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團放款
商業銀行發放的明確規定償還期限的放款。定期放款一般可分為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長期放款三種類型。短期放款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放款在期限為1―5年;長期放款的期限為5年以上,大多在10年以內,也有10年以上的,最長可達30年。短期放款主要包括營運資金放款、票據貼現、商品抵押放款、票據(或證券)抵押放款等。中期放款主要是指對工商企業的信用放款和消費者放款。長期放款則包括不動產抵押放款和項目放款等。商業銀行在確定放款期限時,除考慮資金的用途外,還應著重考慮銀行存款的期限和經濟狀況。一般來講,儲蓄和定期存款可用於發放中、長期放款、活期存款則主要用於發放短期放款,當經濟處於繁榮時期,可適當多發放這些中、長期放款;而當經濟處於簫條時期,則應多發放一些短期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