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長沙大火
介紹
中國抗日戰爭初期,國民黨政府為實行焦土抗戰而縱火燒毀長沙的事件。由於日軍的瘋狂進攻,國民黨軍隊一再潰敗,便提出焦土抗戰的口號。1938年10月,日軍攻陷武漢後,繼續南下。10月11日攻陷岳陽。10月12日,蔣介石電令湖南省在日軍進攻長沙時焚燒市區,實行焦土抗戰。11月12日上午9時許,蔣又密令張治中、長沙警備司令酆悌、警備第二團團長徐昆、長沙警察局局長文重孚執行指示,於夜間下令縱火燒城。大火直到14日熄滅。全城基本被焚毀,燒毀房屋5萬餘間,燒死居民2萬餘人,財產損失無數。大火之後,日軍並未立即進攻長沙。長沙大火激起了民憤,國民黨政府遭到全國各界民眾的強烈譴責。為平民憤和推卸責任,蔣介石下令將酆悌等3人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