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

該校學生會現下設十一個部門:組織部、宣傳部、文藝部、生活部、體育部、學習部、網路部、秘書處、廣播站。均由主席團統一安排分工。工作涉及日常紀律衛生管理,學校大型活動的組織策劃等諸多方面。學生會是老師的好幫手,學生的代言人。

基本信息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是在校黨、團組織思想領導下的先進學生組織。是該校“樹人”教育的重要成果,是學生自主管理的重要方式。自該校遷入新校區後,經過幾屆學生會人的努力,該校學生會已經邁入全國先進學生組織的行列。

該校學生會秉承著“正直、團結、忠誠、進取”的會訓,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建會思想,本著“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的辦會宗旨,逐步把學生會建成“同學之家、幹部之校、師生之橋”式的學生自主管理的高素質的學生幹部隊伍。

建會多年來,該校學生會培養出了大批優秀人才。其中省級優秀學生2人(獲得教育部保送資格),省級優秀學生幹部7人,市級優秀學生幹部50餘人,市級三好學生60餘人,5人獲得北京理工大學設立的“徐特立獎學金”,長春學聯代表3人,長春成人節代表1人,全國團代會代表1人,國家教育部優秀高中生訪日團20餘人,長春市優秀學生幹部赴港、澳考察團3人。長春市百名優秀中學生1人。另外,該校學生會已有近50人光榮的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為上級學校培養出了眾多高素質人才。

通過正確的發展路線,該校學生會曾開設了全省中學生第一個學生會正式官方網站,曾出版了全省首個學生會會刊《風華未央》,設計了會徽,制定了會訓和章程,並協助學校成立了該校官方微信平台。另外,該校學生會承辦著校園歌手大賽、舞蹈大賽、主持人大賽、足球賽、籃球賽等十餘項活動,收到了各級領導的高度評價。原長春市市長祝業精、原共青團長春市委孟憲新書記等領導均為該校學生會題詞,對我們的工作表示鼓勵。鑒於出色的工作成績,該校學生會在全省中學學生會中也有很高的威望。此外,原學生會社團部在2004年分立成為了市直中學中第一個社團聯合會,目前下轄40多個社團組織。

通過社會實踐,該校學生會幹部已獨立同社會知名企業簽訂了活動贊助契約幾十餘個,金額達到數十萬元。

此簡介撰寫時間:2005年6月

第一次修改於 :2013年3月 由第十五屆學生會主席團審議通過

(如需修改此簡介請標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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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是在校黨組織思想指導下,校團委、學生髮展處直接領導下的學生自治組織。

第二條 本會的根本宗旨: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第三條 本會會訓:正直 團結 忠誠 進取

第四條 本會建會思想: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第五條 本會會徽(見下文)

第六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組織開展發揮學生個性特長的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2、維護同學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做學校與學生聯繫的橋樑紐帶。

3、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及時反映同學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4、加強該校學生與社會各界團體的聯繫,大力開展校際交流。

第七條 本會的工作目標:以促進文化交流、活躍校園氣氛、引領校園文化為己任,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使該校學生會成為具有影響力的學生組織。

第八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為準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九條 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以及校規校紀所允許的範圍內,在校團委的帶領下獨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會 員

第十條 凡取得長春市十一高中正式學籍的同學,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籍貫均可成為本會成員。

第十一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1、成員在學生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成員有討論學生會工作的權利,有權通過各種正常途徑和採取適當形式對學生會各級組織及工作人員提出建議、監督和批評並要求答覆。 3、成員享有自由參加學生會各項活動的權利。成員在學生會內遇到困難或不公正的待遇時,有權請求學生會的幫助和保護。 4、成員有權要求學生會各級組織如實向有關部門轉達意見及要求。

