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是網民根據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輪“大部制”改革方案而建議組建合併的一個新機構。 201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牌子。

基本信息

機構概述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併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範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慮到藥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藥品經行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機構歷史

201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8年3月,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2018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

職能設定

機構職能

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同時,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

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機構設定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保留牌子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

機構領導

黨組副書記、局長:張茅

黨組書記、副局長:畢井泉

副局長、黨組成員:馬正其

副局長:甘霖(全國政協常委,致公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副局長、黨組成員:唐軍

副局長、黨組成員,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任:田世宏

中紀委駐國家市場總局紀檢組組長、國家市場總局黨組成員:劉實

副局長、黨組成員:孫梅君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部長級):秦宜智

黨組成員(副部長級):陳鋼

黨組成員,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黨組副書記:申長雨

黨組成員,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劉俊臣

黨組成員、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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