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檔案
國核安發〔2006〕137號
關於批准深圳微型中子源反應堆重新開堆的通知
深圳大學核技術套用聯合研究所:
你所《關於申請深大微堆開堆的請示》(深大核所〔2006〕2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你所提交的申請檔案及《落實國核安辦〔2006〕60號檔案報告》進行了審查,認為你所微型中子源反應堆已完成了我局要求的各項整改工作,滿足重新開堆要求,現予批准。
你所在開堆運行過程中,應遵守核安全法規,確保人員和設施安全。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核安全反應堆開堆通知
抄送:深圳大學,國家環保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