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國家環保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成立於2007年5月,位於廣東省深圳市。 華南地區是經濟發展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核電廠和核技術套用項目量大面廣,加強對該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管,保障該地區的核與輻射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環保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主要負責廣東、廣西、湖南、湖北、海南等五個省區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職責,包括核電站、研究堆、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核技術利用設施的日常監督,以及包括核與輻射恐怖攻擊事件在內的核與輻射事故的現場應急回響。

國家環保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成立於2007年5月,位於廣東省深圳市。 華南地區是經濟發展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核電廠和核技術套用項目量大面廣,加強對該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管,保障該地區的核與輻射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環保總局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主要負責廣東、廣西、湖南、湖北、海南等五個省區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職責,包括核電站、研究堆、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核技術利用設施的日常監督,以及包括核與輻射恐怖攻擊事件在內的核與輻射事故的現場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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