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六盤水市委辦公室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通字〔2010〕11號)和《中共六盤水市鐘山區委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發〔2010〕7號)精神,設立六盤水市鐘山區財政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區財政局承擔的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管理的有關職責交給區地方稅務局承擔。

(二)劃入農業綜合開發行政職責。

(三)加強對非稅收入管理,建立科學規範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四)協調政府項目籌融資工作,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有關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分析預測全區經濟形勢,指導全區財政工作,擬定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區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及其常委會告全區和區級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擬定經費開支標準額度、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監督管理彩票公益金、社會福利基金的分配和使用,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

(五)組織實施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管理;擬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開支的標準及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財政預算內的其他收支管理。

(六)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定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管理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資金及項目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管理政府債務。

(十)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管理會計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財稅法規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辦法和建議。負責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

(十二)協調政府項目籌融資工作,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

(十三)負責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計畫股)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目標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項目和收費票據、內部結算票據、專用票據的領發、繳銷、清理、監管;負責協助非稅收入的徵收、稽查、“財政專戶”的管理,編制預算外收支計畫,辦理預算外資金收支結算的劃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按規定監督管理彩票公益金、社會福利基金的分配和使用。

(二)預算股

分析全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平衡預算措施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編制區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辦理全區單位預算追加、預算指標結算和預算調整事宜;審核報批部門預算項目調整申報事項,審定、批覆部門預算;編制區本級年度預算;負責編制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的年度財政決算;承擔與人大有關預算事項的聯絡事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教科文專項資金、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管理並檢查實施效果;負責全區財政供養單位財政供養人員總台帳及工資統發人員統發統管工作;辦理地方預算收入退庫的審批、審核工作,參與減免稅政策的申報審核;負責全區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及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負責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區鎮鄉(街道)預算管理和財政管理,匯審鎮鄉(街道)財政預算,批覆鎮鄉(街道)財政決算,辦理與鎮鄉(街道)的年終結算,負責日常對鎮鄉(街道)預算資金的管理和調度。

(三)國庫股(國資企財股)

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制度,負責區級未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財政資金的撥付;財政專戶出納工作;參與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罰沒收入票據及有關政府性基金票據;負責區級財政的銀行賬戶管理工作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組織實施全區清產核資工作,統計、評價國有資產的結構分布,資產負債及效益經營狀況;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讓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數據匯總上報等基礎性管理工作;參與產業政策、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及數據匯總上報;參與區屬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及相關政策研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監管區直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非國有企業財務;指導全區企業資產及其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有關專項資金。

(四)農業與基層財政管理股(鄉財股)

監督實施財政支農政策及措施;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及政策貼息,負責涉農補助資金管理和基層財政建設等工作,對支農資金追蹤問效;負責督促檢查鎮鄉(街道)年度涉農補助工作的落實,加強基層財政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全區涉農工作違法違紀案件。擬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承擔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導各鎮鄉(街道)財政預算管理工作;搞好鎮鄉(街道)財政資金調度;指導鎮鄉(街道)搞好村賬鄉代管村用工作;檢查指導鎮鄉(街道)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監督鎮鄉(街道)財政資金有效使用。

(五)政府採購辦公室

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管理和指導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編制審核政府採購預算和執行計畫,審核支付採購資金;處理政府採購中投訴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政府採購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六)財政監督檢查股

擬定並組織財政監督檢查制度;承擔本局內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財政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使用以及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依法查處財政違紀違法行為案件。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區會計職稱管理和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定行政編制10 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正副股長(主任)6名。

工勤人員編制4名。由區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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