釉中彩

釉中彩

七十年代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瓷器裝飾材料和技法。亦稱高溫快燒顏料。顏料的熔劑成分不含鉛或少含鉛,按釉上彩方法施於器物釉面,通過1100~1260℃的高溫快燒(一般在最高溫階段不超過半小時),釉面軟體包化熔融,使顏料滲入釉內,冷卻後釉面封閉。細膩晶瑩、滋潤恍目,抗腐蝕、耐磨損,具有釉下彩的效果。張福康先生論述長沙窯時,在該書中還專列了“為什麼西方人說長沙窯是釉中彩”這么一個條目,條目中說:“多數長沙窯彩瓷的彩都施於釉面上,在燒成過程中色彩局部熔入釉中,使釉層的中上部著成棕黑色或綠色,西方學者把這一類彩稱之為‘in-glaze colours’(意為‘在釉中的顏色’一引者注),我們則稱之為‘高溫釉上彩’。

基本簡介

世界上任何科學,都是由初級向高級、由粗略向精密發展的,不會永遠停止在一個水平上,這是人類實踐和認識發展進步的必然規律。因此我們在學習和研究中國古代瓷器時,既要虛心而認真地繼承前人的優秀成果,又不囿於前人因受科技發展水平、實踐條件及認識能力所限制而作出的過時結論,在新的實踐基礎上與時俱進地進行新的理論探索。對實踐證明是錯誤的結論要拋棄,用正確的新理論代替;對有缺陷的結論要進行修正補充,使之成為正確理論。只有這樣,古瓷研究工作才能在新的科學理論指導下繼續發展,在新的理論平台上構建古瓷研究的新成果。

基於這種指導思想,我們認為,應當充分認識“釉中彩”特徵及其重要地位,並且隨著客觀實踐和科學水平的發展,根據科學性、合理性原則,重新調整彩瓷分類體系。

彩瓷

彩瓷分類

自從瓷器被人類燒製成功後,對瓷器的裝飾就在不斷地探索改良中進步,大體上可歸納為“胎裝飾”、“釉裝飾”、“彩裝飾”三種方式,三種方式相互結合,就構成難以盡數、多姿多彩的瓷器製品。胎裝飾包括造型、堆塑、貼塑、模印、剔、劃、刻、鏤以及絞胎、套接等等對胎體的美化加工方式。釉裝飾是以各種不同顏 色釉料的配製和塗施,達到遮蓋胎體、美化器物、利於使用的裝飾功能。而彩裝飾的目的則全在於人們的美學的追求。顏色釉瓷是各種釉裝飾瓷的總稱,青色、白色也屬顏色品種,從這個意義上講,青瓷、白瓷也屬顏色釉瓷。彩瓷,是彩繪瓷的總稱,在瓷器色彩的裝飾上是相對於顏色釉瓷而言。

信手拿來幾本介紹古代瓷器的書,就會發現關於彩瓷分類的提法雖然 大同,但並不完全一致:

《中國陶瓷史》(中國矽酸鹽學會主編):“彩瓷,從廣義角度講,應該包括點彩、釉下彩、釉上彩和 鬥彩”

《中國古陶瓷圖典》( 馮先銘主編):“彩瓷,帶彩繪裝飾的瓷器。區別於素瓷。主要可分為四大類,即釉下彩、釉中彩、釉上彩及釉上釉下相結合的鬥彩。”

《中國古代瓷器鑑賞辭典》(余繼明、 楊寅宗主編):“彩瓷,經過彩色裝飾的瓷器。與素瓷相對而言。又稱‘彩繪瓷’。從廣義的角度說,彩瓷主要有釉上彩、釉下彩、(釉中)加彩和鬥彩四大類”。

《中國瓷器鑑定與欣賞》( 朱裕平著):“按底釉和紋飾釉的上下層關係,可將彩瓷分成三大類。釉下彩瓷;釉上彩瓷;釉上、釉下雙層彩”。

《明清瓷器》( 程曉中著):“明清彩繪瓷按彩繪工藝的不同,可分為釉下彩、釉上彩、鬥彩三大類”。

從以上五部著作中可看出,對彩瓷的分類有“三類說”和“四類說”兩種。其“四類說”除多出點彩和釉中彩外,其他三類,五部著作基本相同。但也有細微的不同,如朱裕平就不認為“釉上釉下相結合”籠統稱為鬥彩,而認為鬥彩只是“釉上、釉下雙層彩”中的品種之一。

從彩釉層次關係看,“點彩”顯然是不能單獨成類的,值得注意的是“釉中彩”這個類別概念。在《中國古陶瓷圖典》這部權威性著作中,列出了“釉中彩”概念,並且把它單獨列類,歸入《分類概念·彩瓷》條目中。但奇怪的是在同書《陶瓷彩》條目所列舉的66個彩種中,卻並沒有將“釉中彩”作為專條論述。這顯然不能用〈圖典》編著者的疏忽來解釋,而一定另有他因:或是從定義上無法準確界定,或是討論中無法在認識上達到統一,因此將分類概念保留下來,而對彩種條目未加詳述。

