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計算工業總產值時,採用的報告期內的產品實際銷售價格。報告期的產品銷售價格前後有變動,或同一種產品在同一時期有幾種銷售價格的,應分別按不同價格計算總產值,如生產完成時還不能確定按哪一種價格銷售,可按報告期實際平均銷售價格計算。實際銷售價格是指產品銷售時的實際出廠價格。工業總產值中有些項目,如自製設備、提供本企業基本建設和生產福利部門的產品和工業性作業等,沒有出廠價格,可以它們的實際成本作為現行價格。
國際上計算現行價格的總量價值指標通常有兩種計算口徑:①對未銷售產品按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即產品的價值包含了未實現的部分增加值要素,如利潤、稅金等;②對未銷售產品按成本價格計算,即產品的價值為構成該產品的實際成本價值。中國在實際統計核算中使用前一種口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