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長期債權投資評估
長期債權投資評估是對被投資企業償債能力的的評估。由於長期債權投資到期應收回本息,被投資企業償債能力的大小直接影響著投資企業債權投資到期收回本息的可能性。因此,被投資企業償債能力就成為長期債投資評估的決定因素。
長期債權投資及其特點
債權可能有多種存在形式,債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種。這裡就以債券為例來討論債權的特點及其評估要求。
(一)債券概述
1.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了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式發行的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2.債券面值是指設定的票面金額。它代表發行主體借人並且承諾於未來某一特定日期償付給債券持有人的金額。
3.債券票面利率指票面金額一年的利息率。通常,債券上要註明發行者每年要支付一筆固定的利息給持有人,而債券的票面利率就等於每年的利息除以債券面值的比率。
票面利率不同於實際利率。實際利率通常指按複利計算的一年期的利率。債券的計息和付息方式有多種,可能使用單利或複利計息,利息支付可能半年一次、一年一次或到期日——次總付。這就使得票面利率不等於實際利率。
4.債券的到期日:指償還本金的日期。債券一般都規定到期日,以便到期時歸還本金。
5.債券的分類:按發行主體不同,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按期限長短分類,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按利率是否固定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按是否記名,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按已發行時間,分為新上市債券和已流通在外債券;按是否上市流通,債券可分為上市債券和非上市債券。
(二)長期債投資特點
1.投資風險較小,安全性強。
投資風險較小。在正常情況下,不論是政府、企業還是銀行發行債券都須按國家有關債券發行的規定嚴格執行。政府發行債券要有國家財政擔保;銀行發行債券要以銀行的信譽及資產做後盾;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通常是有發展前途的,並有企業資產擔保。通常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和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的期限較短,加之財產擔保,投資風險相對較小。
因為國家對債券發行有嚴格的規定,發行債券必須滿足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
2.到期還本付息,收益相對穩定。
收益穩定性。債券通常都是事先規定好的債券利率,它並不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變動。在一般情況下,債券發行主體為了吸引投資者,通常要把債券利率定得高於同期銀行儲蓄利率。在銀行儲蓄利率以不大幅度上升時,債券的收益是比較穩定的。只要債券發行主體不發生較大變故,債券的收益是相當穩定的。
3.流動性強 我國目前發行的債券中,有相當部分是可流通債券,這種債券隨時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變現,變現能力較好,流動性較強。
長期債權投資評估的內容
(一)上市交易債券的評估
上市交易的債券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上交易、自由買賣的債券,對此類債券一般採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基準日的收盤價確定評估值。當長期投資中的債券作為評估對象時,如果該種債券可以在市場上流通買賣,並且市場上有該種債券的現行價格,那么,相對於投資者而言,儘管不準備將這些債券短期內兌現(短時期內變現的債券歸屬短期投資),該種債券的現行市價仍然是確定該種債券評估價值的最重要依據。在正常情況下,上市債券的現行市場價格可以作為它的評估值。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證券市場投機嚴重,債券價格嚴重扭曲,債券價格與其收益現值嚴重背離等。只有在這些特殊情況下,對上市債券的評估才可以拋開債券的市場價格進行客觀的評價,具體評估方法可參照非上市債券的評估方法。
可上市流通債券的現行市價,一般是以評估基準日的收盤價為準。評估人員需在評估報告中說明可上市流通債券的評估方法、評估依據,以及評估結果的時限性。
例被評估企業持有1993年發行的三年期國庫券2000張,每張面值100元,年利率9.5%,評估時,1993年發行的國庫券的市場交易價,面值100元的,市場交易價為110元,評估人員認定在評估基準日該企業持有的1993年發行的國庫券的評估值為:
評估值:2000×110=220000(元)
(二)非上市交易債券的評估
對於非上市交易債券不能直接採用市進行評估,應該採取相應的評估方法進行價值評估。
債券作為有價證券或資本證券的一種,從理論上講,它的市場價格是其收益現值的市場反映。當債券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買賣、貼現,債券的現行市價就可以作為債券的評估價值。但是,如果有些債券不能在市場上自由交易,其價格就需要通過其他的途徑和方法來評估。下面就按債券能否上市流通分別敘述。
1.不能進入市場流通的債券,無法直接通過市場判斷其評估價值,採用收益途徑及其方法評估非上市債券的評估價值是一種比較好的途徑。
非上市債券的評估,主要採用收益途徑中的若干方法。根據非上市債券的種類和非上市債券還本付息的方式,把非上市債券分為每年支付利息到期還本債券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平時不支付利息債券兩大類。對每一類債券採取不同的具體評估方法。
(1)每年(期)支付利息、到期還本債券的評估。每年(期)支付利息、到期還本債券的評估,採用有限期的收益現值法,用公式表示:
P=∑Ri(1 + r) − i+Po(1 + r) − n
式中:P為債券的評估值;
Ri為債券在第i年的預期收益(利息);
r為適當的折現率;
Po為債券的面值或本金;
i為年期序號;
n為年限數。
由於債券利率和還本期都是事先規定好的,計算債券的預期收益並不困難。而債券評估的折現率是由兩部分的內容構成的:無風險報酬率和風險報酬率。無風險報酬率通常以銀行儲蓄利率、國庫券利率及國家公債利率為準。而風險報酬率的高低則取決於債券發行主體的具體情況。如債券發行主體是企業,那企業的經營情況和業績、企業的競爭能力、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企業所在行業的風險等都是影響債券風險報酬率的因素。就我國企業債券發行情況來看,企業發行債券需要國家批准,而且國家對發行債券的企業有著較為嚴格的條件約束。所以,發行債券的企業一般都是信譽好、經營效益較高、風險、較小的。就債券評估而言,只要評估人員認為債券發行主體有足夠的償還能力和付息能力,債券的風險不是很大。
(2)到期後一次性還本付息債券的評估。到期後一次性還本付息債券,是指平時不支付利息,到期後連本帶利一次性返還的債券。此類債券的評估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P=F(1 + r) − n
式中:P為債券的評估值;
F為債券到期時本金和利息之和;
n為從評估時點算起到債券期滿還本付息止的期限(以年或月為單位);
r為折現率。
關於本利和F的計算要視債券利息是採用年利率計算還是採用複利率計算而定。
①採用單利率計算的終值可按下式計算:
F=Po(1+nr)
式中:Po為債券的面值或計息本金值;
n為債券的期限或計息期限;
r為債券利息率。
②採用複利率計算的終值可按下式進行:
F=Po(1 + r)n
式中:符號含義同上。
例被評估企業擁有紅星機械廠發行的4年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債券10000元,年利率18%,不計複利,評估時債券的購人時間已滿3年,當時的國庫券利率為10%。評估人員通過對紅星機械廠的了解,認為該債券風險不大,按2%的風險報酬率,以國庫券利率為無風險報酬率,折現率定為12%。紅星機械廠債券評估過程如下:
P=F(1 + r)n
F=10000×(1+18%×4)=17200(元)
P=17200×(1十12%)-1
=17200×0.8929=15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