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金沙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政務中心)於2005年12月22日正式掛牌成立。 政務中心設在縣城關鎮中華路72號(縣工商銀行二樓),共受理261項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 設定常駐視窗為22個。

金沙縣簡介

金沙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政務中心)於2005年12月22日正式掛牌成立。 政務中心設在縣城關鎮中華路72號(縣工商銀行二樓),共受理261項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 設定常駐視窗為22個。其具體視窗和人數是:**局3人(消防隊1人)、工商局2人、國土資源局2人、建設局1人、房產管理局1人、文體廣播電視局1人、衛生局1人、交通局3人(運管所、海事處各1人)、農機技術服務中心1人、林業局1人、經濟貿易局1人、環境保護局1人、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人、畜牧局1人、水利局1 人、教育局1人、民政局1人、人口和計畫生育局1人、物價局1人、農業局1人、煤炭管理局1人、質量技術監督局1人。 全程委託**視窗為16個。其具體單位和聯絡員是:財政局1人、藥監局1人、安監局1人、司法局1人、氣象局1人、鄉企局1人、發改局1人、科技局1人、旅遊局1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1人、民宗局1人、鹽務支局1人、糧食局1人、農辦1人、統計局1人、菸草局1人。(三) 政務中心設定3個分中心:國稅局分中心、地稅局分中心、交警大隊分中心。 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公開辦理,陽光操作,方便廣大人民民眾和投資者,為政府活動提供公開、透明的服務平台。 中心是展示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政務公開的主要載體,是方便人民民眾辦事的工作機構,是塑造金沙形象和對外開放的視窗。

工 作 宗 旨

服務社會、便民利民、塑造形象 依法行政 便民利民 廉潔高效 工 作 要 求: 依法行政、廉潔高效、熱誠服務 工 作 理 念: 寧可自己麻煩千遍,不讓辦事對象麻煩一次 工作評比標準: 辦事民眾滿意不滿意 工作職責: 辦理縣內外投資者申請的需報經各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的有關方面的生產性、經營性投資項目等批准檔案、證照等。現場辦理和全程代理涉及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的各種證照和手續。負責縣直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繳存。受理有關行政法律、法規、政策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推行電子政務。 運作方式: 一門受理:進入中心作業系統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由部門設在中心的視窗受理,相關職能部門不再受理。視窗運作:辦理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都由服務視窗運作;涉及技術性審核及需要現場踏勘的事項,按照審批事項的受理、收費、辦結三個環節,在服務視窗送達辦理結果。 統一收費:涉及收費的項目,嚴格核定標準,服務對象向在中心設立的銀行代理視窗統一繳納。

承諾辦結

各服務視窗按照不同事項的辦理規定,向服務對象公開承諾辦結時限。 辦事制度:中心實行集中辦公、公開辦事的運作機制,做到辦事人員、服務事項、辦理程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六公開”;實行即辦事項當場負責辦理制、一般事項承諾辦理制、重大事項聯合辦理制、上報事項負責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覆制、特急事項特別辦理制“六制”辦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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