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信息協會

長沙市信息協會

長沙市信息協會成立於1992年3月30日,以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為中心,致力將協會建設成一個獨立自律、規範運作、有活力、有凝聚力的中介服務機構。

基本信息

協會宗旨

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總目標,以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為中心,堅持服務第一的方針,大力開發利用信息資源,積極發展信息服務業,在政府和信息行業之間搭建橋樑,努力發揮協會的溝通、諮詢、中介、服務作用,並致力將協會建設成一個獨立自律、規範運作、有活力、有凝聚力的中介服務機構。

協會任務

組織研究長沙市信息行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管理辦法等,為政府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建議;組織各類信息機構和會員單位之間的聯繫與協作,開展信息交流和諮詢服務,促進信息資源共享;組織會員單位和社會力量進行信息理論與實踐問題的研究、探討和交流;及時掌握信息行業動態和存在的各種問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改進建議;積極研究企業信息化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重點問題,向企業提供信息中介服務;組織開展信息技術的合作、開發、交流和推廣,促進信息立法、信息標準化、信息安全、信息網路、信息庫等信息基礎工作的建設;建立協會信息網路和網站,編印各類信息書刊和資料;宣傳普及信息知識、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和信息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訓以及資質認證工作;承擔政府、經濟管理部門、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委託的有關信息化工作服務;建立與國內外信息組織和團體的協作關係,加強長沙市同國內外的信息合作與交流;維護會員單位和信息人員的正當利益和權益。

協會成員

協會名譽會長由中共長沙市委副書記謝樹林同志、中共長沙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謝建輝同志、原長沙市委副書記、人大主任、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顧問易希文同志擔任,相關政府組成部門領導擔任協會顧問。協會設有秘書處,下設綜合部和采編部,由專職和兼職工作人員共同組成,並聘請有常年法律和財務顧問以及專家組。目前協會已發展會員80家,其中常務理事單位24家,理事單位17家,普通會員39家;政府和事業單位會員占41%,企業單位會員占59%。
協會立足會員,為會員單位精心搭建了“一網一刊”兩大交流服務平台,協會網站融信息行業單位、個人、產品、作品四位於一體,進行整體宣傳推介,欄目設定合理,日點擊量最高達15000人次,截止4月22日,點擊量已突破53萬人次。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網站排名網”中排5771名,位列全國20個省級省會城市信息協會網站排名之首,在長沙市284個網站中排第三名;會刊《長沙信息》由原市長譚仲池親筆題名,創刊號現已對外發行。協會組織或參與了會員單位組織的多種活動,例如:2007年1月18日,協會派人參加了由《三湘都市報》主辦、長沙慧智廣告有限公司承辦的“2007年湖南信息產業年會”活動併到會致辭;8月22日,協會牽頭組織本市七家會員單位參加了由國家信息協會CIO分會主辦、省信息協會及張家界市永定區信息辦承辦的“中國電子政務運維服務與套用創新研討會”活動;9月18日和9月21日協會前後兩次對會員單位通訊員進行了免費培訓;11月30日協會召開了第四屆換屆選舉大會預備會;2008年4月11日,協會領導和全體會員代表近兩百人在市政協大樓圓滿召開了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原市委副書記、市人大主任易希文出席了會議,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謝建輝作了重要講話,她對協會工作的方向和重點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發展前景

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胡總書記六次提及信息化,並將信息化排在“五化”中的第二位;國務院重組工業和信息化部,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周強省長在本屆人大第一次會議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有七處與信息化密切相關,由此可知各級領導對信息行業的重視,同時也賦予了我省尤其是我市信息化全新的歷史使命。
針對時代發展的客觀需求和各級領導的有關要求,協會下一步將從大力發展會員,擴大協會覆蓋面;積極組織活動,增強協會活力;加強網站會刊建設,擴大協會知名度;強化自身建設,提高相關人員工作能力等四方面著手,不斷發展壯大協會,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進程!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是由在長沙地區從事經濟、科技、社會信息的科研、生產、流通、服務等單位自願參與組成的信息行業的中介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長沙市信息協會英文譯名CHANGSHA INFORMATION ASSOCIATION ,其縮寫是CSIA。長沙市信息協會設在長沙市嶽麓大道218號市政府大樓2樓東。(郵編410013)
第二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緊緊圍繞長沙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目標,以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為中心,堅持服務第一的方針,大力開發利用信息資源,積極發展信息服務業,在政府和信息行業之間搭建橋樑,努力發揮協會的溝通、諮詢、中介、服務作用,並致力將協會建設成一個獨立、自律、規範、充滿活力和凝聚力的中介服務機構。
第三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接受長沙市信息中心的業務指導,接受長沙市社會科學聯合會和長沙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協會成員學習國家、省市有關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化推進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研究長沙市信息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管理體制等,為政府相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和建議。
(二)加強會員單位與信息機構之間的聯繫與協作,促進長沙市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信息市場的發展與繁榮,提高信息的可靠性、準確性、及時性和適用性,加快信息的商品化與社會化過程,作好服務工作,推進長沙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數位化、網路化進程。
(三)充分發揮信息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在遵守國家法律和保密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信息交流和諮詢服務,促進信息資源共享。
(四)組織會員單位和社會力量,進行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的理論與實踐的探討、研究和交流。
(五)開展調查研究,隨時蒐集和掌握信息行業基本情況和發展動態,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信息行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
(六)針對企業在深化改革、經營管理和信息化過程中遇到的難點與熱點問題,組織專題研究,加強信息中介服務,促進企業轉化機制和加快發展。
(七)對外開展信息中介服務、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發布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的合作、開發、交流和推廣,促進信息立法、信息標準化、信息安全、信息網路、信息庫等信息基礎工作的建設。
(八)建立協會信息網路,編印信息書刊和有關資料,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九)宣傳普及信息化知識,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和信息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訓工作。
(十)承擔各級政府機關、經濟管理部門、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委託的有關信息技術、網路服務工作。
(十一)建立與國內外信息組織和團體的協作關係,加強長沙市同國內外的信息合作與交流。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會員為團體會員。
凡從事信息工作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部門和社會團體,提交入會申請書,承認本章程者,經常務理事會審查批准,可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分為五個類別:會長單位、副會長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和普通會員。
第六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享受本會提供的諮詢服務,書刊、資料閱讀的優先權;享有對協會工作的監督、批評和建議權;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會員的義務:會員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合法權益;關心和支持協會工作,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向協會提供資料,反映情況;積極參與信息資源的開發與交流;按規定繳納會費。
三、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通知,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但延期換屆最多不超過1年)。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半數以上到會代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 理事會是長沙市信息協會的領導機構和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
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2/3以上到會代表表決方能生效。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四、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下屬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討論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十一、審議常務理事會提出的協會工作報告;
十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並形成決議。
第九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並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八條中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
第十條 本協會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職位,會長、副會長為兼職,秘書長為專職,協會下設專職秘書處,會員單位設聯絡員。各職位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享有公民政治權利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期為5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代表表決通過,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二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此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其職權是:
一、召集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簽署協會有關重要檔案。
第十三條 本協會秘書長職責是: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使用
第十四條 長沙市信息協會是非營利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費,其經費來源主要有:
一、會費收入;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國內外有關團體及個人的捐贈;
四、政府、公司、企業和有關部門的資助;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協會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的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由長沙市信息協會設立專門財務人員管理,接受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與審計,並定期向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十六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財務審計。
第十九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事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請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活動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9年3月23日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長沙市信息協會理事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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