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季惺

鄧季惺

鄧季惺(1907年-1995年),1907年,她出生在四川省奉節縣(今屬重慶市),14歲考入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在校期間,她受到惲代英、張聞天、蕭楚女等老師進步思想的影響,與進步師生一起參加校內外爭取民主的活動。

基本信息

人物簡歷

鄧季惺(1933年) 鄧季惺(1933年)

畢業後她又到上海、北京讀書,學習法律,後到南京法務部任職。這時她常同李德全、曹孟君、譚惕吾等婦女活動家一起,從事婦女解放運動。

1929年,由三個中央社記者、編輯創辦的民間報紙《新民報》在南京出版;1933年,鄧季惺與《新民報》創辦人之一併兼報紙主持人的陳銘德結為伉儷;1936年,她正式參加辦報工作,任《新民報》副經理,負責報社經營管理,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使報社管理企業化,最終促成《新民報》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使報社經濟得以獨立,從最初的報紙為投資贊助者代言,到言論報導盡可以客觀公正,擺脫了舊社會私人辦報難以維持的困境。

1937年11月底,日本侵略者侵入上海,逼近南京。在南京陷落前7天,《新民報》遷往重慶。、當時,大批文化人云集山城,陳銘德、鄧季惺夫婦廣結名流、學者,郭沫若、朱自清、田漢、洪深、夏衍、巴金、老舍、徐悲鴻等經常為報紙撰稿,使報紙發行量大增。他們還通過郭沫若的介紹,與在重慶的中共領導人建立了密切的聯繫。周恩來一直很關心《新民報》和陳鄧二人,鼓勵他們:“為抗戰宣傳,要與《新華日報》互相協作。”抗戰一周年時,周恩來為《新民報》題詞:“全民團結,持久鬥爭,抗戰必勝,建國必成。”

鄧季惺不僅是一位出色的報人,而且是一位政治家和社會活動家。

陳銘德、鄧季惺夫婦 陳銘德、鄧季惺夫婦

抗戰勝利後,鄧季惺兼任上海、南京《新民報》社經理。1947年《新民報》在言論和報導中反對內戰和國民黨獨裁統治,主張和平、民主,同情學生運動,揭露當局腐敗和美軍暴行,被當局視為異端,報社處境艱難。

1948年6月,國民黨空軍轟炸被解放軍攻克的開封城,造成無辜百姓死傷無數。鄧季惺在立法院的秘密會議上領頭提出提案,反對轟炸開封,並在第二天的《新民報》南京版刊登了訊息。這下引起軒然大波,當天立法院就以“《新民報》泄露秘密會議訊息”為由,召開全體會議,反動分子圍攻、謾罵鄧季惺。13天后,南京《新民報》被當局勒令“永久停刊”。隨後,各地出版的《新民報》也先後遭到迫害,20餘名報社工作人員被捕,鄧季惺化名秘密轉移香港才免遭毒手。

1949年4月,鄧季惺從香港來到已經解放的北平,主持《新民報》(北平版)工作。3年後,《新民報》(北京版)交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贖買,將人員、社址、印刷廠轉由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接管,用《新民報》的名義過渡了半年後,改為《北京日報》,她擔任顧問。以後,各地《新民報》相繼停刊,唯存的上海《新民報》(晚刊)於1958年改為《新民晚報》,她一直是該報的顧問。

1950年,毛主席任命鄧季惺為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以後她又擔任了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1957年,她幫助黨整風,提出“不要以黨代政”、“要法治不要人治”,被錯打成右派,直到1979年才得以改正平反。

鄧季惺在早年從事婦女運動時曾創辦過兩個託兒所,並自任所長,意在讓婦女從家務中解放出來。不想,1957年後,她在自家重操舊業,擔起為兒女培養下一代的任務,在她的孫子、外孫中有7人都是她親自帶大的。如今,她的一子兩女及第三代個個事業有成,其子吳敬璉是當今中國著名經濟學家,他們無不得益於她的言傳身教。

晚年的鄧季惺 晚年的鄧季惺

晚年的鄧季惺重新投入國家的政治生活,即便從諸多崗位上退下來,仍孜孜不倦,關心著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和民主黨派工作,經常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並提出有分量的意見、建議。

