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二論

“金融二論”就是金融發展二階段論。
(1)美國經濟學家羅納得•麥金農和愛德華•蕭提出的金融壓制和金融深化合稱為“金融二論”。當金融業能夠有效地動員和配置社會資金促進經濟發展,而經濟的蓬勃發展加大了金融需求並刺激金融業發展時,金融和經濟發展就可以形成一種互相促進和互相推動的良性循環狀態,這種狀態可稱作金融深化。但若由於政府對金融業實行過分干預和管制政策,人為壓低利率和匯率並強行配給信貸,造成金融業的落後和缺乏效率從而制約經濟的發展,而經濟的呆滯反過來又制約了金融業的發展時,金融和經濟發展之間就會陷入一種相互摯肘和雙雙落後的惡性循環狀態,這種狀態就稱作金融壓制。
(2)金融壓制政策所帶來的金融萎縮嚴重製約了開發中國家的經濟成長,使得開發中國家陷入金融萎縮和經濟萎縮的惡性循環。為解除對金融資產價格的不適當管制,進行了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的改革。金融深化是指一個國家金融和經濟發展之間呈現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狀態。通過金融深化可增加儲蓄、擴大投資、提高就業量和總收入以促進經濟成長。然而,開發中國家要實現金融深化首先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政府放棄對經濟活動特別是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干預和管制;第二,政府允許市場機制特別是利率匯率機制自由運行。這樣,一方面健全的金融體系和活躍的金融市場就能有效地動員社會閒散資金並促使其向生產性投資轉化,還能引導資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門和地區以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經濟的蓬勃發展,通過增加國民收入和提高各經濟單位對金融的需求,又刺激了金融業的發展,由此可以形成金融——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3)麥金農和蕭提出的“金融二論”,引起了許多開發中國家政府的重視,一些國家以此理論為依據,推行了以金融自由化為核心的金融改革。從實踐的結果來看,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並未達到該理論所描述的目標。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推行金融自由化的開發中國家頻繁爆發金融危機,更引起了人們的深思,對“金融二論”中的一些觀點和主張產生了懷疑。解除不合理的管制或過度干預是必要的,但過分強調金融自由化、完全自由放任則是行不通的。要改變經濟發展落後的局面,僅解決金融問題、強調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遠遠不夠的。因此,需要對“金融二論”進行認真的辨析,才能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正確對待和借鑑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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