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繼我爸是李剛之後——我認識季叔!!!
2010年11月21日13:00左右,在長春市紅旗街歐亞商都肯德基店門口發生一起“富二代”毆打女大學生事件。有目擊者稱由於正午,紅旗街人滿為患,女學生在肯德基門口無意撞到一男子,並已立刻道歉,可該男子在女學生剛推開肯德基大門還沒來得及邁進大門時,上前就照著女學生的腰部踹去,有路人上來勸阻並拽住該名行兇男子,誰料該男子掙開拉架的路人,再次抬腿狠狠踹向剛剛站穩的女學生腹部,隨即轉身離去。女學生上前攔住行兇男子,之後撥打了110,誰料該男子惡狠狠的對女孩說了句說:“我認識季叔誰也動不了我,信不信我整死你。”其母親更是助紂為虐,當街指點女學生走路不長眼,辱罵甚至再度動手。
事件經過
2010年11月21日13:00左右,在長春市紅旗街歐亞商都肯德基店門口發生一起“富二代”毆打女大學生事件。有目擊者稱由於正午,紅旗街人滿為患,女學生在肯德基門口無意撞到一男子,並已立刻道歉,可該男子在女學生剛推開肯德基大門還沒來得及邁進大門時,上前就照著女學生的腰部踹去,女學生隨即就撞上了肯德基的大門玻璃上,彈滾下樓梯,此時該學生已經面帶血跡,幾度暈眩,這時有路人上來勸阻並拽住該名行兇男子,誰料該男子掙開拉架的路人,再次抬腿狠狠踹向剛剛站穩的女學生腹部,隨即轉身離去。女學生上前攔住行兇男子,之後撥打了110,誰料該男子惡狠狠的對女孩說了句說:“我認識季叔誰也動不了我,信不信我整死你。”其母親更是助紂為虐,當街指點女學生走路不長眼,辱罵甚至再度動手。
女學生為將惡人繩之於法,拖著疼痛的身軀一路尾隨行兇者身後等待110民警的到來,周圍熱心民眾一起阻止行兇者逃跑,並幾度受到行兇者恐嚇甚至毆打。行兇男子不斷放狠話恐嚇女學生,並放言將打電話找人過來收拾死女學生。
掛斷電話後該男子就逃竄到了歐陽商都7樓的電腦科技城內,並在一家賣電腦包的商家門前停下,所要紙筆向手機通話的另一方要來了前面所說的pol.ice局長季某的電話。之後到位於歐亞商都7樓的水吧內打起了電話,10分鐘後110民警終於趕到並客氣的請走了行兇的“富二代”。民警趕到之時已經距“富二代”行兇過去了30多分鐘了。
到pol.ice局後,該男子果然神通,在他一通電話之後,出現了原本不是值班人員的所謂民警,民警凶神惡煞審問女學生,幾度將責任推向該學生,稱其走路惡意衝撞並將富二代李某的珍貴佛珠手鍊撞碎,對女學生處以罰款且拘留的制裁!!!無論女生學怎樣哭訴冤情,該“自家民警”仍然無動於衷。(清平街110派出所范某)
女學生被關的拘留室對面,行兇男一臉輕鬆的品著pol.ice局的上等茶葉。
網友觀點
我們常常稱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可是現實卻一次又一次的嘲諷著我們:老大爺在街上暈倒,好心人送去醫院反被其家人反咬為兇手;富二代在“法治社會”隻手遮天,當街對女學生暴打暴踢反被賠償。
試問這是什麼世道,是不是有個有錢的爹當街殺人也不用被制裁,在一個法治的社會“富二代”毆打女學生事情竟然會出現在光天化日之下,請問法律何在?公道何在呢?這件事情不禁讓筆者想到了多年前張國立、鄧婕之子張默毆打在校女大學生事件。名人的兒子可以隨意的打人,富人的兒子也可以隨便打人,那窮人的兒女天生就該是挨打的命嗎?
如今,“富二代”“官二代”“名人二代”傷人事件在全國時有發生,請問還要傷多少人,死多少人,相關法律部門才會公正的去處理這些含著金湯匙出生,活在蜜罐中,卻泯滅人性的一類群體呢?
若《刑法》不能制裁有錢有權人的兒子,《憲法》在錢權面前又倒戈了,那法律究竟算是什麼,難不成只是本厚厚的冷笑話嗎? 希望全國有良知的人和我一起站出來,用我們的正義淹死那些有錢有勢卻沒良心的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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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
據當事的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建設廣場派出所介紹,網帖所提到的事件是一起很小的治安糾紛案件,網帖提到的“富二代”和“季叔”等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
當時處理這一事件的兩位民警范國君和金國鑫說,這一男一女是在11月21日下午14時左右,通過110巡警送過來的,隨後男孩的母親和女孩的父親、叔叔還有幾名同學也趕了過來。據調查,冷某是長春市某大學的大三女學生。事發時,冷某在紅旗街肯德基門口下計程車時撞到了一名中年婦女,冷某沒有道歉引起了該婦女的不滿,雙方發生口角,隨後,這名婦女的兒子李某衝上去從後面踹了冷某一腳,冷某回身與李某廝打在一起,在廝打中冷某摔倒在了地上,隨後冷某撥打了110進行報警。
“當時被打女孩並沒有明顯外傷,也沒有像網上說的面帶血跡,我們在值班室的沙發上對女孩做的筆錄,在滯留室對男孩做的筆錄。當時,女孩的很多親屬和同學都通過玻璃窗在外面看著,我們怎么可能凶神惡煞地對女孩呢!”說起這些,兩位辦案民警一臉的無奈。
兩位民警表示,對於這類較小的治安糾紛案件,還是以教育為主,他們對男孩進行了耐心的說服,男孩也認識到首先動手打女孩是不對的,當著女孩的親屬和同學的面對女孩進行了誠懇的道歉。雙方協定進行和解,由男孩向女孩賠了1000元錢。
在建設廣場派出所,有雙方手印的協定書,協定書中寫道:2010年11月21日,在紅旗街肯德基門前,李××與冷××發生廝打,後經協調,由李××賠償冷××人民幣1000元整,雙方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針對網上盛傳的“富二代”和“我認識季叔”這些說法,辦案民警表示,李某的父親在一家汽車修配廠打工,母親在一家大型市場替人賣鞋,他本人大學畢業後沒有正式工作,事發前在長春市一家超市打工,根本不是什麼“富二代”。至於“季叔”這個說法,在辦案過程中也沒有涉及,也沒有所謂的“季叔”給辦案人員打過電話干擾辦案,“我們也是事後在網上看到帖子上有"季叔"這個說法的。”
許多公安人員都表示,長春市公安局系統分局以上沒有姓季的幹部。
范國君事後還對兩位當事人進行了回訪,他們都表示對處理結果滿意,女孩對網上出現的帖子表示不滿和反感。
當事人冷某的手機始終無人接聽。另一當事人李某說:自己沒有當街說過“我認識季叔”這樣的話,自己確實認識一個叫“季叔”的,以前在一起喝酒的時候他說有事可以找他。在事件發生後自己給“季叔”打過電話,但沒有打通。自己根本不認識公安系統的人。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辦公室副主任池北溟表示,這本來只是一起簡單的治安案件,卻在網上引起炒作,發帖人明顯製造了一些炒作賣點,如“富二代”、男打女、女大學生、執法不公等,利用了民眾的仇富心理和對特權思想的抵制進行炒作。帖子裡有很多明顯和事實不符的地方。池北溟還表示,對網路上的帖子和信息等,要多加甄別和判斷,不要盲目跟帖湊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