第十二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學校和本會的利益和榮譽。 3、無條件服從黨和國家的領導,積極服從學校和本會的領導。 4、處處以身作則,做同學的公僕,為該校謀利,在學校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5、思想端正,認真學習,積極活動,力爭德智體全面發展,作好個人表率。以為學生營造全面發展的學習生活氛圍為目的,積極工作,認真做好學生會各種必須工作的同時,熱心積極地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學生會活動。 6、開展的每一個活動都應包括計畫、預算、宣傳、活動、總結等五部分。開展活動時,按照各自上一級負責人的安排,各展其才,各司其職,精誠合作,共同努力,慎用學生會的活動資金,力爭以最少的錢乾最大的事,高效、低耗地辦好、落實每一個活動的每一個環節。 7、團結友愛,禮貌待人,互相學習,互相合作,共同進步。尊重上一級成員。 8、開會時,不準遲到、早退,更不準無故缺席。如確實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主席請假。會中,保持安靜,認真聽取發言,作好必要的記錄,並積極主動地提出意見和建議。使用辦公室時,應嚴格遵守管理制度。 9、每個成員都應遵守以上守則,並以主人翁精神參與學生會的建設,為學生會發展獻計獻策獻力。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十三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條 學生代表大會作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應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可延期、提前舉行,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五條 參加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班級全體同學投票選舉產生。

第十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 批准學生會工作報告;

2、 修改本會章程;

3、 討論、決定學生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4、 聽取學生代表意見和建議,歸納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學校有關部門;

5、 討論通過本會的決議;

6、 學生委員會換屆選舉。

第十七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的職權是:

1、定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

2、領導校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

4、負責舉辦校內各項大型活動。

第十八條 校學生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長組成,由副主席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學生會設組織部、宣傳部、文藝部、生活部、體育部、學習部、網路部、秘書處、廣播站九個部門。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書處設秘書部長一名;職能部門設部長各一名,幹事若干名。

第十九條 各班班委會為本會的基層組織。班委由班長、學習、宣傳、文娛、體育、勞動委員組成。統一由學生會對口各部負責。

第二十條 班委會在班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班委會每學期改選一次,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報學生會審核備案。

第四章 經費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1、 學校經費支持。

2、 學生會活動或銷售會刊所得資金。

3、 社會團體贊助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會經費用於舉辦活動及學生會日常開支,不得用於與會員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秘書處每月整理一次髮票,了解學生會經費的使用情況,做好經費開支統計。每學期由秘書長向學生會主席匯報,並在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上由學生會主席向全體學生會成員作會費使用情況的報告。

第五章 學生會委員職責

第二十四條 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工作總計畫,檢查督促各部門工作。定期召開例會,聽取各方面的工作匯報,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情況和學生提出的建議,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生會副主席要協助學生會主席開展各項活動。主席不在時履行主席職責。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主要負責日常扣分匯總,例會的會議記錄及協調各部門開展活動。

第二十七條 各部部長職責:

1、 每學期開學初上交學期總計畫。

2、 各部根據總計畫,並參考學校和主席團的安排制定具體活動計畫,具體活動實施前要上交具體活動計畫(包括活動目的、實施方案、人員安排等),如需要經費預支,要上交預算並填寫預支單。

3、 活動完成後要及時上交工作總結,並做好本部幹事的反饋工作。

4、 定期召開例會,總結本部幹事在工作中的表現。

5、 在執行值周任務前召開工作布置會議。

6、 根據部內幹事表現,發掘其特長,調動其積極性,幫助他們發揮內在潛能。

第六章 各部門職能

第二十八條 秘書處:

1、負責全校紅旗班評比。

2、協助學生會主席團工作,並對其他各部門工作進行協調。

3、負責學生會的活動記錄、例會記錄。

4、負責有關會議、工作的通知及考勤工作

5、負責學生會各項工作計畫、會議記錄、會員檔案及其它檔案資料管理。

6、負責管理學生會財務。

7、負責管理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會資產。

8、負責各項大型活動的文秘工作。

第二十九條 體育部:

1、在適當賽季組織各類體育比賽。

2、負責日常室內檢查的主要工作及間操室外的督察工作。

3、維護校內日常秩序及大型活動秩序。

4、負責定期召開值周會議。

5、協助體育組老師工作。

第三十條 生活部:

1、負責舉辦生活技能性的校園競賽及活動。

2、負責日常室內檢查的主要工作及間操室內的檢察工作。

3、在舉辦大型活動期間負責勞動分配工作。

4、協助醫務室搞好防治、體檢工作。

5、配合學校心理諮詢室做好學生心理諮詢工作。

第三十一條 學習部:

