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員會、城管委、經信委、水務廳、水務局、建設局):
民用水錶、電能表、燃氣表(以下簡稱民用“三表”)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近年來,部分地區民用“三表”設備老化,造成計量失準,給人民民眾生活帶來不便。為進一步加強民用“三表”管理,保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現提出以下意見。
2019年1月3日
意見全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宗旨,以完善監管機制為基礎,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對民用“三表”的監督管理,積極妥善解決民用“三表”問題,切實提升服務質量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利益為根本。把解決好人民民眾關心的民用“三表”有關問題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障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
——堅持以企業責任為主體。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保障民用“三表”產品質量和計量準確性,提升民用“三表”服務質量和水平。
——堅持以依法監管為手段。完善法律法規,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依法依規開展民用“三表”監管工作。
三、重點任務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督促民用“三表”製造企業和供電、供水、供氣服務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增強社會責任感,提高服務意識。民用“三表”製造企業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計量法》規定,對製造的計量器具進行出廠前檢定,保證產品計量性能合格,並對合格產品出具合格證。各供電企業、供水企業、供氣企業(均含國企、股份制、中外合資、外資控股、民營、集體企業等)要積極提升優質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對在用的民用“三表”的產品信息、安裝和使用時間、是否超期使用、輪換情況等方面進行登記造冊,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詳細情況,2019年6月底前完成此項工作,並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同時,要及時做好計量失準的計量器具的更換工作。
(二)確保新建住宅建築安裝的民用“三表”質量過關。
切實加強新建住宅建築驗收環節計量監管,完善新建住宅建築民用“三表”的計量監管機制。新建住宅建築民用“三表”安裝使用前應進行首次強制檢定。對未經首次檢定以及首次檢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不得安裝和使用。建設單位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督促或組織“三表”安裝質量驗收,確保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三)加強民用“三表”計量監管。
強化對民用“三表”安裝使用前首次檢定、到期輪換的監督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完善雙隨機監督檢查機制,督促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落實好民用“三表”輪換制度。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對包括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在內的建標、授權、檢定等全過程規範管理,提高檢定工作質量,提升計量檢定機構對民用“三表”的檢定能力和水平。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當地供電、供水、供氣服務企業上報的民用“三表”相關情況進行匯總整理,並做好後續的實時更新工作。
(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各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要暢通民眾投訴渠道,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人民民眾反映的計量糾紛並反饋結果。供電、供水、供氣服務企業對人民民眾舉報的失準民用“三表”要及時進行處理和更換。
(五)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民用“三表”監管長效機制,落實好監管責任。對發現的已經安裝或者使用的未經首次檢定的民用“三表”,要求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立即整改,並將情況通報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後續檢定或者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的民用“三表”,要督促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及時予以調換。對民用“三表”的計量違法行為,各地要堅決進行查處,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民用“三表”管理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生問題。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乾。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落腳點落到讓人民民眾過上更高質量的生活上來,積極作為,敢於擔當,把民用“三表”管理工作做好、抓實、管到位。
(二)加強協調配合,切實抓好民用“三表”相關工作。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探索和完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積極聯合開展民用“三表”檢查和執法,對安裝的民用“三表”質量不合格的、輪換制度執行不到位等行為進行查處,督促其限期整改,確保在用民用“三表”質量過關、輪換到位。
(三)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和人民民眾的計量法制意識。
各地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民用“三表”的計量宣傳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向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宣傳計量法制要求,引導其增強主體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督促企業抄表到最終用戶,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要向廣大人民民眾宣傳關於民用“三表”的計量常識和法制要求,爭取對輪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