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畢節市委辦公室、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沙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畢委辦字〔2014〕120號)和《中共金沙縣委、金沙縣人民政府關於金沙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金黨發〔2014〕12號),設立金沙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承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2、承擔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3、承擔新建、改建、擴建供水工程衛生設計審查工作。

4、承擔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線的衛生審批工作。

(二)調整、整合的職責

1、將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2、將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的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3、將原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承擔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中,除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外的其他職責劃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加強的職責

1、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協調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和監管體制綜合改革,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強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加強對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和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3、推進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在政策法規、資源配置、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健康促進方面的融合。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制定。

4、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執行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定和實施防治愛滋病規劃和措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制定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新原料、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四)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提出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意見、管理辦法等政策建議,經上級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的管理、預結算、補助支付的審核報銷等工作;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大力宣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分析資金運行情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

(六)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和醫德醫風建設。

(七)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九)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職責,負責擬訂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十)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負責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編報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二)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三)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人才發展規劃,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制定實施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學校醫學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實施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五)組織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十六)制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

(十七)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事務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目標績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

(二)政工股

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上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規劃和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承擔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納入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藥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

(四)醫政股(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和醫務人員執業標準等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相關規範和標準;統籌推進全局行政審批事項工作;擬訂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的有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藥事及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制度,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承擔重要會議和大型重要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組織擬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規劃;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中醫醫療機構、人員、中醫技術準入制度;指導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協調中醫藥和民族醫藥基礎研究及臨床運用研究,指導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技術開發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承辦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承擔鄉級衛生院及村級衛生室指導和管理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擬訂全縣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跟蹤評價。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協調。

(六)法制與綜合監督股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規範;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許可和其他政策法規事項;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協調指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和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七)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股

指導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標準;承擔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計畫生育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制度,依法規範指導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八)公共衛生與項目管理股

承擔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九)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縣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擬訂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指導工作。

(十)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

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完善計畫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

(十一)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股

擬訂計畫生育工作年度責任目標;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協調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其中1名兼任縣醫改辦主任),機關黨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2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負責指導金沙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擬定全縣計畫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市、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三)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通過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應當儘快制定、修訂。

2.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參與擬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

(四)原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除金沙縣食品藥品稽查局劃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外,其餘單位全部成建制劃給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管理。

(五)將縣婦幼保健院與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婦幼保健服務中心的職責整合,組建縣計畫生育婦幼保健院,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副科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事業編制65名;設院長1名,副院長3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婦幼保健相關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宣傳,指導和開展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母嬰保健技術培訓,對基層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業務指導;開展婦女、兒童保健服務,加強兒童早期綜合發展、營養與餵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諮詢、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等保健服務工作;開展心理衛生諮詢、營養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婦女常見病防治;負責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嬰兒的死亡監測和出生缺陷監測、婦幼衛生服務及技術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質量控制和匯總上報工作;負責避孕藥具的發放。

(六)將鄉(鎮、街道)衛生院與鄉(鎮、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婦幼保健服務站的職責整合,組建鄉(鎮、街道)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為正股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中心主任可以高配為副科級;名稱為金沙縣XX鄉(鎮、街道)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各中心編制領導職數見附屬檔案)。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公共衛生服務,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等服務;加強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做好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農村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重點控制嚴重危害農民身體健康的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和寄生蟲病等重大疾病;認真執行兒童計畫免疫,積極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普及疾病預防和衛生保健知識,指導民眾改善居住、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條件,引導和幫助民眾建立良好的衛生習慣;負責轄區計畫生育政策、避孕節育知識、優生優育、生殖健康諮詢、婦幼保健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和諮詢服務;負責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工作;做好育齡民眾孕前、孕後、產後服務和流動人員的孕情檢查管理工作,定時對各類育齡婦女進行環情、孕情檢查,進一步落實好避孕節育措施;負責計畫生育手術,做好生育、節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預的服務工作;指導村級計生、衛生服務室工作。

(七)設立金沙縣衛生計生檔案管理中心,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正股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所需編制從全縣事業編制總量中調劑解決);設主任1名。主要職責:綜合管理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的幹部人事等檔案,負責本系統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維護工作,確保所有檔案安全、規範、完整。

(八)將金沙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中心更名為金沙縣衛生計生網路信息中心,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正股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事業編制5名(原編制2名,從全縣事業編制總量中調劑3名);設主任1名。主要職責:負責制定全縣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中長期規劃及衛生計生信息工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區域網路及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局政務公開信息網站、衛生計生專線網站、現代遠程教育網站的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對全縣衛生計生系統計算機網路進行維護,管理好涉密信息;對網路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實現資源共享;承擔全縣衛生計生系統軟體開發、利用、推廣維護工作;負責全縣衛生計生信息化及計算機網路建設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負責信息資料的蒐集、整理、匯總、報送和分析,並對信息資料進行歸檔管理。

領導班子

宋華強

職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分工:主持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全面工作,聯繫鼓場街道和西洛街道衛生計生工作。

高明強

職務:局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常務工作,主抓計生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財務管理、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與監督考核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和財務股、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股、縣計畫生育督查執法大隊、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縣中醫院。聯繫平壩鎮、桂花鄉、柳塘鎮、岩孔街道衛生計生工作。

黃春明

職務:局黨組副書記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主抓衛生業務工作,負責醫療機構管理、血液管理、中醫藥發展、幹部保健、老齡醫療服務、基層衛生、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創衛工作、衛生監督、合作醫療、醫院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分管醫政股、法制與綜合監督股、縣人民醫院、愛衛辦、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服務中心、縣中心血庫、羅馬社區醫院和光明社區醫院。聯繫馬路鄉、清池鎮衛生計生工作。

鄒遠軍

職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少生快富扶貧工程(三結合幫扶)、網路信息管理,衛生和計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縣衛生計生網路信息中心、縣衛生和計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辦公室,協助鄒第同志負責計畫生育方面的信訪維穩工作。聯繫後山鎮、五龍街道、茶園鎮和木孔鎮衛生計生工作。

胡曉山

職務: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計畫生育基層管理服務、計畫生育“雙誠信雙承諾”、“三個按月落實”、院財局管等方面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院財局管辦,協助鄒第同志負責計畫生育方面的信訪維穩工作。聯繫太平鄉、石場鄉衛生計生工作。

陳德均

職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衛生計生系統幹部職工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的督促檢查。

鄒 第

職務: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衛生計生行業作風建設、涉農資金監管、安全生產、信訪維穩、衛生計生宣傳教育等方面工作。分管民眾說事處、監察室(信訪維穩辦)。

楊文江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縣計畫生育協會、局機關殘聯、民政、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戰、精準幫扶等方面工作。分管縣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聯繫安底鎮、嵐頭鎮、高坪鎮、化覺鎮和長壩鎮衛生計生工作。

趙 華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紅十字會專職副會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幹部績效考核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股、縣衛生計生檔案管理中心。聯繫新化鄉、安洛鄉和大田鄉衛生計生工作

李遠東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人民醫院黨支部書記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縣人民醫院黨務工作。

趙勇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中醫院院長、黨支部書記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縣中醫院黨務工作,主持中醫院全面工作。

吳家文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衛生監督所黨務工作,主持衛生監督所全面工作。

王 洪

職務:局黨組成員、縣疾控中心主任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計畫生育科技服務、衛生應急及衛生應急信息、藥具管理、婦幼保健服務、戶籍制度改革、局機關婦聯等方面工作。分管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股、公共衛生與項目管理股、縣計畫生育婦幼保健院,主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聯繫禹謨鎮、沙土鎮和源村鎮衛生計生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金沙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金沙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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