1995年8月29日,她在北京病逝,享年88歲。

其子吳敬璉為中國著名經濟學家。

人物生平

《新民報創始人陳銘德、鄧季惺傳》 《新民報創始人陳銘德、鄧季惺傳》

鄧季惺(1907—1995),女,原名友蘭,四川奉節人,出身於世代紳商之家。

祖父鄧徽績(雲笠),父親鄧孝然,叔父鄧孝可皆為當時的巴蜀商界名人。鄧徽績在重慶開辦了四川第一家近代工廠——森昌泰火柴廠。

1907年,鄧徽績和鄧孝可父子在奉節創辦寶華煤礦公司。母親吳婉是著名老同盟會員吳梅修之妹,曾就學於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並在重慶創辦了當地第一所女子學堂。1909年12月,鄧孝然被川漢鐵路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推為董事局董事,並曾任中國銀行四川分行行長。他和鄧孝可都參加了1911年-1912年引發辛亥革命的“保路運動”。鄧孝可是保路運動宣傳鼓動方面的先鋒。他曾被推為保路同志會文牘部長,負責出刊《四川保路同志會報告》日刊,參與創辦四川咨議局機關報《蜀報》並曾擔任主筆。

鄧季惺自幼在私塾學習,14歲考入重慶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受教於惲代英、蕭楚女、張聞天等人。

紳商出身的家世背景,以及父輩參加政治運動和革命宣傳活動,這些對於鄧季惺日後投身新聞出版事業並取得成功,有潛移默化的作用。1930年,鄧季惺進入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插班讀法律。1933年夏畢業後,曾在南京國民政府擔任過法務部民、刑兩司科員,後辭職在南京及鎮江兩地同時掛牌當過律師。1933年1月,鄧季惺和陳銘德結婚。鄧季惺和曹孟君、譚惕吾、王楓、李峙山等愛國知識婦女於1934年9月2日發起組建“南京婦女文化促進會”。1935年4月,她們在南京市大樹根開辦“南京市第一託兒所”,鄧季惺任所長。1935年11月30日,鄧季惺同李德全等促成召開南京婦女代表會議,宣布成立南京婦女救國會。同時,她們在《新民報》上創辦《新婦女》副刊,向讀者宣傳男女平等,消滅社會黑暗的道理。鄧季惺在上面發表了《婦女運動的時代性》、《婦女運動與家庭》等一些具有先鋒思想的文章。同時,她還在報紙上主持《社會服務版》的《法律問答》欄目。1937年6月,鄧季惺正式參加南京《新民報》報社的工作,擔任副經理。她和陳銘德一同開始構築新民報系擴大發展的制度框架。曾任南京新民報社副經理,成都、重慶、南京、北平新民報社經理。

建國後,歷任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北京日報社顧問,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顧問,民建北京市委副主任委員、中央常委,北京市第六屆政協副主席。是第二、五、六屆全國政協委員。

1995年去世,享年88歲。

民國新女

鄧季惺所具有的強烈女性意識,與其母親吳婉不無關係。吳婉早年肄業於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後來在重慶創辦了第一所女子學堂。她婚後一連生育了九個孩子,因此喪失了外出工作的機會。為此,她一生都對丈夫心存怨氣。在吳婉看來,女子要想擺脫受壓迫的命運,就必須有知識,有獨立的財產權,這在當時無疑是非常前衛的理論。也正是這位母親,趁丈夫出川之機,讓女兒離開家鄉、投考重慶省立第二女子師範。當時,盧作孚、惲代英、張聞天、肖楚女都曾在重慶二女師教過書,他們宣揚的民主進步理論,給鄧季惺帶來了一生的影響。
早在20年代,四川一些受新思潮影響的一批青年人,紛紛離開故鄉到比較開放的沿海城市求學,這群人當中就有16歲的鄧季惺。在上海中國公學讀預科時,鄧季惺與正在復旦大學新聞系讀書的吳竹似相識,兩年後,兩人結婚。雖然很早就走入婚姻生活,並因為生育中斷了她在上海的學業,但是好強的鄧季惺並沒有中斷自己的學習生活。產後她考入了南京女子法政學校,選擇法律為自己的專業。
不幸的是,婚後第四年,吳竹似得了肺結核。鄧季惺帶著三個孩子,陪著丈夫一起到北京養病。鄧季惺利用在北平的機會,進入朝陽大學繼續自己的學業。創辦於1912年的朝陽大學在當時被譽為"中國最優秀之法律院校"。在鄧季惺看來,那時整箇中國社會充斥了"人治"而最缺"法治",因而選擇了法律為專業,尋求"法治"的思想也貫穿了她的一生。

