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重慶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機構編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二)研究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和專題方案;審核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辦理副局級及其以下事業機構設定的有關事項。
(三)協調縣直黨政群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與調整,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管理縣人大、縣政協和縣法院、縣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五)負責管理鄉鎮黨政群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總額和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審核全縣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和年檢工作。
(七)調查研究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縣機構編制法規、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理論的學習和研究;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和信息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重慶市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1.綜合科(掛“機構編制督查科”牌子):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材料、報告、領導講話、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的統計、綜合、上報;負責縣編制委員會、縣編辦會議紀要;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等工作;負責政治業務學習、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和紀律監督管理;搞好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機構編制和機構改革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本辦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印信管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本辦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擬訂和督促落實;負責機構編制管理信息自動化建設、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接待服務、小車管理及相關工作;督促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部門及鄉鎮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督查工作;完成編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科長由彭德元同志兼任。2.機構編制科: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綜合性調研;貫徹執行行政管理的法規;研究擬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發展規劃;負責指導、管理鄉鎮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擬定縣級各部門及鄉鎮行政編制分配;審核縣級各部門內設機構設定、調整、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科長劉仲祥
3.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負責縣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起草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及組織實施;審核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調整、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年檢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人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