分類標準

彩瓷分類上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源於分類標準的不統一。例如,唐人長沙窯的紋飾屬於釉下彩?高溫釉上彩?還是釉中彩?中外古瓷學界都有不同的看法。列為國家“七·五”重點課題科研計畫並於1996年出版的長沙窯發掘研究報告《長沙窯》一書,認為在長沙窯彩繪瓷中,釉下彩占絕對數量。而 中國科學院上海矽酸鹽研究所資深 研究員、著名古陶瓷化學專家張福康先生則以科技檢測為依據,通過對長沙窯彩瓷的斷面顯微結構分析,認為長沙窯彩繪瓷不具有典型釉下彩的各種特徵,提出“長沙窯的彩瓷極大部分都是高溫釉上彩,只有精細彩繪是用釉下彩的方法製作”結論。張福康先生論述長沙窯時,在該書中還專列了“為什麼西方人說長沙窯是釉中彩”這么一個條目,條目中說:“多數長沙窯彩瓷的彩都施於釉面上,在燒成過程中色彩局部熔入釉中,使釉層的中上部著成棕黑色或綠色,西方學者把這一類彩稱之為‘in-glaze colours’(意為‘在釉中的顏色’一引者注),我們則稱之為‘高溫釉上彩’。其實這是同一種概念兩種不同的表達方法而已,兩者沒有矛盾”。並且提到中國傳統命名的釉中彩應是清代的“豇豆紅”那種先上底釉,再施色彩,再施面釉然後燒制的品種。張福康先生的觀點還得到故宮博物院 蔡毅先生的支持,並且列舉實物標本進行了分析論證。所不同的是,祭毅先生認為長沙窯模印貼花褐斑彩器上屬釉上彩。

筆者認為,上述對長沙窯彩繪性質的不同看法,分歧的關鍵在於彩瓷類別命名上以什麼為標準!到底是應該以彩瓷在燒成前的製作過程中,施彩和繪彩的工藝順序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彩釉層面關係來命名?還是在彩瓷燒成後,按彩釉層面關係的最後實際效果來命名?從科學意義上說,後一種命名原則應該是正確的,因為它反映的是事物最終成果的本質特點,而不是具有可變因素的事物過程。用這種以燒成後彩釉層面關係為原則和標準來判別,我們就能清楚地進行界定:彩料在釉下並且同胎面緊密結合的是釉下彩;彩料不同胎體結合而被夾在上下兩層釉汁中間的叫釉中彩;彩料固化於釉面並整體或部分直接露於外者稱釉上彩?值得注意的是,高溫釉上彩和高溫釉中彩同為釉上施彩,但因釉層和彩料的薄厚、窯溫的高低等因素的影響,會出現三種不同的燒成效果:

1.釉層薄。彩料厚且窯溫偏低,彩料未能全部沉入釉中者往往成為高溫釉上彩。

2.釉層厚。施彩薄且窯 溫高,使彩料全部沉入釉中並被琉璃質釉面封閉者則成為釉中彩。

3.同一器物上用同一彩料,同一方法繪製的紋飾,部分燒成釉上彩,部分燒成釉中彩。因此,二者之間沒有絕然的界線。

根據上述化學機理並觀察分析了不同品種的長沙窯彩繪瓷後,筆者認為在長沙窯彩瓷中,是釉上彩和釉中彩並存。大致是凡繪動物花卉、山水飄帶、點彩串珠紋及粗製彩斑紋者,皆為在釉上彩繪,燒成後因彩釉厚薄不同或窯溫所異,有的成為釉上彩、有的成為釉中彩。產且有的同一器物紋飾中,部分是釉上彩,部分則成釉中彩。凡是如張福康先生所說屬精細彩繪作品如褐斑模印貼花紋飾者,從目鑒者看,似乎都是胎面貼花並對貼花部分用褐彩大面積塗染,然後罩透明釉燒制,當屬釉下彩類,但從標本觀察,在這類模印貼花褐斑彩器上,確如蔡毅先生在上述文章中所指出的:“有彩隨釉垂流的痕跡。根據這一現象分析,在施釉後進行彩繪,彩料中的溶劑在燒結時與釉發生熔融現象才能產生這種垂流效果。”筆者從所藏同類標本斷面觀察,看到在褐彩斑與胎面之間的確有薄薄一層釉汁夾在其中,而這層釉汁同褐彩斑外的釉面相連,沒有任何釉色釉質的區別。因此,長沙窯這類產品也應是釉上施彩,至於燒成後變成釉上彩還是釉中彩?就要看其釉汁熔點、施釉薄厚及燒造等條件所制約的燒成後彩釉層面關係來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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