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商品行為。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
6.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7.依法管理契約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契約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12.組織管理全系統的黨建、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工作。
13.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有關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的起草、調研和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衛、保密、房產、後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全系統信息、統計、催辦查辦、目標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組織處(人事處)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工商系統內的幹部管理、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協助局黨組會同縣(市)黨委組織部門對縣(市)工商局正副局長行使雙重管理職責;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協調全系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宣傳教育處
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工商系統的宣傳報導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組織黨員幹部的學習和培訓;負責制定全系統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培訓中心工作。
老幹部服務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指導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財務處
制定系統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全市工商系統財務工作;組織系統規費、管理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罰沒財物的收交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物資管理及服裝配置工作;負責全系統大型基建計畫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專項經費的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系統財務進行審計。
法制處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協調工作;參與政府有關部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工作;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承擔工商案件複議應訴工作;承辦有關案件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工商系統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局行政案件應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工商系統的應訴工作;負責工商科研課題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
市場監督管理處
研究制訂有關我市市場管理的政策、措施,調查研究各類市場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全市工商系統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制訂市場交易規則,規範市場交易行為;
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文化、期貨等市場;監督管理各類經紀人、交易員的經營活動,並負責其資格認定;參與起草有關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參與論證規劃全市市場布局;組織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工作,負責冠市名各類市場的登記和全國性跨省區商品交易的登記工作;
負責汽車經營單位資格 的初審和對市屬企業的經營汽車的驗證管理;參與各類市場的培育建設,指導市場發展服務機構的工作。
企業註冊登記處
依法審核、註冊企業的名稱,負責屬市局登記範圍的內資企業、辦事機構的註冊登記及其營業執照的頒發。負責內資非公司企業的核轉。
負責起草對全市內資企業註冊登記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指導全系統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處
法審核、註冊企業的名稱,負責屬市局登記範圍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辦事機構的註冊登記及其營業執照的頒發。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到外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核轉。
負責起草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企業監督管理處
監督屬市局登記範圍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手續;
監督屬市局登記範圍的企業按照登記事項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市局登記註冊企業的年檢工作;
監督企業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指導全市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的驗照工作;制
止和查處企業涉及及登記註冊的違法行為,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負責“經濟戶口”的管理工作;
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指導所屬單位註冊登記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下崗失業人員再說業工作;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鄭州市工商局打假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聽取消費者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服務等問題的意見,並及時調查處理;
依法處理廣大消費者對商品質量、交易行為及售後服務的各種投訴案件;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
負責全市商標註冊、商標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參與起草有關商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會同有關處辦理商標侵權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及商標印製的管理工作;負責認定著名商標、推舉馳名商標工作;
指導全市企業商標工作和商標代理工作,負責商標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廣告監督管理處 研究制訂全市廣告發展規劃;參與起草廣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管理全市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負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登記、註冊,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
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及各類違法廣告;指導本系統廣告 管理工作;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公平交易管理處(鄭州市經濟違法舉報中心)
監督檢查全市市場交易行為,依法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打擊走私、販私、投機倒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組織、指導、監督、法規、規章;
負責審批縣(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批的經濟案件;
依法監督經濟契約,打擊利用經濟契約進行欺詐行為;
推廣並監督國家統一制定的契約文體的使用,對經濟契約進行簽證;
會同有關處室做好緝私罰沒款上繳的管理及系統辦案準備工作;
指導經濟檢查的辦案工作。
領導信息
岳希忠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趙小林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岳希忠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調研辦。 張元龍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公平交易處、市場契約監督管理處、電子商務監管中心籌建處、市經紀人協會。 陳傳建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宣傳教育處、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格線化管理辦公室、市廣告協會、市商標協會、市工商學會。 劉 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制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機關黨委、“3.15”投訴中心、市消費者協會。 江 洪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註冊登記處、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監督管理處、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黃 靜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監察室、審計處。 |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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