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9號)和《中共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酉陽委發〔2009〕71號)精神,設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交通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原縣發改委承擔的鐵路建設管理職能。
(二)劃入原縣經貿委承擔的指導和協調鐵路運輸市場管理職能。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取消已由國家和重慶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擬訂全縣綜合交通發展戰略,構建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公路建設、航運發展、港口布局、岸線使用、樞紐站場、運力調整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綜合平衡全縣交通運力;培育和管理髮展交通運輸市場;組織公路、水運、公共客運、軌道交通等各種運輸方式,協調市垂直管理的海事、鐵路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縣所轄地方水域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及協調全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和協調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承擔交通運政、路政、港航執法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責任。
(七)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淮,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縣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指導其養護和維護;監督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負責收費公路管理。
(八)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和培訓工作。
(九)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全縣交通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承擔交通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負責交通行業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十一)承擔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值班、政務信息、政務督查、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目標管理;督辦建議、意見、提案、信息、宣傳、新聞報導、精神文明、計畫生育、歸口管理接待、機關後勤服務和車輛管理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交委下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清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班子建設和黨員幹部管理、考評、考核、職稱評定報批、後備幹部選拔、教育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知識分子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參與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調整和企業改制工作;指導和協調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負責智力引進、對外勞務合作和外事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幼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黨組抓好交委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查處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協助交委黨組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的有關指示;督促、檢查各基層黨組織執行交委黨組決議、決定的情況;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系統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算決算;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管理養護經費計畫及安排所屬單位撥款;管理外匯、信貸以及與稅收、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監督與交通規費徵收管理;指導系統單位內審工作,擬定內審制度;組織實施委屬單位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交通專項資金審計、政府投資交通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審計統計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四)規劃科
組織和平衡綜合交通規劃、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擬訂綜合交通規劃和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及其子規劃;組織擬訂和綜合平衡交通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和投資計畫,提出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重點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工作,審批和審核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扶貧工作;負責融資和利用外資,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審核、轉報由市審批的岸線使用;承擔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工作;負責鐵路建設運輸工作;負責爭資立項、招商引資;研究全縣交通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收集交通行業發展相關信息、動態,負責交通行業改革與發展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負責組織並推進交通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史志、年鑑及內部刊物的編髮工作。
承擔縣交通戰略辦公室職責;負責《國防法》、《國防交通條例》的貫徹執行;負責交通橋樑、渡口的管理和實施保護工作;負責做好戰時車船的調配和戰時路橋預備方案;負責修改、製作交通控制點或水準點的公路圖、航運圖、公路地形圖。
(五)建設管理科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負責全縣公路和鐵路工程建設項目行業管理,擬定全縣公路、水路、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陸上交通基礎設施大中型和重點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查並監督項目實施;管理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定額和質量、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的管理;負責指導水運設施的維護和航道養護工作。
承擔縣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資金監控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的考核工作。
(六)運政養護科
負責全縣綜合運輸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運輸政策和規定;綜合平衡全縣交通運力;組織協調全縣公共客運、公路、水運、鐵路等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和春運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和運價工作;指導全縣公路、水路建設、養護和路政管理,負責公路養護和路政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指導港口經營和港口、航道等水運設施的維護及養護工作。
(七)法制安全科
組織宣傳貫徹交通法律法規;負責交委系統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制度的擬草、組織、協調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交委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執法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違紀行為查處工作;負責交委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政策調研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管理、改革、改制、機構調整;負責交通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委屬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委屬單位交通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協調交通行業水、陸安全工作;組織行業安全知識培訓和階段性安全大檢查;負責委屬單位特殊工種上崗培訓教育,工傷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制定和實施交通企業改革方案,指導交通行業企業結構調整,推進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交通行業水、陸安全工作;負責全縣渡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交通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科長(主任)7名。黨內職務和紀檢組長按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事業編制2名。
五、其他事項