1931年7月,吳竹似在北平去世。這對只有24歲的鄧季惺來說,無疑是一個極大的打擊。當時,她還帶著三個孩子,最大的不到五歲,最小的吳敬璉才一歲多。在那個年代,一個孀居的女人,她的命運大概就是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在青燈冷裘中度過漫漫長夜。可是,這不是鄧季惺為自己選擇的路。她一方面獨自拉扯著三個孩子,一方面繼續在朝陽大學學習。按照舊習,出殯的時候,幾個孩子應該披麻戴孝在出殯的路上一步一磕頭。可是鄧季惺卻說:"死者已矣,活著的人還要繼續活下去。長明(註:幼子吳敬璉因為體弱,過繼給一位工人做乾兒子,並取名長明,也是‘長命’的意思)年幼體弱,這樣做肯定是要把他弄出病來。"

鄧季惺身上所具有的不同尋常的勇氣和膽識,吸引了另一個人的注意,他便是陳銘德。畢業於北京政法大學的陳銘德也是四川人。他與吳竹似在中央通訊社工作時結為好友。因為不滿備受束縛的官方通訊社,1929年9月9日,陳銘德、吳竹似與劉正華這三個年輕的新聞工作者,創辦了《新民報》。

《新民報》創辦之初,僅發行2000份,而且其中很多還是贈送的,每月廣告收入不足200元,名副其實的"慘澹經營"。但胸懷大志的陳銘德並不沮喪,他作為吳竹似生前的好朋友,吳竹似去世後,多次來探望鄧季惺和幾個年幼的孩子。1931年8月,陳銘德與自己的妻子范瑤賓離婚。一年多以後,陳銘德與鄧季惺結為連理。對於他倆的聯姻,新聞界也傳為佳話,戲稱"劉備得到了個女諸葛亮"。

新民報

1933年夏,鄧季惺完成了她在朝陽大學的學習後,通過公務員考試,回南京在法務部工作。但是骨子裡有種不安分精神的鄧季惺很快就厭倦了衙門裡那種循規蹈矩的生活,此時的她又開始熱衷於婦女運動,和馮玉祥夫人李德全、曹孟君、譚惕吾、王楓等人,成立了"南京婦女文化促進會"。她們還大膽地搞起"女權運動"實驗,學開車、練打靶,開風氣之先。從母親及自己的個人經歷,鄧季惺深知,婦女要解放,必須解決社會壓在婦女身上的沉重負擔。為此,她們創辦了"南京第一託兒所",她自己擔任所長,負責具體事務。抗戰初期,鄧季惺又在較少受到空襲的重慶南岸辦了一個"七七託兒所"。
鄧季惺等人的舉動也遭到國民黨黨內一些女黨員(按鄧季惺的說法是"女黨棍")的攻擊。這些世俗成見和流言蜚語絲毫不會對鄧季惺有什麼影響,反之則讓她在探求女性獨立的路上走得更堅定、更徹底。鄧季惺在法務部工作時間不長索性辭了職,開了一間律師事務所,開始做執業律師。那時,鄧季惺經常免費替被虐待或被遺棄的婦女打官司。不僅如此,她還做了新民報《新婦女》周刊的主要撰稿人,並主持《法律問答》專欄。她大聲地宣揚:"群策群力為婦女界做一番日新月異的工作"。
鄧季惺的才幹,陳銘德當然一清二楚,所以他很早就竭力相邀自己的妻子一起加入《新民報》。這於情於理,都毫無爭議。可是個性獨立的鄧季惺擔心,此時的她到《新民報》工作會被人看成是丈夫的附庸而沒有應允。直到1937年,她靠自己的努力成為被社會認可的婦女運動活動家後,她才正式加盟《新民報》,掌管經營和財務。
《新民報》之前是典型的文人辦報風格,一開始就沒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一切因陋就簡,財務混亂。鄧季惺一上任,就為報社的財務會計、發行、廣告、印刷等業務建立起嚴格的財務制度和管理體系,比如在廣告方面要求每天刊登的廣告由專人剪貼,每天做報表,財務科根據報表收錢。現金支付的全部入賬,拖欠的款項要記債權債務;發行方面,也要每天做日報表,要求現金儘快回籠;在物資供應方面,面臨抗日戰爭,紙張供應緊張而報紙銷路激增,她就專門派人及時購買所需的紙張和木材,並及時把報紙收入換成美元或黃金,以防貶值。當時有這樣一種誇張的說法:鄧季惺精明到報館裡用了幾根大頭針她都有數。
1937年7月1日,在鄧季惺的努力下,報社集資五萬元成立了"新民報股份公司",用今天的眼光看,這是一個標準的現代化的公司制度。陳銘德由社長改稱總經理,鄧季惺則出任公司經理。入股董事有國民黨各派系的人,也有四川一些民族資產企業的代表人物。這是中國報業史上第一個近於現代化的報業集團。後來吳敬璉以提倡市場經濟聞名,有人開玩笑說,母親鄧季惺是他第一個老師。
《新民報》有獨特的辦報風格:出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說自己的話,因此吸引了大批自由主義的知識分子。像每一張新報紙一樣,《新民報》也經歷了創業的艱難。直到陳銘德以重金請來張友鸞並由此形成了一套編輯系統,才開始形成最初的風格,並有了生機。《新民報》鼎盛時,有"三張一趙"四大台柱--張友鸞、張慧劍、張恨水與趙超構。除此之外,《新民報》還有一個著名女記者--採訪部主任浦熙修,新聞界人稱"浦二姐"。用今天的眼光來看,他們是當時影響甚遠的"明星記者",他們幫助《新民報》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讀者。

