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渝府辦發〔2014〕13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5號),進一步改善我市農村人居環境,實現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全面進步,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市委四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改善民生為導向,以農村環境整治為重點,堅持“統籌發展、富民美村”,堅持點上整治、面上改觀、彰顯美麗的原則,以“硬化、潔化、綠化、美化”為主要手段,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民主體
尊重農民意願,充分發揮農村民眾的主體作用,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與促進農民創業與增收相結合,著力解決農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堅持規劃引領
把科學編制規劃作為前提,切實把好規劃實施的事前審核關、事中監督關、事後檢驗關,保障規劃科學合理,符合農村實際。
――堅持注重特色
緊緊圍繞五大功能區建設,根據山區、坪壩、城郊實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體現巴渝鄉村風情和田園風光,注意保護農村優秀傳統文化。
――堅持量力而行
充分考慮地方財力和農民的承受能力,注重實用實效,循序漸進分步實施,做到當期可承受、長遠可持續,著力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持續性。
(三)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民眾自願、統一規劃、整合資源、分類推進、示範帶動”的原則,從2015年起,由各區縣(自治縣)整合農民新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專項資金,重點實施“弘揚歷史文化、保護自然景觀”“農房建設和改造”“村道硬化”“安全飲水”“垃圾處理”“污水治理”“衛生改廁”等方面的項目,每年完成1000個以上行政村的綜合整治,推動農村安居、康居和宜居目標的實現。到2020年,完成全市約8000個行政村的全面綜合整治,全市農村環境有效提升,農村基礎設施顯著改善,農村面貌煥然一新,初步建成一批“宜居、宜業、宜游”、各具特色的美麗家居村莊。
二、工作重點
(一)編制綜合整治規劃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抓緊組織編制農村整治規劃。深入實地調查,堅持問題導向,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等規劃的銜接,選擇地質安全區域實施建設。市政府有關部門要以農村整治規劃為基礎,制訂年度市級人居環境改善示範村和其他整治村建設計畫,合理確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與建設標準,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的重點和時序,保障民眾參與。
(二)推進農房改造建設
深入開展農村危房現狀調查,全面掌握全市存量。科學編制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規劃,合理安排年度改造計畫,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加大《重慶市巴渝新農村民居通用圖集》的推廣力度,引導農民相對集中建房。每年選擇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村莊,建設環境綜合整治的農民新村示範點。
(三)保障飲水安全
通過對既有水利設施完善配套、鄉鎮供水管網延伸、打井等措施,著力保障農村飲水安全。進一步加強小河、小溪、水塘等農村生活用水水源保護。大力實施農村供水水源地保護,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養殖業污水和工業廢水及固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加強對農業生產使用化肥和農藥的管理。建立健全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網路,提高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能力。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質衛生監測力度,讓民眾吃上安全衛生水。
(四)硬化農村道路
根據農村規劃、農村住宅布局、村民經濟社會活動需要及鄉村特點,因村、因路制宜開展村內道路建設和農村主幹道硬化。深入結合當地實際,就地取材,每年建設農村人行便道4000公里以上,解決農村民眾出行難問題。著力加強行政村道路建設,著手構建農村聯網公路,打通斷頭路,實現300戶以上的撤併村公路通達率100%。
(五)開展農村垃圾收集處理
全面推廣“戶集、村收、鎮運、區域處理”模式,清除農村陳年垃圾,逐步實現農村垃圾收集處理全覆蓋。按照農村規劃、自然村落布局和農村人口分布,科學設定垃圾收集、分揀、轉運等設施,因地制宜採取焚燒、填埋、漚肥等方式對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丘陵、山區、坪壩等遠離城鎮的農村,原則按照“就地分揀、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的要求開展農村垃圾收集處理;城鎮郊區的農村,原則上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逐步開展農村垃圾收集處理。
(六)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
與城鎮和區域污水處理廠臨近的農村,要按照城鄉或區域生活污水處理一體化的要求,建設截污管網。經濟發達、布局相對集中的農村,鼓勵建設村域統一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到2020年,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受益農戶覆蓋面達到50%以上的目標。
(七)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統籌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促進畜禽養殖合理布局。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區劃管理規定,督促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支持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因地制宜發展規模化沼氣和戶用沼氣,推進農村清潔工程。逐步建立農村病死動物無害化收集和處理系統,加快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
(八)加快農村改廁步伐
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廣泛開展愛國衛生宣傳教育,營造人人講衛生、愛環境的良好社會風尚。大力推進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到202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85%,每個村至少建設1個無害化衛生公廁。
(九)保護農村歷史文化和自然資源
結合水土保護、農村土地整治等工程保護和修復農村自然景觀與田園風光,防止“貪大求洋”和“千村一面”。制訂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完善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古樹名木目錄,建立健全保護和監管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意義,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協調機制,由市城鄉建委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齊心協力抓好實施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要求,加強調查研究,統籌整合資源,認真搞好示範,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措施,務求抓出實效。
(二)創新投入方式
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要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庫區移民後扶、高山生態搬遷、消防、防洪、地質災害防治等社會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緊密銜接和有效整合。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強涉農資金整合,做到統籌安排、形成合力。市城鄉建設、交通、農業、國土、環保、規劃、市政、水利、衛生、移民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加強對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規劃編制、住房建設、飲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衛生改廁等方面的技術指導。
(三)堅持規範操作
強化農民主體地位,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項目必須堅持民主決策,實施方案應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區縣(自治縣)有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要加強對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項目的監督管理,建立工程項目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對重大項目實行招投標制。
(四)加強督促檢查
市城鄉建委要牽頭建立和完善農村人居環境統計和評價機制,加大督促檢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要及時報告市政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