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鹽業
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屬國有獨資企業,隸屬於吉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擔負著長春市轄區292萬人口的食用鹽及飼料、釀造、儀器加工、小工業用鹽的供應任務,擔負著碘鹽小包裝生產以及鹽業市場管理工作。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是市鹽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鹽政執法和鹽業行業管理工作,隸屬於吉林省鹽務管理局,與市鹽業公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業務簡介
公司現有職工425人,其中:國營職工265人,集體職工160人,年銷量3萬噸左右。2004年實現利潤460萬元。經過多年努力,全市碘鹽合格率達到100%,居民食用合格碘鹽的市場占有率達到98%以上。
長春鹽業有限公司鹽業儲備庫項目於2009年8月中旬正式建成投產,總投資1億元,占地面積2.4萬平方米。該配送中心每年可供應5萬噸、儲備3萬噸的食鹽,用於負責長春市內及周邊縣、市740多萬人口食用鹽的配送任務。達產後每年可創利稅580萬左右。
2011 年,長春鹽業公司商品鹽銷量超計畫 2107 噸,民用食鹽銷量超計畫373 噸;實現利潤208萬元,完成年計畫的144%;非鹽產品實現利潤51 萬元,完成計畫的196 %。
組織機構
辦公室、財務部、運銷科、業務部、分裝中心、鹽政科(鹽政稽查隊)等。
領導班子
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經理、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局長:李歷。
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長春市鹽務管理局黨委副書記:楊麗芬。
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副經理、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王洪進。
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經理助理、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助理:王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