1、開展各類學科知識競賽。

2、聯繫各班學習委員,組織各種知識性趣味性活動。

3、負責學生會會刊編輯工作。

4、參與日常室內檢查工作。

第三十二條 文藝部:

1、在校內開展各類文藝比賽及活動。

2、負責賽前選手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3、適時開展樂理知識講座及舞蹈培訓。

4、與外校文藝團體聯誼,加強彼此交流與合作。

5、配合學校從學生中選拔文藝骨幹。

6、參與日常室內檢查工作。

第三十三條 宣傳部:

1、負責校內學生會活動的宣傳工作。

2、負責舉辦師生書畫攝影作品展等展覽性活動。

3、負責學生會會刊編輯及校內發行工作。

4、配合學校做好文化長廊的布置工作。

5、參與日常室內檢查工作。

第三十四條 網路部:

1、負責學校主站的維護及內容更新。

2、負責學校官方新浪微博、騰訊微博及微信平台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工作。

3、負責舉辦校內計算機及網路知識競賽工作。

4、負責校園活動的網路新媒體宣傳工作。

5、負責大型活動計算機技術支持工作。

6、負責學生會計算機維護工作。

第三十五條 組織部

1、負責對各班團支部團費收繳、團員證的註冊及團員檔案管理工作。

2、加強與各班團支書的聯繫,對各班團支部組織生活、團隊活動的指導和評估。

3、配合學生會其他部門更好的組織,完成各種活動。

4、負責完成校團委交辦的其它事務。

5、負責學校升旗人員的指導工作。

第三十六條 廣播站

1、積極宣傳學校的中心工作

2、負責廣播站日常播音工作

3、負責賽前主持人的培訓工作。

4、負責活動中主持詞的編寫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章程如需修改,由主席團討論通過後修改。

本章程修改記錄

1、本章程於2013年3月20日第一次修改 由第十五屆學生會主席提議並修改, 由主席團全體成員審議通過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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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會徽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會徽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會徽

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會徽分為三種風格(為紅白、藍白、黑金)在不同場合下採用不同的顏色。會徽主體由兩個環型構成,兩環之間為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的中、英文標題(中文長春市十一高中為國家教育司總督學柳斌提寫)。內圓中心為會徽主體(學)。主體為中文“學”字的變形組合,代表學生會。學字上部為長春市十一高中校徽(11中),底部為“學”字的下半部。“學”字整體上寬下窄,看似一個熊熊燃燒的火炬,象徵著長春市十一高中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風貌。“學”字稜角鮮明,象徵著學生會正直、勇敢的風格。“學”字上部向上突出,象徵著學生會努力進取的工作態度。“學”字一氣呵成,象徵著學生會的團結一致。由校徽作為會徽的上部,表明學生會在校黨、團組織的領導下,“學”字也表示學生會永遠代表最廣大同學的利益。“學”字下方的“中國·長春”為十一高中學生會的誕生地,1945為長春市十一高中建校時間。

本會徽設計由高睿、鄒蘊、於放、胡欣銘等人設計完成,由長春市十一高中第六屆學生會審議通過,並於2005年1月1日正式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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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十一高中學生會歷屆主席團

第一屆:成博

第二屆:佟大鵬

第三屆:肖鵬、朱孝春

第四屆:孟祥吉、李成彧

第五屆:李岩

第六屆:高睿、文娟

第七屆:於放、孫倩

第八屆:范夢雪

第九屆:孫海堯、劉宇

第十屆:趙越

第十一屆:王嘉珣、張哲、王琪、吳桐

第十二屆:張宇豪、趙英喆、郭婷、魏婷婷、桑曄

第十三屆:白蕙桐、周大為、劉嘉琦、劉保垚、王嘉、張哲、趙婉竹、劉博、趙婉婷

第十四屆:方藝凝、穆宣同、高思雨、齊天雅、姜卓然、李奕霆、王紫萱、高晨程、姜博文、宋奉京

第十五屆:肖林朔、張曄蘩、張翹識、顏景龍、李佳駿、尹銘

第十六屆:秦昊、宋佩珈、孫睿瑩、朱龍宇、邢順航

第十七屆:劉派、高雅、張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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