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縣管河流的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跨鄉(鎮)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組織編制和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縣管主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湖泊及河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縣內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六)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煙水配套工程管理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承擔以工代賑“三小”水利工程建設和水土保持措施之一的坡改梯建設工作。
(七)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以及水利水電水保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監督。
(八)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參與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堆、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洪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承辦縣政府、地區水利局和地區行署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維穩、禁毒、綜治、消防、公產、政務公開、整髒治亂、目標管理等工作;編制水利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非建設性財政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承擔行政事業性費用管理工作。
2、規劃計畫股
擬定水利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治理和開發;指導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制定並下達年度水利工程建設計畫;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安全監管工作,並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相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擬訂菸葉生產配套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農田水利項目建設。
3、人事教育和政策法規股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和離退休幹部工作;監督實施水利法規規章,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對水政監察大隊開展的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
局屬單位
1、金沙縣水土保持辦公室(副科級)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依法保護水土資源;負責實施“長治”工程和水土保持世界銀行貸款∕歐盟贈款項目,完成年度水土流失治理目標任務;對全縣開發性項目進行水土保持專項執法檢查;審查開發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檢查督促開發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項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落實;開展水土保持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長遠的水土保持規劃;承辦縣人民政府、地縣水保辦和縣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2、金沙縣勝天水庫管理所(副科級)
主要職責:組織對勝天水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協助監理單位組建工程質量檢查體系;組織對工程階段和竣工驗收;參與調查與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水庫大壩的安全運行和管理,組織編制水庫防汛調度方案;配合上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涉及水庫的防汛和大壩度汛工作;工程日常運行管理;承辦縣人民政府和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3、金沙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全縣防汛預案和抗旱預案,落實各級各部門防汛責任制;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動態,進行水情預報,提出方案措施,及時提供給指揮部領導決策;對全縣主要河道和水利工程實施水情調度;負責全縣防汛物資申請、安排和管理;組織開展防汛物資基礎性工作及防汛信息的傳遞;負責全縣防汛抗旱指揮網路系統維護管理、規劃建設;承辦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4、金沙縣水利局水資源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地有關水資源管理的政策和法規;負責編制全縣水資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管理、保護;負責組織全縣建設性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用水評估;負責取水許可證的年審和審批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用水計畫、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組織全縣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引水區域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全縣河流、水庫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5、金沙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水、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和水文及防汛設施,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行為進行查處;組織對全縣重大水事案件的查處,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依據徵收水資源費和水土保持補償費及其它水行政規費;開展水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制定中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水政監察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轉報、年審、培訓;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6、金沙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與技術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總體規劃;負責管理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編制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年度建設計畫;對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報建、工程審定、開工審批、工程進度檢查監督和竣工驗收;負責上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統計表;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7、金沙縣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隊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各灌區和片區水利站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生產指標;指導灌區做好蓄水保水和用水調度工作;配合防汛指揮部門加強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抓好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完善和落實水庫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指導和督促水管單位科學制定調度預案和應急預案;抓好灌區和片區水利站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管理年度統計報表工作;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8、金沙縣水利局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小(二)型水庫、小型水電站、泵站、水利樞紐及城鎮、工礦給排水工程設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計,流域、灌區的防洪、抗旱、節水灌溉、給水、綜合開發工程,農牧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規劃與設計及環境影響評價;負責移民、生態工程、水文、水資源評價與綜合利用規劃及設計;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及相關行業的工程測量和岩土工程、水文地質與地質勘察、地下水資源評價;負責相關水利工程技術諮詢服務;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9、金沙縣水利工程維修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對全縣水利工程進行維修養護;按照有關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嚴格按照規程、規範,精心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完成施工建設任務;負責對各工程施工點的技術指導和檢查,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進度;抓好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0、金沙縣水利局抗旱排澇服務隊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抗旱排澇物資的儲備、調運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的抗旱排澇工作;負責對抗旱排澇機具管護工作;負責對機修人員、抗旱排澇技術人員、潛水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制定和完善抗旱排澇服務規章制度,指導基層抗旱排澇服務組的建設;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1、金沙縣農村小水電管理所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全縣農村小水電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農村小水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農村小水電站的運行管理;指導農村小水電站的技術改造和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2、金沙縣水利局物資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物資使用計畫的編制和統計工作,對全縣水利物資進行統一管理和調配;負責上級下達計畫物資的管理及供貨服務;負責水利工程所需物資設備供應管理工作;承辦水利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其他機構
片區水利站主要職責:加強所轄區內各類水利工程正常運行和發揮其應有的效率;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水利法規,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對轄區內的水資源進行保護並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協助指導收取轄區內人畜飲水工程和自來水供水水費;組織協調本轄區內的防汛抗旱工作;協助局指派的施工單位,完成轄區內的各類水利工程施工建設任務;協助抓好轄區內的水政執法監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作好水事案件和水事糾紛的調解工作。
金沙縣灌區水利工程管理所
主要職責:負責水庫的蓄水保水工作和水情調查,切實保證灌區內農業生產灌溉和農村人民民眾生活用水;負責對灌區內主、乾、支渠運行進行維護和管理,確保渠道暢通和正常運行;加強對水價改革宣傳力度,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農灌水費標準做好農灌水費計收工作;協助抓好本灌區內的防汛抗旱和用水調度工作;按照國家水利產業政策規定,利用現有水利資源,努力實現水利產業化;協助灌區內的水政執法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協助作好水事案件和水事糾紛的調解工作。
領導分工
胡浩職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分工: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防汛辦。
徐志強
職務:局黨組成員、常務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水保辦、抗旱排澇服務隊。負責金沙縣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環境建設年、招商引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扶貧、宣傳、安全生產工作。
羅學棟
職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規劃計畫股、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隊、農村小水電管理所、勝天水庫管理所、水利工程管理隊、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年、信訪維穩工作。
李傑
職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職責分工:協助黨組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人事教育和政策法規股、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與技術服務中心、水資源辦公室、水政監察大隊、水利工程維修養護中心、物資站。負責組織人事、工青婦、整髒治亂、計畫生育、作風建設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