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倫春自治旗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呼黨辦發〔2009〕43號)和《旗委辦公室、旗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鄂倫春自治旗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辦字〔2010〕17號)精神,旗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旗扶貧開發辦公室,為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
(二)制訂全旗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村貧困狀況的監測與統計和貧困鄉鎮、貧困村的申報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的調研,扶貧開發宣傳、信息和培訓工作;
(三)負責全旗扶貧開發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篩選、申報;監督、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扶貧項目實施工作的監督、檢查、驗收;對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四)研究制訂全旗社會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對口幫扶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社會各界扶貧和對口扶貧工作;負責移民扶貧開發工作;搞好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的工作,組織扶貧捐贈和有關交流與合作工作;
(五)承辦旗委、旗政府和呼倫貝爾市扶貧辦交辦的其它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旗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強化對扶貧開發工作的巨觀調控與組織協調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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