可是就在《新民報》剛剛成立股份公司後不久,戰爭把一切秩序打亂了。1937年"淞滬會戰"打響後兩天,鄧季惺把三個孩子送回四川老家後,她立即返回南京。《新民報》堅持在南京出報直到11月。南京失陷前,鄧季惺通過一切關係,日夜搶運,總算把報社能搬走的東西都搬上了船。
距南京休刊僅49天之後,1938年1月15日,《新民報》重慶版創刊,一個報館從南京遷到重慶,除去路途的半個來月,籌備期不過一個月,能以如此的高效率出版,在內遷報紙中也是首屈一指,這背後,都離不開鄧季惺的努力。
抗戰開始以後,全國人民抗日熱情高漲,關心時事,各種人才薈萃於重慶,《新民報》這張民間報吸引了許多進步的文化界人士加盟,重慶時期先後在《新民報》擔任過主筆或副刊主編的作家,有夏衍、鳳子、吳祖光、謝冰瑩、黃苗子、郁風、陳白塵、聶紺弩等。為報紙撰過稿的作者群,則更是幾乎把文化界人士都網羅進來。那一時期也是《新民報》的鼎盛期。在抗戰後半期,《新民報》除了每天刊出報紙之外,還直接印行叢書,先後發行的有張恨水的《八十一夢》《大江東去》《偶像》,趙超構的《延安一月》,張慧劍的《辰子說林》,程大千的《重慶客》等。當時印刷出版副業的收入,曾達總營業額30%左右。這種多元化經營的策略給報社帶來了豐厚的回報。

在報社的內容管理上,鄧季惺與陳銘德兩人彼此扮演不同的角色。
鄧季惺的女兒吳敬瑜回憶,陳銘德對報紙編輯和言論一般不加干涉,他一向認為,報紙的興盛發展,是通過積聚人才來實現的。對他來說,這份報紙就是他自己經營的一個小產業,當報紙的言論或報導觸犯了當時的政府當局,陳銘德的做法是,通過個人關係去"磕頭作揖"找"有影響的人"尋求解決之道;鄧季惺則正相反,她更多地靠規章制度解決問題--吳敬璉後來有這樣一句評價:母親比父親更"現代化",雖然她說話慢條斯理,但有種不怒自威的感覺,與客氣謙卑的陳銘德形成強烈對比。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剛一個月,鄧季惺就由重慶迅速飛回南京,準備南京版的復刊。此後,又在上海、北京兩個城市籌備。北京是請張恨水來主持的,鄧季惺主要負責上海和南京兩地。吳敬瑜回憶,那時候從南京到上海的火車要8小時,"小時候我經常跟著她坐夜車,睡一晚後第二天到達另一個城市開始辦公"。到第二年的5月,短短几個月的時間,她在沒有任何助手的情況下,恢復了南京社,創立了北平社、上海社,讓報社規模翻了一番,達到了事業的巔峰。《新民報》能成為"五社八版"的民間大報,沒有鄧季惺這樣的果敢,是很難做到的。