原縣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整體劃入縣交通委員會,劃入後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保持不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編制全縣交通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二、按國家和全市的交通總體布局及發展規劃,擬定編制我縣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中長期發展計畫、主要交通樞紐發展規劃等),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的信息統計工作。
三、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綜合平衡全縣交通運力;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負責公路、水運等運輸方式的銜接協調;對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監管,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城市交通、公路、碼頭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政策規定;擬定我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建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建設市場的管理;負責全縣收費公路的管理和規費征稽;負責公路養護和公路設施的管理、監控。
五、負責全縣客貨運輸行業管理,城市出租汽車、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汽車維修、車輛技術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駕駛學校的行業管理;負責公路及客貨運輸的規費征稽;負責公路路政、運政的管理。
六、負責全縣水運行業管理及規費征稽;負責航運運政,水上交通安全監督,鄉(鎮)船舶檢驗、救助打撈,碼頭、渡口及港航設施建設的行業管理。
七、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負責交通企事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交通行業勞動人事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辦牌子)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值班、政務信息、政務督查、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目標管理、督辦建議意見和提案、信息、宣傳、新聞報導、精神文明、計畫生育、歸口管理接待、機關後勤服務和車輛管理工作。
辦公室主任:雷霆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交委下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班子建設和黨員幹部管理、考評、考核、職稱評定報批、後備幹部選拔、教育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知識分子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參與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調整和企業設制工作;指導和協調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工作;負責智力引進、對外勞務合作和外事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幼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協助交組抓好交委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查處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協助交委黨組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的有關指示;督促、檢查各基層黨組織執行交委黨組決議、決定的情況。
科室負責人:龔異卉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系統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算決算;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管理養護經費計畫及安排所屬單位撥款;管理外匯、信貸以及與稅收、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監督與交通規費徵收管理;指導系統單位內審工作,擬定內審制度;組織實施委屬單位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交通專項資金審計、政府投資交通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審計統計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四)規劃科(掛交通戰略辦公室牌子)
組織和平衡綜合交通規劃、計畫和編制並監督實施;擬訂綜合交通規劃和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及其子規劃;組織擬訂和綜合平衡交通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和投資計畫,提出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重點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工作,審批和審核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扶貧工作;負責融資和利用外資,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審核、轉報由市審批的岸線使用;承擔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工作;負責《國防法》、《國防交通條例》的貫徹執行;負責交通橋樑、渡口的管理和實施保護工作;負責做好戰時車船的調配和戰時路橋預備方案;負責修改、製作交通控制點或水準點的公路圖、航運圖、公路地形圖。負責鐵路建設運輸工作;負責爭資立項、招商引資。研究全縣交通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收集交通行業發展相關信息、動態,負責交通行業改革與發展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負責組織並推進交通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史志、年鑑及內部刊物的編髮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加掛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負責全縣公路和鐵路工程建設項目行業管理,擬定全縣公路、水路、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陸上交通基礎設施大中型和重點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查並監督項目實施;管理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定額和質量、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的管理;負責指導水運設施的維護和航道養護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資金監控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管理的考核工作。
(七)法制安全科
組織宣傳貫徹交通法律法規;負責交委系統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制度的擬草、組織、協調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交委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執法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違紀行為查處工作;負責交委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政策調研工作;負責所屬企業管理、改革、改制、機構調整;負責交通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委屬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委屬單位交通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協調交通行業水、陸安全工作。組織行業安全知識培訓和階段性安全大檢查;負責委屬單位特殊工種上崗培訓教育,工傷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制定和實施交通企業改革方案,指導交通行業企業結構調整,推進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協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交通行業水、陸安全工作;負責全縣渡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科室負責人:陳勁松
領導分工
張昌波:交委主任,主持縣交委全面工作。聯繫縣隆達公司,高速公路協調辦。駱開發:交委黨組書記,負責黨建、思想政治工作;主管機關常務、財務,審計,保密,組織人事、勞資、教育培訓,工作考核,計畫生育、群團、統戰、宣傳、統計、信訪、精神文明、招商引資、創國家衛生、文明縣城工作,聯繫辦公室、總支辦、財務科、組織人事科。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
洪雪峰:交委副主任,主管水陸交通安全,運輸行業、道路、水路、鐵路的經濟數據上報統計,企業改制、站場、碼頭建設管理及鐵路運輸的相關工作,交通行政執法,政法綜治,創國家衛生縣城、環境保護等相應的工程建設,聯繫法制安全科、運管所、路政大隊、海事處、渡管所、運輸公司、火車站。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
周克華:交委副主任,主管公路工程建設,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聯繫建管科、規劃科、質監站、隆達公司。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
劉紅辰:交委副主任,主管規劃計畫、交通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公路養護、公路綠化、創國家級園林縣城工作、信息收集、爭資立項、旅遊產業、林業產業。聯繫規劃科、運政養護科、養護一段、養護二段。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
冉啟文:交委紀檢組長,主管交委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督查巡察、公路建設中工程招標、監督管理、項目工程審計。負責農村道路、鐵路、高速公路建設協調、庫區交通設施復建工程,隆達公司機關財務管理。聯繫縣隆達公司、公路質監站(設計所、試驗檢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