施醫師護理人員資格認定標準、醫務衛生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進行監督。
(3)依法監督管理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工作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區無償獻血。
(4)擬訂並組織實施傘區重點醫學科學研究發展規劃和重大醫療科研攻關,協助組織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推動醫療科技進步,提高醫療衛生技術水平。制定並實施全區醫學教育、衛生幹部進修教育的發展規劃。擬訂全區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人員技術認定。
(5)貫徹執行國家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組織實施衛生部制定的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6)制定全區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促進衛生部門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7)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施中西醫現代化。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中醫工作;對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對中藥和中藥機械、中醫醫療器械的生產和使用以及中藥生產流通領域實行業務監督指導。
(8)貫徹落實圈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制訂全區創建衛生城市和農村改水、改廁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工作。
(9)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及其造成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10)管理全區各級醫療機構,指導和管理衛生行業民眾團體和民間組織的工作。
(11)組織開展全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執業醫師考試、執業護士考試、住院醫師規範化考試、鄉村醫生考試、孕產期保健助產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