後人稱讚鄧季惺有"法律家的眼光,理財家的手腕,報人的見識,還有一種女人才有的堅韌持久的工作耐力和一般女人沒有的遇事果斷的魄力",這個評價,鄧季惺當之無愧。

未竟事業

鄧季惺精明的商業眼光和頭腦也令人佩服。抗戰之前,南京城北還是一片荒地,後來政府做了規劃,銀行給貸款,鼓勵一些人造房子。早在1933年,鄧季惺就在那裡買地,蓋了一幢兩層的花園洋房,就在現在南京的北京西路附近,取名"鶼廬"。鄧季惺把一半留給自己居住,一半用於出租。這幢房子當時還作為中國中產階級的居住模式樣板,接待過美國參觀者。
現在想來,那時候的鄧季惺殊為不易--她一個人既當律師,辦託兒所,又照料著三個上國小的孩子,還要自己操心蓋房子。鄧季惺的精力和幹練的確是常人難以企及。剛到重慶,鄧季惺一家住在《新民報》的宿舍里。她聽說江北有一塊地,又跑到那裡蓋了一處房子,那時法幣天天貶值,她便用所籌資金和報社積累買進黃金美鈔保值;1943年去成都辦報時,她在金沙街華西壩的南門橋邊修了一所紅磚二層小樓。解放初,一家人搬到北京後,鄧季惺在南長街買了一塊地,與中山公園只有一牆之隔,蓋了一幢三百多平方米的三層洋樓。
可是鄧季惺又全然不是只顧事業、不顧家庭的那一類職業女性。女兒吳敬瑜回憶,雖然母親很忙,但只要有空,她就抽出時間悉心照料幾個孩子的生活。每在報紙上看到一種新菜譜,她回來就學著做給孩子吃,什麼番茄湯,菠菜豬肝湯。
回首那個時代,鄧季惺無疑是立於時代前端的人。學法律出身的鄧季惺曾寄希望於藉助法律的力量,"憲法"和"立法院組織法"使中國進入一個法治軌道,1947年,她決定參加政府舉行的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選舉競選。她甚至還希望能制定一部"出版法"來保證言論出版的自由,雖然這個想法遭到了包括小兒子吳敬璉在內的家人的反對,但鄧季惺沒有退步,她說:"我要鬥爭,就得打進內部。"在"自由競選"中,她成功當選--在六百多位立法委員中,像她這樣無黨無派者是極少數。
《新民報》最初把自己定位於"超黨派、超政治、純國民"的"諍友",所以當時也集合了不少無黨無派、帶著自由主義色彩的知識分子,新民報社裡90%以上的人都是沒有黨籍;直到1941年,鄧季惺與周恩來結識,深受周恩來影響的鄧季惺開始採取"中間偏左"的立場。1948年7月,國民政府以"詆毀政府,散布謠言,煽惑人心"為由,勒令《新民報》永久停刊。鄧季惺也上了"黑名單",不得已逃到香港躲避起來。1949年4月中旬,在夏衍的安排下,鄧季惺從香港乘船回歸。而在回來的路上,她最關心的,還是她的報紙。新政權對她的《新民報》、對未來的民間報紙會是什麼態度?並不十分確定的鄧季惺特地跑去問夏衍:"解放以後,還能不能辦民間報,私人辦報?"夏衍則給了她肯定的回答。
可是鄧季惺很快就發現情勢的發展並不像之前預料的那樣。從香港回來之後,鄧季惺遭遇的第一件事便是北平《新民報》的一部分地下黨員登報聲明"脫離資方"。這讓剛剛得到夏衍承諾的鄧季惺大為意外。在她的要求下,周恩來與她見了面。鄧季惺再次向周恩來詢問:"私人還能否繼續辦報?"周回答:"可以。"
雖然總理特地派出以胡喬木為首的工作組,解決了《新民報》的問題,但是鄧季惺也逐漸意識到,在新的條件下,私人辦報已愈加困難。實際上,她和陳銘德從此再也沒有能回到為之付出諸多心血的《新民報》:1950年成都、南京兩社結束,1952年重慶社結束。北京社則在1952年被北京市人民委員會出面收購--陳銘德與鄧季惺謝絕了政府給的錢;上海社也於1952年底以公私合營的方式被上海市委接管。
此後的鄧季惺與陳銘德與他們鍾愛一生的辦報事業徹底斷了聯繫。1957年,陳銘德與鄧季惺雙雙被打成右派,直到1961年,才有了新的工作。陳銘德在全國政協文化俱樂部做書畫組顧問,他每天為前來參加活動的畫家準備筆墨紙硯,端茶倒水;鄧季惺則做小餐廳顧問,在這裡,她還做起了四川泡菜,竟做成了絕活--不知道那時候出入他們身邊的人是否知道,這一對老人曾經是舊中國最大的民營報紙的創辦人……
雖然早在50年代就失去了她熱愛的舞台,但是作為那個時代的"新女性",鄧季惺對職業女性的矢志追求、對"法治"社會的爭取以及新聞自由的種種探索與努力,雖然在那個風雨飄搖的年代裡顯得那么孱弱,但卻散發出一種穿過歷史塵煙的動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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